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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個中央部門預算集中公開 與機構改革工作銜接

91個中央部門預算集中公開

與機構改革工作銜接;相關支出體現落實十九大精神;新增26部門26重點項目情況

新京報訊

(記者沙璐)昨日,2018年中央部門預算集中向社會公開。昨日上午九點,財政部率先公布了今年預算情況。新京報統計,截至發稿,共有91個中央部門公布了今年的預算。

公開內容與去年基本一致

今年是中央部門連續第九年推進部門預算公開。各部門預算公開內容與去年基本一致,主要包括收支總表、收入總表、支出總表、財政撥款收支總表、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8張報表,配以圖表、文字解釋等內容,以反映部門收支總體情況和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除涉密資訊外,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公開到支出功能分類項級科目,其中基本支出公開到經濟分類款級科目。”財政部有關負責人介紹,各部門在公開預算報表的同時,還要對機構運行經費、政府採購、國有資產佔有使用、預算績效等重要事項進行說明。

2018年國家稅務總局預算公開文本的內容依次為:部門主要職責、預算部門構成、預算表格、報表數據情況說明、專業名詞解釋。8張表的內容全部細化公開到項級功能科目和款級經濟科目。

預算公開與機構改革銜接

記者注意到,與往年相比,今年中央部門預算公開呈現出一系列新變化。例如2018年中央部門預算公開與機構改革工作進行了銜接,新增26個部門的26個重點項目情況向社會公開等。

2017年10月黨的十九大召開,記者發現,國家發改委等部門的預算體現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的相關工作。

國家發改委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08977.63萬元,其中,戰略規劃與實施(項)2018年年初預算數為16445.50萬元,比2017年執行數增加3814.99萬元,增長30.20%。

對此,國家發改委介紹,主要原因一是為確保易地扶貧搬遷規範有序、搬遷群眾穩定脫貧,防止搬遷“後遺症”,國家發改委在脫貧攻堅期內持續組織開展易地扶貧搬遷拉網式大巡查,相應增加工作經費;二是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任務,國家發改委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鄉村振興五年規劃並開展相關重大問題研究,相應增加工作經費。

關鍵詞1 重點項目

新增26重點項目公開績效目標

2018年部門項目預算公開有什麽新亮點?財政部有關負責人介紹,為了進一步加大項目預算公開力度,今年又增加了26個部門的26個項目,向社會公開項目文本和績效目標。

這26個新增項目包括外交部國際組織會費項目、工業和資訊化部工業轉型更新(中國製造2025)資金項目、警察部證照製發項目、財政部國際組織股本金項目、原農業部農業災害救助項目、審計署審計項目實施經費項目、國資委國資國企監督考核評價專項經費、海關總署關稅征管業務費、國家稅務總局稅務登記證和發票工本費項目、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市場秩序監管執法項目等。

警察部“證照工本費項目情況”公布了三年支出計劃和年度預算安排,2018-2020年該項目共安排570000萬元,每年安排190000萬元。2018年擬生產電子普通護照3000萬本,21.18元/本,計63540萬元;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2420萬張,29.96元/張,計72503.2萬元;往來台灣通行證740萬張,29.96元/張,計22170.4萬元;電子台灣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30萬張,26.57元/張,計797.10萬元。

財政部公布的“財政部國際組織股本金項目情況”顯示,2018年預算102.51億元,其中亞洲開發銀行股本金1.11億元、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股本金81億元、新開發銀行股本金20.4億元。

上述負責人稱,下一步,財政部將繼續推動部門公開重點項目,擴大公開重點項目的部門範圍,增加公開的重點項目數量。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研究員王澤彩認為,擴大項目支出績效目標公開範圍,實現覆蓋所有財政性資金,是今後一段時期全面實施績效管理的重要舉措。要逐步擴大公開範圍,盡可能在較短時期內覆蓋所有部門、所有項目、所有財政性資金。

關鍵詞2 機構運行經費

結構調整 多部門增機構運行經費

記者發現,與2017年相比,不少部門機構運行經費出現增加的情況。警察部2018年機構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77217.86萬元,較2017年預算增加6791.6萬元。警察部解釋,這主要是調整預算內部結構,按照統一規定增加基本支出、減少項目支出的原因。

2018年住建部本級和離退休幹部局的機構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4062.6萬元,較2017年預算增加508.16萬元,增長14.30%。

另外,新組建的應急管理部預算顯示,2018年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本級、離退休幹部局、省級煤礦安監局等105家行政部門以及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調度中心、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礦山救援指揮中心、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等3家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部門的機構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3283.96萬元,較2017年預算增加1041.20萬元,增長了4.68%。其解釋:“主要是調整預算內部結構,按照統一規定增加基本支出、減少項目支出。”

據各部門公布的預算介紹,“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王澤彩表示,此前審計部門在審計中發現,有些項目支出中也含有基本支出中的人員和公用支出,比如一些重大項目支出中的車輛燃油、人員經費等都算在項目支出中,這不符合項目支出專款專用的原則。按照新預算法“無預算不支出”的原則,要將項目支出中的人員經費等劃入基本支出。

此外,對於新組建的部門如應急管理部等,王澤彩認為,可能由於機構改革的原因在年初預算中未考慮到,重新組建後,人員、職能增加,相應經費也會隨之增長,從人均支出看,其實與去年差不多。

(新京報 沙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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