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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基層醫療機構診療升級即將來臨

為進一步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方便廣大人民群眾就近享受安全、有效、經濟的基本醫療服務,國家衛健委於昨日下發《關於做好2019年「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年度重頭戲來了!

新一輪診療改革開始!大批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必須參加

2015年,國務院頒布《關於推進帳級診療制度建設的管理意見》,提出鼓勵並逐步規範常見病、多發病患者首先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就診,加強基層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大力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

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作為城鄉衛生服務網路的樞紐,在分級診療環節中起著承上啟下的作用。但長期以來,人才供給不足、服務能力難以滿足患者需求等問題成為製約其發展的根本性難題,給分級診療進一步推進帶來阻礙。

去年9月,國家衛健委發布《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中醫藥局關於開展「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的通知》,明確指出要重點發展基層醫療,提升鄉鎮衛生院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醫療服務水準。自此,基層醫療機構邁進新的發展階段,基本診療成為基層醫療市場的核心競爭力。

此次《通知》再次明確,對於參加醫聯體或醫共體的基層機構,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機構名稱為「衛生院」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均應參加活動。這是對去年活動的再一次延續,基層診療水準有望得到整體提高。

評價標準出爐,杜絕「趕進度」「重數量」

《通知》提出將《鄉鎮衛生院服務能力評價指南(2019年版)》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服務能力評價指南(2019年版)》(國衛辦基層函〔2019〕287號)作為評價標準,要求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組織基層機構對照《評價指南》進行整改提升。

另外,該《評價指南》還將作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管理人員的培訓重點被廣泛普及。

據悉,《鄉鎮衛生院服務能力評價指南(2019年版)》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服務能力評價指南(2019年版)在近日已經公布,目的就是為了提供給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基層醫療機構參考使用,作為制定地方指南、專家現場覆核的依據,發揮基層醫療機構自評自建、持續提升醫療服務能力和質量的作用。

與此同時,《通知》一方面要求各級地方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把握工作節奏,杜絕出現「趕進度」「重數量」等情況。另一方面,要求基層機構制定活動方案、召開活動啟動會並對照《評價指南》開展自評自查和整改提升,不斷提升服務能力,改善服務質量。

達標基層機構,評優評先予以傾斜

由《通知》可知,優質服務基層行有一套自己的信息申報系統,該系統擬於2019年5月20日正式運行,基層機構原則上均應通過該信息系統進行自評,達到基本標準或推薦標準的基層機構可以將自評結果上報並由市級或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組織開展覆核。

對於覆核後未達到基本標準或推薦標準的基層機構,系統將通過信息系統逐級退回,再次申請覆核須間隔6個月以上。

符合推薦標準的醫療機構,各級地方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將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在評優評先等方面予以傾斜。其中,達到推薦標準的鄉鎮衛生院,符合相關條件的可參加二級醫院評審;達到推薦標準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優先作為社區醫院試點。

今年是「優質服務基層行」全面推行的第二年,隨著改革的進一步落實,3.7萬個鄉鎮衛生院和3.5萬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將迎來高速成長期,基層醫療機構診療升級時代全面來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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