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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必須具備“陰陽相應”!若不具備呢?不是書法!

文︳王呈祥

“陰陽升降自相催,齒發誰教老不回?”這是宋代蘇轍的一句詩,是說陰陽屬於自然,而人會跟隨著自然老去,逝去的青春也無法挽回。為何要說這句詩?因為今天的文章就與“陰陽”二字有關。

上文我們解讀了張懷瓘《用筆十法》——偃仰向背,深度論述了偃、仰、向、背四種書法必須具備的規律;本文我們解讀張懷瓘《用筆十法》——陰陽相應。

原文:「陰陽相應:謂陰為內,陽為外,斂心為陰,展筆為陽,須左右相應。」

提到“陰陽”二字,不由得讓很多人聯想到“玄學”,尤其是華夏兒女。其實不然,準確的說,它是哲學,是中國先賢智慧的結晶。其實,世間的萬事萬物皆有陰陽,也只有陰陽協調才能物盡其用。

舉個生活中的例子:極度口渴之時,擺在我們面前有一杯沸騰的開水,一杯涼水,喝哪一杯?很多人會毫不猶豫的選擇涼水,問題是飲用涼水容易生病;直接飲用開水?不行,太燙嘴根本喝不下去。兩杯水各取一半進行調和,無疑是最佳選擇——開水遇到了涼水溫度降下,涼水融合了開水溫度上去,此時冷熱適宜。一冷一熱即一陰一陽,之後的調和正是“陰陽相應”。

張懷瓘所說的“陰陽相應”,其實與冷熱水是一個道理,不同的是,他說的是漢字書法,而我所指的是生活現象。

我們現在回到書法“陰陽相應”。張懷瓘對此的注釋,我認為意思是這樣的:“謂陰為內”即一個字的內部為陰,“陽為外”即一個字的外部為陽,“斂心為陰”即筆畫向中心收斂為陰,“展筆為陽”即筆畫向外舒展為陽,“須左右相應”即上下左右之間有相互照應。也就是說,只有符合這個規律的書法,才是好的書法。

張懷瓘說的觀點是否成立?我這麽解釋又是否正確呢?所謂實踐出真理,光嘴說是不行的,拿出證據才有說服力。那麽,請您和我一起來拆解古人的書法,用他們的作品來驗證這個論點和我的解讀。

01

上圖為宋代米芾所寫“陽”字,請大家先在該字中找出號的三種並列式用筆,之後再從中找出號的兩種非並列式用筆。

是前者三種好找,還是後面兩種好找?好吧,不難為大家了。其實,還是後面的兩種比較容易找到,因為它們是書法的規律——陰陽結合,也正是張懷瓘所說的“陰陽相應”;而前面三種並列式用筆,此字中根本不存在,因為它們違背了“陰陽相應”的規律,單純的只有陰或陽。

02

還是同一個“陽”字,一眼便能看出張懷瓘所說的內陰、外陽、斂心和展筆。如果將這個字的中心比作一個“圈”,所有的筆畫就如同右圖一樣向外發散,反過來也可以說,所有外圍的筆畫像中間靠攏。

這樣一來,“圓”就是收斂的“心”即陰也,外圍發散的筆畫就是“展筆”即陽也。若隻收斂不發散,此字必是墨豬;若隻發散不收斂,此字將變成鬆鬆垮垮的墨條。

03

依舊是這個“陽”字,左右兩個部首一大一小即一陰一陽,先賢在造字時就已經考慮進去了,而書法展現的更明顯;相反,如果兩邊都寫一般大,該字必然不協調。

右側的“易”部不但筆畫之間產生了對比,而且上下部分也出現了內曳和外拓兩種不同。這就是剛柔的呼應對比,也正是張懷瓘所說“陰陽相應”中的“左右相應”。倘若上下左右隻采取或陰或陽一種,該字必然會出現多個並列式筆畫,而並列與“陰陽相應”完全背道,最後即使寫出來也不是書法。

因此可以證明:張懷瓘所說書法中的“陰陽相應”是成立的,而我所理解的與原文意思也相差不多。

你小子隻拿米芾書法來說事,而且隻用一個“陽”字,是不是太局限了?其實歷代凡是能稱得上“家”的人,他們的書法皆具備這個特徵,並非一個人,也非一個字,只是有些明顯,有些不明顯而已。為什麽?因為這是書法中約定俗成的法則。

最後論述:陰陽不是“玄學”,在書法中的呈現,我認為更像是一種審美,一種自然協調的審美,一種中國人的審美;也只有陰陽協調、剛柔相濟的作品才能達到或滿足這種審美,反之必然做不到。

好了,“陰陽相應”就解讀到這,若其中有不正確的地方,請廣大書友海涵,同時也希望您多提寶貴意見,以此激勵我不斷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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