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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積分落戶 你不得不了解的7大問題

關於填報準備

申請人和用人部門應該提前做好哪些準備工作?

官方解答:用人部門應取得北京市“法人一證通”數字證書,並在市人力社保局官網“積分落戶服務專欄”注冊。

申請人以租賃住所積分的,應及時在北京市住房租賃監管平台備案房屋租賃合約;以國內學歷學位積分的,應登錄教育部學歷學位中心網站查看本人學歷學位備案資訊是否與紙質證書和身份證資訊相一致,一致的需獲取“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驗證碼”和“學位證書電子備案編號”,不一致的應及時進行學歷學位認證;以“創新創業指標”投資、就業要求積分的,應在規定時限內在市科委創新創業人才積分落戶管理資訊系統同步填報相關資訊,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以出資成立的企業繳納稅金情況積分的,應準備好該企業在京國稅、地稅納稅證明(文書式),並在“北京市企業登記資訊查詢系統”提前查詢列印出資情況備查。

關於系統注冊

申請人在積分落戶申報系統注冊不成功的原因是什麽?

官方解答:申請個人也需要先在市人力社保局“積分落戶服務平台”注冊,注冊後選擇進入“積分落戶”業務即可。如果申請人在選擇進入“積分落戶”業務時被系統提示“不滿足積分落戶資格條件”,無法進入後續環節,則可能是由於以下一項或幾項原因造成的:一是未持有有效的北京市居住證,二是已超過退休年齡,三是在京繳納社會保險未滿7年。

關於積分賦權

北京能否通過積分賦權來解決外來人口子女教育等公共服務難題?

官方解答:居住證制度和積分落戶制度實施後,本市有關部門也將加緊研究,根據北京市的綜合承載能力和申請人規模、積分等具體情況,對通過居住證積分制度解決外來人口子女在京上學和中高考等公共服務問題進行研究探索。

關於指標設定

北京積分落戶細則規定的條件是否會比廣州、深圳和上海更為嚴格?

官方解答:北京作為首都,戶籍政策的複雜性、面臨的人口壓力都遠大於其他城市。積分落戶目前的制度設計和指標解釋,經過多輪研究論證和修改完善,既貫徹落實了中央要求,又符合北京現階段發展要求。

而實際上,在很多指標的設定上,注重了把握寬嚴適度、以人為本,如“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這一資格條件,允許申請人存在不超過5個月的補繳記錄;2017年1月1日以前在京租賃住所和部門宿舍居住年限以申請人同期在京連續繳納社保年限認定計算等,整體來看,北京積分落戶的條件並未表現得更嚴格。

關於積分複查

為何絕大多數積分指標不安排複查?對自動比對結果有異議怎麽辦?

官方解答:本市各部門基礎數據較完備,為減少申請人和用人部門不必要的奔波往返,提高審核效率和精準度,大部分積分指標資訊將通過系統直接比對得出結果,沒有人工參與,因此不再安排積分複查。對系統比對結果有異議的,可向相應的職責部門反映。

對於合法穩定住所指標自有住所資訊、創新創業指標獎項資訊和榮譽表彰指標榮譽稱號資訊,由於情況比較複雜、涉及國家部委事權,為保證核查結果準確,所以安排複查環節。

關於重新申請

今年沒有取得落戶資格 明年還能重新申請嗎?

官方解答:積分落戶每年申請一次,當年未達到落戶分值的,第二年如果符合四個資格條件,還可重新申請。屆時,申請人只需登錄在線申報系統查看上一年度申報資訊,選擇更新其中需要變更的內容,未變更的資訊將保留上一年度填報的內容,只需點擊確認即可。

關於居住指標

什麽樣的住所可按租賃住所積分?借住在親友家可否進行填報?

官方解答:2017年1月1日(不含)以前在部門宿舍、租賃住所的連續居住年限,以申請人同期在京合法穩定就業年限計算,但在申報系統中仍要完整準確填寫各階段住房資訊,以便計算積分。

2017年1月1日(含)以後的在京租賃住所資訊,以北京市住房租賃監管平台備案的房屋租賃合約為準。公租房的承租人和共租人應與產權部門簽訂租房合約並在安居北京住房保障資訊平台備案。借住親友家,未按規定備案房屋租賃合約的,不能按租賃住所積分。

本版文/本報記者 解麗

(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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