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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廳官父子同日被捕,兒子是80後“政壇新星”

10月1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官網“高檢網”發布消息,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原副行長、黨委委員姚蔚(副廳級)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一案,由江西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構審查起訴。經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新余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新余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姚蔚決定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與此同時,“高檢網”還發布了另外一起江西落馬廳官的案件進展資訊。江西省投資集團公司原黨委書記、總經理姚迪明涉嫌受賄罪一案,由江西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構審查起訴。經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新余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新余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姚迪明決定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一周前,即10月8日,江西省人民檢察院官方微信公號“江西檢察”披露,姚迪明、姚蔚均於2018年9月29日被新余市人民檢察院決定逮捕。

父子落馬相隔四天

2018年4月19日,江西省紀委省監委網站發布消息,江西省投資集團公司原黨委書記、總經理姚迪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在宣布姚迪明落馬資訊的同時,江西省紀委省監委網站還附配上了其簡歷資訊。

姚迪明,男,漢族,江西南昌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55年9月出生,1974年8月參加工作,1977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江西省計委能源交通處副處長、投資處處長;1999年12月至2005年3月任江西省投資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2005年3月至2010年11月任江西省投資集團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2010年11月至2017年12月任江西省投資集團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2017年12月,因對“11·24豐城電廠冷卻塔坍塌事故”負主要長官責任被撤銷江西省投資集團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職務。

澎湃新聞此前報導稱,2016 年11月24日,江西豐城發電廠三期擴建工程發生冷卻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別重大事故,造成73人死亡、2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0197.2萬元。

2017年9月15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公布了《江西豐城發電廠“11·24”冷卻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別重大事故調查報告》,調查認定該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建議依法依規對7個責任部門和85名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其中,調查報告顯示:姚迪明,江西省投資集團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豐城發電廠三期擴建工程項目建設長官小組組長。不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政策和法律法規,對江西省投資集團公司及江西贛能股份公司相關部門和部門不認真履職、監管項目建設不力問題失察,在工程建設指揮部與江西贛能股份公司關係不清晰、項目建設組織管理混亂問題等方面失職。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長官責任,建議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撤職處分。

姚迪明落馬四天后,其兒子姚蔚也隨即落馬被查。

2018年4月23日,江西省紀委省監委網站發布消息,中信銀行南昌分行副行長、黨委委員姚蔚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80後“政壇新星”落馬

落馬前,姚蔚是江西“政壇新星”、80後廳官。他在30歲左右就躋身副廳級幹部,之後又掛職擔任過四川宜賓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公開簡歷資訊顯示,姚蔚,男,漢族,1982年1月生,江西南昌人,本科學歷,200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06年7月參加工作。

2006年7月至2007年8月,姚蔚在招商銀行南昌分行北西支行工作;2007年8月至2012年5月,歷任中信銀行南昌分行公司銀行業務一部總經理助理(主持工作)、中信銀行南昌海關橋支行副組長(主持工作)、中信銀行南昌海關橋支行副行長(主持工作)、行長;2012年5月至2012年10月,中信銀行南昌分行黨委委員;2012年10月至2016年12月,中信銀行南昌分行行長助理、黨委委員;2016年12月至落馬前,他一直擔任中信銀行南昌分行副行長、黨委委員。

此外,據中國江西網報導,2017年1月,姚蔚掛職擔任四川省宜賓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掛職)、黨組成員。

澎湃新聞記者注意到,在姚迪明、姚蔚父子落馬5個多月後,即2018年9月30日,江西省紀委省監委對姚迪明進行“雙開”通報。在通報中還著重提及到了姚迪明“家教不嚴、家風不正”等問題。

上述通報稱,經查,姚迪明違反組織紀律,接受談話、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違反幹部選拔任用規定,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規為他人在工作錄用等方面提供幫助。違反廉潔紀律,非法佔有下屬企業財物,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違反工作紀律,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違反生活紀律,與多名女性發生不正當性關係。涉嫌受賄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

姚迪明身為黨員長官幹部,對黨不忠誠,理想信念喪失,法紀觀念淡薄,嚴重破壞所在部門政治生態,生活腐化墮落,家教不嚴、家風不正,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其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給黨的事業和形象造成嚴重損害,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行政機構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江西省委批準,江西省紀委省監委決定給予姚迪明開除黨籍和公職處分;收繳姚迪明違紀違法所得;將姚迪明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構依法審查起訴。

澎湃新聞記者 唐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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