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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無抵押貸款嗎?借2000元一個月後還21萬的那種

中新經緯客戶端5月22日電 (高曉鍈)看著放款人“謝鵬”每天過著炫豪車、炫美酒的逍遙日子,李雷(化名)的氣就不打一處來。短短一年時間,8000元的借款就變成了44萬元,車子也賣了,未婚妻也跑了。李雷認為,造成這一切的就是當初通過借貸寶平台“無抵押”借錢給他的“謝鵬”。

借2000元,一個月後要還21萬

2018年年初,李雷接到了一個做貸款業務的推銷電話,對方稱可以在借貸寶上提供無抵押貸款。當時正趕上家中急需用錢,李雷就在推銷人員的指引下添加了一名自稱“謝鵬”的業務員微信。“謝鵬”告訴他,“是蘋果手機就可以貸款,只要認證手機通話詳單,然後登錄指定的id账號就可以借款了。”

借款人部分借款協議 來源:受訪者

由於急需錢,李雷按“謝鵬”的提示進行了操作。但令李雷不解的是,明明借了8000元,卻需要在借貸寶平台申請16000元的借條。更奇怪的是,李雷收到的前兩筆錢都需要按謝鵬的要求,在微信上轉還給對方,直到第三次轉账,借款才終於到李雷手中。而除去平台所謂的“審核費,信息費以及利息”後,李雷實際隻收到6400元,還款期限為7天。

據李雷介紹,雖然當時對這些細節也很疑惑,但感覺自己肯定能還上錢,所以也沒有太在意。然而後來,李雷由於無法按期還上這筆錢,除了每日繳付500元逾期費外,還要繳付1500元展期費(展期一周)。同時,為了“以貸養貸”,李雷又按照之前的流程,借了金額不等的錢。此後,李雷的欠款雪球越滾越大,最終借款額由最開始的8000元變成了如今的44萬元。

李雷部分交易記錄 來源:受訪者

“借款總計到手13萬,到現在已經還了39萬多,還欠著5萬多債要還。”李雷撓著頭說。中新經緯客戶端在李雷的還款記錄中看到,多筆還款金額僅為百餘元甚至幾十元。對此,李雷說:“因為他們掌握著我的個人信息和通訊錄,所以我沒有一天敢不還錢,有一點錢就還給他們,展期費交不上就交一點錢懇求他們通融下,不要‘爆’我的通訊錄。”

同樣被高額欠款所困的還有杭州的周先生。一個月的時間,周先生在另一家借貸平台——口袋屋借的2000元錢已變成了21萬元。“為了補上一家欠款的窟窿,我不得不在不同的網貸平台借款,大約借了有60家平台,他們的年利率都在1500%-2000%之間,而且很多平台都找不到實體公司,投訴都找不到人。”周先生對中新經緯客戶端說,“能借的也都借過了,利息實在是太高了。”

借款人部分網貸平台 來源:受訪者

針對年利率是否超標、平台是否對出借人有資質審核等問題,中新經緯客戶端分別致電上述借款人提到的借貸平台——借貸寶和口袋屋。

借貸寶客服人員稱,“由於平台提倡的是熟人熟借,平台不參與交易,因此借款人在借款前只能自行對債權人信用進行評估”。

而口袋屋方面表示:“借款年利率是對借款人資料進行評估後確定,並無統一規定。”

逾期不還款就會被“爆通訊錄”

除了高額的利息外,上述受訪人都提到了逾期不還款會被“爆通訊錄”。多位受訪者向中新經緯客戶端反映,放款人通過所掌握的借款人手機通訊錄,以短信群發或電話轟炸等方式告知其親友欠款情況,從而達到讓借款人立即還款的目的。

周先生告訴中新經緯客戶端,逾期這段時間除了親戚朋友的電話已被催款人打“爆”外,自己也收到了催款人的人身辱罵電話。“現在,我手機都不敢開,一打開就全是騷擾短信和電話。”

中新經緯客戶端在多位受訪者手中看到了幾位催收人的催收信息。其中一位放款人曾炫耀自己的催收經歷稱,“經過幾天的蹲守排查確定了債務人的家,當晚抓到了債務人,經過對債務人一番暴打後,同意一個禮拜內全額還款。”

對於借款人的上述說法,中新經緯客戶端聯繫了借貸寶。借貸寶方面客服人員告訴中新經緯客戶端,平台在借款人逾期後會按照合約內容進行相關催收流程,來“告知親友借款人的違約記錄”,直到違約款項消除。

催款人群發短信平台 來源:受訪者供圖

聚投訴顯示,針對互聯網金融行業普遍存在的惡性催收等問題,迄今已有9地警方向聚投訴調取辦案證據。其中,投訴解決率僅為0.8%麥子金服行業解決率最低,對其涉及的早期收取20%谘詢費以及一直持續的惡性催收問題仍無解決意向。

平台和借貸人需要擔什麽責?

中新經緯客戶端在聚投訴上看到,2019年一季度,互聯網消費金融行業(含消費金融、網貸/p2p、小額貸款、助貸等機構)有效投訴量共計13.7萬件,佔投訴總量的72.9%。3月26日單日,聚投訴平台互金行業投訴量更是突破了4000件。

從商家情況看,2019年第一季度互金行業投訴量前幾名的商家分別為:融360、上海造藝科技、貸上錢、玖富、上海兩橙科技、水象分期、Wecash閃銀、拍拍貸、你我貸。

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肖颯在接受中新經緯客戶端採訪時認為,上述借款人提到的行為屬於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行為,是高利貸的套路,涉嫌違反《刑法》第266條。除此之外,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規定》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

肖颯建議,目前,按照《民法》的邏輯無法保護受害人的權利,必須用《刑法》來對相關的平台或人員進行製裁。也就是說,這類案件屬於公訴案件,老百姓需要到警察機關報案,通過立案偵查後,提起公訴進行解決。(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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