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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玉和寶釵結婚後,襲人為什麽被攆了出去?

《紅樓夢》中,襲人被攆,已經是在第一百二十回,此時寶玉已與寶釵成婚一年有余,她之所以被攆,原因有四:

一、寶玉出家了。寶玉出家,了斷紅塵,讓王夫人、寶釵、薛姨媽等人又急又痛,此時賈府已經敗落,寶玉既已出家,就不需要那麽多丫鬟伺候,所以王夫人就要把大丫鬟放出去配人,此前,襲人雖已被內定為姨娘,但此事賈母和賈政都不知,沒有公開,就還算大丫鬟。

二、王夫人畏懼賈政。襲人雖一心想著寶玉,但到底不是名正言順的屋裡人,王夫人即便想留下她,又怕賈政責怪。八十回以前,趙姨娘想替賈環把彩雲要過來,就被賈政以賈環、寶玉年紀尚小為由拒絕。

王夫人也是想到了這一點,所以當初定襲人為姨娘時,未與賈政商量,就私自做主了。此時要是因為把襲人留下,而把以前的事翻了出來,難保賈政不會責怪王夫人,所以於情於理,襲人都不會在王夫人預留之列。

三、薛姨媽之力。寶釵未嫁與寶玉前,薛姨媽還曾向王夫人誇過襲人,對襲人晉升為姨娘之事,也表示了讚賞,而一旦寶釵嫁了進來,且有了身孕,薛姨媽就不得不為寶釵著想了。賈府人多嘴雜,襲人與寶玉的種種親密,必定有傳到薛姨媽耳朵裡過。

現在寶玉已經出家,薛姨媽就沒有再讓襲人留下來的理由,所以她極力勸說王夫人,“只要姐姐叫他本家的人過來,狠狠地吩咐他,叫他配一門正經親事,再多多地陪送他些東西。”說服了王夫人,又去勸襲人,那麽襲人就是不想走,也不得不走了。

四、從判詞來看,襲人離開賈府也是必然趨勢。後四十回雖是高鶚續寫,但讓襲人與蔣玉菡結合,是符合曹雪芹原意的。書中第五回,曹雪芹給襲人的判詞是:枉自溫柔和順,空雲似桂如蘭;堪羨優伶有福,誰知公子無緣。

結合第二十四回,蔣玉菡把茜香羅贈給寶玉,寶玉將自己腰上的松花汗巾回贈給他,可知判詞中的“優伶”是指蔣玉菡無疑,因為那條松花汗巾正是襲人的。雖然不知在原稿裡,曹雪芹是讓襲人以何種方式離開賈府的,但蔣玉菡的戲子身份,注定他是娶不到好人家的女兒的,襲人被攆,或是出於上頭給賈府施加的壓力,或是出於寶玉出家前對寶釵與蔣玉菡的關照,襲人最後與蔣玉菡的結合,就如她那年抽到的花簽一樣:桃源又是一年春。

注:本文依據通行本百二十回紅樓進行解讀。

作者:長安月,本文經作者授權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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