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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執著就是無欲無求?正確理解在這裡!

今天的周末講堂,大照法師繼續講解《佛說淨業障經》的法義,闡述“諸法實相”的含義,開示如何觀照自心,以了達諸法的空無自性,並勸導學人不要隻學知識,應當將所學佛法落實在日常生活中,才能得到真實法益。

如何觀照當下的念頭?

我們經常聽聞修行的時候要棄除五蓋,貪、嗔、癡、慢、疑,還有十纏諸重煩惱等。這其實都是方便說,若能了達諸法實相,則煩惱也是本來空寂的,煩惱也是不實的,根本就不需要通過一種方式去斷煩惱,因為你的心本來就沒有煩惱,煩惱只是刹那生滅的念頭。

《佛說淨業障經》是一部了義的圓教經典。佛教了我們很多對治貪嗔癡方法,比如五停心觀,我們散亂心重的時候,佛教你用數息來對治;淫欲心重,教你不淨觀、白骨觀來對治;嗔恨心特別重的;教你慈悲觀。但是佛在講這部經的時候,這些根本都不需要了,不需要對治了。淫欲、嗔恨是什麽?就是一些刹那生滅的念頭。

比如跟家人、同事吵架生煩惱的時候,你若能如實了知你當下的身心狀態,你的思緒、情感,當你的觀照力強的時候,煩惱立即消滅。因為我們平時沒有真正去用功修行,都是法師來講課了,大家來聽一聽,或者說在家裡能誦誦經、念念佛就不錯了,哪裡搞個法會了大家都過去參加一下,這樣子是不夠的。如果你平時在日常生活中,乃至二六時中都去學著去觀照當下的念頭,你會發現即使嗔恨乃至是淫欲,它也是一些刹那生滅的念頭,一些妄念,也是後念著前念相續而已。能如此觀照,你必然會知道淫欲也是不可得的,嗔恨也是不可得的,都是如虛空、如夢幻。當你能觀察到這一點,就會體達心是本質清淨的,你根本就不會被淫欲束縛,根本就不必要壓製淫欲念頭不生起,也不需要去壓製嗔恨不生起,淫欲和嗔恨也是一種自性起的妙用。

這些聽起來可能大家覺得深奧,但其實是因為你缺乏訓練。如果我們平時有每天念佛、誦經,經常去訓練自己覺知當下的每一個念頭,這些東西你是很容易理解的。大家回到家裡不妨試一試,誰又惹你生氣了,你就觀照自己的念頭,就會發現一個人在嗔恨的時候,妄想生起最是迅猛,一下就爆了,妄想就黑壓壓的一片,一念接一念生起,你的心根本平靜不下來。其實嗔恨就是這些念頭而已,心是心,念頭是念頭,它是兩個東西,你的心本是清淨的。

大家聽了這麽多,不要只是當成一種知識,佛經說了一切法如夢幻,不真實,不可得,無自性,你不要只是學到這些詞的含義,還要去實踐,當你覺知力量強大的時候,你在睡夢當中都可以去覺照,我以前在禪堂念佛念到很清淨的時候,我睡覺的時候都可以清清楚楚知道我在睡覺,覺知依然在。

那麽我們在日常生活當中如何練習這種覺知呢?在日常生活當中,你吃飯走路,睡覺的時候這些逢緣歷境,禪宗講“運水般禪,無非是道”,你在日常生活當中每一件事情它都可以作為你訓練自己心的一部分,因為你在日常生活當中所遇到的一切它都本自空寂的,都是不實的,都是不可得的,都如虛空故。

吃飯的時候,你去了知吃飯。如果你的覺照力夠,你就會發現吃飯也是一種修行,它和誦經無異,吃到嘴裡的味道它就是味道,是你的心對這個味道加以情執的時候,這是酸,這是甜,這是苦,這是辣,然後你會感覺到這是好吃這是不好吃,這是我愛吃的,這是我不愛吃的。當你能夠如實覺知的時候,你會發現好不好吃都同為味道,你的心不會對某些味道執取,不會對某些味道排斥,這就是修行,能了知到這一點,你必然會知道味道也不可得。

以此類推,你會發現日常生活中任何一法都是本來空寂,都是不可得的。乃至親情、愛情、友情這些看不見摸不著的感情都是不實的,都是刹那生滅的念頭而已。那麽當你能夠在日常生活當中如實地了知這一切的時候,你必然會了知諸法的實際相貌是什麽,那其實再回來看這段經文,諸法如什麽諸法如什麽,你就一下了達是什麽意思了。

正確理解“破除執著”

【比丘當知,諸法如是,不可宣說。】

這句話最重要,佛在前面講了很多的比喻,講不可得、不可取,又講如幻或者空,是想表達什麽呢?想表達的是諸法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不可宣說。如果你真的是真真切切去悟入諸法實相,你就知道一切法畢竟空,不可得,因緣有。

【是故我昔坐於道場,得無所得。無有一法,有出、有沒、有縛、有解。亦無有法,有障、有纏、有憂、有悔。所以者何?諸法清淨,無雜穢故。】

所以佛說我在道場悟得“無所得”,這裡並不是直接說“無所得”,不是說佛陀坐在那裡,什麽都沒有發生,佛陀證得了“無所得”。你想要證得無所得,前面必須有個修,才能修到無所得。我們凡夫是沒辦法“無所得”的,不可能聽師父講一句:“一切法無所得”,你就認為因果也沒有了,魚我也可以吃了,肉我也可以吃了,什麽都可以做了,不是這樣的。如果你說你吃肉,是因為已證悟“無所得”,那麽吃什麽你都是無所得的,吃糞便等汙穢物也是不可得的,你能做到嗎?證悟空性的人,好吃不好吃都不妨礙的。

所以我們作為佛弟子,作為在因地上修行佛道的人,你一定要擺正自己的心態,不要自己欺騙自己。既然師父說一切法不可得,那我就拔無因果論了——這是錯誤的。

我一再強調,破除對於某某概念的情執,而不是說破除某某概念。比如剛才講的過去、現在、未來三世,講法無處所,或者說有的概念、無的概念,或者地、風、水、火四大概念等等,都是講破除對於這些概念的情執,而不是廢除法相。當你破除對於一切諸法的執著時,那麽我們在日常生活當中逢緣歷境,該做什麽還做什麽,但是種種名詞概念對你的身心世界就不構成束縛了,你就得自在,得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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