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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首霸之法,齊國變革之路!管仲——國家管理體系首位實踐者

春秋時期的變法是貴族社會向郡縣製社會的過渡。這些變法大多並不徹底,只是承認了當下社會已經存在的生產變化。但這並不意味著春秋時期沒有一個真正系統的國家改革。管仲在齊國的變法,就是春秋時期唯一一個全面而系統的國家管理體系變革。如果要詳細的去論述齊國管仲改革,恐怕並不是一篇能夠解決的。

在這裡,我不再重複齊國管仲是如何當上變法領導者,並受到齊桓公的重用的。單就管仲領導的這一國家體系改革進行介紹分析。

管仲改革第一個體系突破就是 叁其國而伍其鄙

“叁其國”就是把“國”劃分成二十一鄉,工商鄉六個,士(農),鄉十五個.“鄙”就是鄉村.“伍其鄙”就是規定三十家為一邑,設一司官;十邑為一卒,設一卒帥;十卒為一鄉,設一鄉帥;三鄉為一縣,設一縣帥;十縣為一屬,設一大夫。

全國鄉村共分為五屬,分別由五個大夫管理.“叁其國而伍其鄙”的目的“定民之居”,使士、農、工、商各就其業,從而使部落的殘余影響被徹底革除,行政區域的組織結構更加精細化,並且有效地維護了社會穩定。

這一國家改革體系是一次重大突破。在此以前,國家的各種方針都是比較自由的,當然這種自由是對貴族來講。對於普通民眾而言,不論是經商還是農耕都會受到限制,這些限制除了官方(貴族)限制以外,還有社會層面的不認可。管仲改革由於知曉齊國底子較厚,只不過是因為政治上的動蕩而阻礙國家發展。

所以在管仲改革的體系中將其國大體分為三個部分,一共21個鄉,將農村也做出相類似的劃分,確定了自上而下的行政經濟管理體系。此後,不論是地方還是中央,都直接任命大夫管理,而非從貴族集團中遴選合適人物。因為這很容易造成貴族集團對行政和經濟方面的壟斷。

在春秋的改革之中是最系統,最大膽的。雖然它的歷史意義很重要,但也不可否認,在管仲改革之後,齊國的貴族依然把持著國政。但這是歷史原因,相比於管仲改革之前不可同日而語。而且這一改革也為之後的一場改革奠定了基礎。

齊國改革的第二大方針——作內政而寄軍令

將士農工商,人口分開居住。在保證正常的農業生產,商業貿易的同時,還能使國家保有一支常規軍隊,並且互不受影響。這也使齊國在春秋時期就有能力成為一大戰國的原因。而國家三軍在此時並沒有完全掌握在君主手中。由齊桓公以及國、高二氏各分掌五鄉,這也與之前相印證。

很多人將這一個步驟看做國家行政和經濟的改革,其實它的作用不僅僅如此。把國分成21個鄉,其中15個作為國家軍隊士兵的來源,而除國都之外設立的五個農村行政區劃則直接作為五個軍區。大家還記得在戰國時期,燕國樂毅五國聯軍進攻齊國這一歷史事件嗎?

齊國最終單靠兩個孤立的城池與大軍對抗,最終火牛陣由田單復國。齊國僅剩的那兩個孤立的城池並不是一般的城池,而正是管仲改革時期伍其鄙其中兩個軍區中心。由此也可見管仲改革對於齊國國家生存方面的影響究竟有多重要。

而在軍事方面的改革,我們通常叫作內政而寄軍令,就是把政治和軍事統一起來,把政治上的組織和軍事上的組織統一起來。這樣,軍令可以暢通無阻,組織制度可以高度統一。行政上的規劃區劃,同時也是軍事上的區劃。一切的管理邏輯。軍事和行政都是相通的,甚至都是一套體系。這也是華夏民族在前3000年裡。最明顯的發展特徵。

在這裡其實最容易被我們忽略的就是春秋戰國以及以前華夏民族的民族品性和性質。其實以小見大,我們也可以看到管仲改革是把政治和軍事統一,這是日後戰國時期國家形態的基礎。但同時我們也一定要知道,春秋戰國及以前的3000年的時間裡,我們的民族是耕戰民族。在擴展自己生存空間的前3000年裡,我們一直是全民皆兵的。

只不過這個兵曾經在貴族集團的手裡,由他們掌握這些勞動力和軍事力量。而在春秋戰國時期,各國通過變法將勞動力和軍事力量從貴族手中剝離出來,掌握在國家手中。其實春秋戰國700多年,我們隻做了這樣一件事而已。而同時我們也是各大文明當中最早的,形成真正的國家形態的文明。其他文明則一直由貴族集團把握實際權利。這一種模式我們出現了更為完整的國家框架,雖然也有貴族集團通過國家框架掌握實際權力的現象。但是照比貴族直接掌握國家力量將其私有化,還是有相當大的進步的。

民政改革,民強才能國富!管仲的強民之法

為了搭配前兩個變法內容,管仲提出了四民思想,農工商分開居住,分別管理,並且職位固定。說到這裡,我們也可以看到印度文明在當時也是分開居住,職位固定的。只不過印度的這種歷史更為久遠,持續的時間更長。在當時生產力和社會發展的環境下,這樣做確實能夠保證生產,因為如果民眾大範圍流動經常去轉換職業,那麽國家一方面沒有辦法征稅,另一方面國家的管理系統也會陷入混亂,成本太高。

很多人其實都忽略了當時民眾大範圍流動的歷史現實。當時並沒有戶籍制度,民眾往往經常流竄,尋得更好的生計。再加上各個國家的法制規則不同,民眾往往會選擇更有利於自己的國家去勞動生存。就拿之後的商鞅變法來講,十數年之間,三晉民眾入秦者百萬。這都是民眾大範圍流動的事實。在當時齊國周邊確實有一些非常富裕的國家,很多民眾往往在生計沒有著落的時候進行轉移。

這並不利於齊國國力的增長,所以管仲提出四民居住分開管理,職位固定。加強對民眾控制的方式。一方面可以嚴防人口流失,另一方面由國家出面進行系統化的管理,也可以保證資源和生產生活的高效,不會因為資源的過度集中而導致一些民眾沒有生計而被迫移民。

有了人自然也要有地。管仲改革延續了春秋時期基本的社會現實相地而衰征。將土地分給民眾,同時按照土地的畝數一並徵收。在之前的各國改革變法中,往往打破井田製的固有規定,按照土地的畝數徵收,一般是1/10。但是這也造成了一些人在征稅時候不平等,最主要的一點就是,土地的質量不同。

同樣的畝數,生產出來的糧食數量也不同。當然,原先按土地的畝數徵收1/10的稅。也沒有什麽影響,無論生產多,生產少,都按畝數的1/10交稅。但是長期以來也會導致貧富差距的拉大。因為土地肥沃的地區往往掌握在貴族手中,並不是最底層的民眾所有。而他們即便按時交稅,由於土地肥沃也會掌握更多的糧食資源。

把眼光放長一些,其實並不利於國家的貧富協調。所以管仲除了按照畝數徵收國家稅率以外。對於土地肥沃的地區,還要加征一部分稅收。對於土地較為貧瘠的地區則減免一些稅收,以此來協調各地差異。相比於過去,單純的按照土地畝數徵收,更具政策靈活性。

而且管仲也知道,要想要國家富強,民眾就必須富裕起來,所以大力開墾荒地安置平民。在這一切進行的同時,提出了戶口政策。開始真正加強國家對於每一個人的管控。而這一點更多的集中在官員考核中。每一個地方官都由國家君主任命而不再由貴族擔任。

而對官員考核的主要內容就是戶口,糧草。進行系統化的排查和統計國家戰略力量。是歷史上第一次的系統國情摸排。而官員的設置其實也與軍事有關,官員不單單是搞地方民政的,同時也是軍隊內部的軍官,再一次體現了兵農合一的治國理念。也正因如此,管仲可以使齊國在數年之內成為春秋首霸,並且以尊王攘夷的旗號多方出擊,守衛周王。

管仲的經濟改革,與民爭利不過是對歷代變法者和國有化的誣陷

一系列的改革確實使齊國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但是更為大家所忽略的是管仲,在齊國的改革經濟方面更為突出。第一個就是建立系統的關稅制度。其他國家的商人和貴族到齊國經商要交稅。這在當時受到很大的爭議,因為前所未有。對很多頑固貴族認為是與民爭利。說到這,我不得不澄清一個事實。

在春秋戰國以及之前的這一個時代裡,往往會出現一些史書中所說的與民爭利的現象。很多人都按照現在的思維去思考,當時與民爭利就是統治者腐敗的表象。但實際上,大家認真去看一看當時的社會基本現實,就會發現與民爭利是任何一個春秋戰國時期的國家改革變法必然要經歷的過程。

但是哪一個國家又都知道民眾富裕,國家才能真正富強。兩者是否有矛盾呢?其實並非如此。原因很簡單。國家化就是與民爭利。這個民並不是普通的民眾,而是上民,上等民眾,便是貴族。原先山河湖海都是免費開放的,貴族紛紛圈地,一切自然資源都由貴族享用。

普通民眾不得不依附貴族,才能夠使用貴族圈佔的山林湖海。而國家為了強化國家意識,進行國家體制改革。除了要將稅收,軍隊和勞動力掌握在手中之外,還要對貴族下手。把貴族所掌握的自然資源也國有化。這自然遭到很多人的反對,最大的罪名自然就成為與民爭利了。

管仲不僅這麽做,而且還把自己貨物對外出口也要征稅。而稅收則由外國貴族和普通民眾在購買的過程當中支付。這種經濟思維即便現在來看也是非常先進的(正常的)。國家向各個方向征稅,而不僅僅是土地。此外,對於民眾必須的生活物資,鹽和鐵。=設立專門的官員管理販賣。

本質上也是國有化。在管仲改革這一時期之前,鹽和鐵的生產量非常少,基本都是貴族供應,不可能形成一個市場。但是齊國管仲改革時期社會生產力初步發展。各個行業逐步系統化,規範化,而鹽和鐵作為每一個人的生活生產必需品。對其進行征稅,會為國家拓展大量稅收。此後的農業時代,歷代王朝都是如此。

此外,管仲還進行了貨幣改革,統一了國內的貨幣。在春秋戰國時期算是貨幣改革中比較早的國家。有利於商品流動交換,再加上齊國享受魚鹽之利。所以在農業和軍事穩步發展的時期,齊國的經濟也殊為繁榮。在此以後,管中進一步將運輸作為國家管理體系的一部分。不論是各地的稅收,還是政府官商的經營,都有國家負責運送,進一步打擊了違法官員和貴族在運輸經營中獲取的暴利和貪汙,為國家節省了大量的資源和財產。

這一切都結束以後,管仲開始在其國的外交和對外政策方面進行改革,說白了就是確立尊王攘夷,以霸天下的戰略目標。這一目標是成功的,既有政治正確,也有現實正確。使得齊國在稱王稱霸的同時又得到了廣泛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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