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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6月30日前須滿足3+3要求 否則不能再做投顧業務

  私募們注意了:6月30日前這件事必須完成,否則不能再做新的投顧業務!

  中國基金報

  今晚,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發布公告,要求證券私募從事投顧業務,從3月23日起要到協會的資管業務平台填報材料,滿足“3+3”的投顧資質要求,並且經過協會確認。

  已經在做投顧業務的私募,補錄的時間要求是在6月30日之前完成。不然,沒有完成資訊補錄的私募,就不能再給別的機構做新產品的投顧了!

協會重申“3+3”投顧資質要求協會重申“3+3”投顧資質要求

  私募小夥伴一定還記得,2016年7月,證監會發布的《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運作管理暫行規定》,對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為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提供投資建議服務,提出兩大要求,就是我們熟悉的“3+3”投顧資質要求,一時諸多引起關注。

第一,私募需是基金業協會登記滿一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的會員;

 

第二,私募需具備3年以上連續可追溯證券、期貨投資管理業績的投資管理人員不少於3人、最近三年無不良從業記錄。

  基金君了解到,原來幾個人就能搭夥做私募的“草台班子”不在少數,自身不具備投資管理的專業素質和投資經驗,就在幫別的資管機構管錢,嚴重影響了行業的生態,對於投資者非常不負責任。所以,監管明確了對私募做投顧的“3+3”要求,隨後協會還給出了非常詳盡的投顧資格的各項材料要求。

  新規公布一年多來,有些私募機構四處去挖有投資經驗的人才,部分機構為了繼續能當投顧,也是費盡心思,但還有些機構至今未能滿足要求。 

  今天,基金業協會提出明確要求:

第一,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做投顧業務,需要在線上提交材料,包括投資管理人員的投資業績等情況,協會將對此進行確認;

 

第二,已經在做投顧業務的私募,需要在6月30日前完成資訊補錄,不做好資訊補錄就不能再給新申請備案的投顧產品提供投資建議服務了。

  沒有及時補錄投顧資訊將不能再做業務

  基金君了解到,證券私募給券商、期貨等資管機構做投顧業務的有很多,所以需要高度重視此次填報材料的要求,自己先去填報,然後協會會確認。具體的流程是:

一、私募需首先登陸協會從業人員管理系統(登錄入口:http://person.amac.org.cn),逐個填報本機構投資管理人員的投資業績情況。

 

二、T+1個工作日後,機構投資管理人員資訊將自動顯示在資產管理業務綜合報送平台(AMBERS系統)提供投資建議服務業務資訊填報頁面。

 

三、在此基礎上,私募需在資產管理業務綜合報送平台(AMBERS系統)“管理人登記”模塊下,填報提供投資建議服務業務的其他相關資訊。

 

四、若符合條件,協會將在收齊材料後的二十個工作日內進行確認,並通過郵件方式告知申請機構。

  另外,協會對存量業務的管理人補錄也提出了相關要求。

  協會表示,已成功為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相關備案產品提供投資建議服務的私募,需要在2018年6月30日前通過資產管理平台(AMBERS系統)上述模塊補錄相關資訊。

  當然,在此期間,此類私募仍可向機構存量及新備案產品提供投資建議服務。

  但是,協會也明確表示,2018年6月30日後私募仍未進行資訊補錄的,應當在完成資訊補錄工作之後,方可為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的新申請備案的產品提供投資建議服務。

  也就是說,沒有滿足“3+3”投顧資格的私募,以後就不能再給別的機構做投顧了,至少新產品先不能找不符合要求的投顧!

  提供虛假投顧材料的將進行處理

  對此私募需要足夠重視,盡快填報材料。為了防止有些私募想要糊弄過去,弄虛作假,基金業協會還明確了一點,對於在填報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和資訊的或後續違反相關規定的,協會將依據相關自律規則進行處理。

  協會表示,私募做投顧業務,應當持續滿足《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運作管理暫行規定》的相關規定。

  另外,今年1月12日協會發布並實施《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會員信用資訊報告工作規則(試行)》。協會表示,證券私募的會員信用資訊報告將按季度向會員機構定向推送,而投資管理人員投資業績等執業資訊是報告的重要內容。協會提醒私募及時去填報更新相關資訊,真實準確反映公司運營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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