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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恆信息:子公司財務數據“打架” 獨董一人兼8職或難履職

Photoby Jordan Ladikos on Unsplash

《金證研》滬深資本組 圖南/研究員 唐裡 映蔚 洪力/編審

屬於網信息安全行業的杭州安恆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恆信息”),近年來,其稅收優惠金額佔利潤總額的比例均超六成。對此,安恆信息稱,公司稅收優惠佔利潤總額比例較高符合軟體企業的特點。

而安恆信息所面臨的問題或不止於此。眾所周知,審計機構等機構,履行好“看門人”職責,勤勉盡責,保障投資者權益。而安恆信息的審計機構卻頻頻受罰,其或為安恆信息上市之路“添堵”。與此同時,經其審計的財務數據與市場監督管理局披露的數據存出入。而安恆信息獨立董事一人兼8職,多次“缺席”或難有效地履行職責。

審計機構或“扯後腿” 子公司財務數據“打架”

自設立以來,一直專注於網絡信息安全領域的安恆信息,其產品及服務涉及應用安全、大數據安全、雲安全、物聯網安全、工業控制安全及工業互聯網安全等領域。安恆信息此番上市擬募資7.6億元用於7個項目。

而《金證研》滬深資本組注意到,安恆信息的審計機構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以下簡稱“立信”)似乎在“拖後腿”。回溯歷史,立信頻頻遭到證監會的處罰。

據證監會〔2018〕119號文件,立信因出具含有虛假內容的審計報告行為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中國證監會決定沒收立信業務收入95萬元,並處以95萬元的罰款。

據證監會〔2018〕78號文件,立信因出具含有虛假內容的審計報告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中國證監會決定沒收立信業務收入90萬元,並處以270萬元的罰款。

據證監會〔2018〕18號文件,立信在超華科技2014年年報審計過程中未勤勉盡責,沒有按照審計準則的規定進行審計,未能發現超華科技上述財務舞弊行為,出具的審計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廣東證監局決定責令立信改正違法行為,沒收立信所業務收入75萬元,並處以75萬元的罰款。

據證監會〔2016〕89號文件,立信作為大智慧2013年財務報表審計機構,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立信存在未對銷售與收款業務中已關注到的異常事項執行必要的審計程序;未對臨近資產負債表日非標準價格銷售情況執行有效的審計程序;未對抽樣獲取的異常電子銀行回單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等5項違法事實,中國證監會決定責令立信改正違法行為,沒收業務收入70萬元,並處以210萬元罰款。

據證監會〔2017〕55號文件,立信為浙江步森服飾股份有限公司與廣西康華農業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出具康華農業2011年、2012年、2013年和2014年1月至4月財務報表審計報告,在審計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出具的審計報告存在虛假記載,中國證監會決定沒收立信業務收入45萬元,並處以45萬元罰款。

據財會便〔2017〕24號文件,立信因在執行審計業務過程中未能勤勉盡責,分別於2016年7月、2017年5月受到證監會的行政處罰。財政部、證監會決定責令立信自受到第二次行政處罰之日起暫停承接新的證券業務,並於2個月內完成整改並提交整改報告。

據證監會數據,2016年4月15日發布的《證監會通報2015年度審計、評估機構檢查處理情況》中,立信被中國證監會出具警示函。

值得一提的是,安恆信息對於全資子公司廣州安而又恆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州安而又恆”)虧損的解釋或過於牽強。

據招股書,經立信審計,2018年,廣州安而又恆總資產為582.56萬元、淨資產為74.83萬元、淨利潤為-73.5萬元。

對此,安恆信息提到,廣州安而又恆承攬的部分客戶直接與母公司簽約,但相關銷售費用由廣州安而又恆承擔。母公司與廣州安而又恆結算服務費與回款率掛鉤,有一定滯後性,故虧損。

而令人不解的是,經立信審計的廣州安而又恆財務數據與市場監督管理局披露的數據存“出入”。

據市場監督管理局數據,廣州安而又恆2018年度報告顯示,2019年6月10日,廣州安而又恆將資產總額由1萬元修改為483.32萬元、所有者權益合計由0元修改為31.33萬元、將淨利潤由0元修改為-116.99萬元。

截至安恆信息申報稿簽署日,也就是2019年4月9日,廣州安而又恆的資產總額、淨資產、淨利潤,分別比市場監督管理局披露的數據多出99.24萬元、43.5萬元、43.49萬元。這究竟是企業內部調整所致?還是審計機構不審慎所致?

需要指出的是,據財政部數據,在截至安恆信息首次申報稿的簽署日即2019年4月9日,到廣州安而又恆2018年度報告修改日即2019年6月10日期間,財政部對企業會計準則的印發修訂僅有兩則通知,該兩則通知的施行時間分別是自2019年6月10日起、自2019年6月17日起。這意味著,期間,企業會計準則的印發修訂未對廣州安而又恆財務的數據產生相關影響。

獨董一人兼8職 多次“缺席”或難履職

除了審計機構頻“暴雷”、子公司財務數據存出入之外,安恆信息獨董一人疑似兼任八職的情況同樣值得關注。

根據證監發[2001]102號文件,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獨立董事原則上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兼任獨立董事,並確保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獨立董事的職責。

而安恆信息獨立董事張曉榮,對於有效地履行獨立董事的職責或“精力有限”。

據招股書,張曉榮在安恆信息的任職期限為2019年3月至2020年12月。目前,安恆信息已提交注冊。

截至簽署日,即2019年6月25日,張曉榮在廣西桂冠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桂冠電力”)、上海廣聯環境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聯環境”)、上海西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西恩科技”)、萬華化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華化學”)、錢江水利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錢江水利”)、上海徠木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徠木股份”)、上海百事通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百事通”)任職獨立董事。

據同花順iFinD數據,張曉榮在萬華化學的任職期限是2016年2月4日至2020年5月2日;在錢江水利的任職期限是2018年6月28日至2021年6月27日;在徠木股份的任職期限是2016年7月2日至2020年8月27日。上述3家公司為上市公司。

據同花順iFinD數據,張曉榮在西恩科技的任職期限2017年11月2日至2020年11月1日。據百事通2017年報,張曉榮在百事通的任職期限是2017年12月27日至2020年12月26日。上述2家公司非上市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桂冠電力2018年報提及張曉榮在桂冠電力的任職期限是2016年6月2日至2019年6月1日。但據桂冠電力2019 年7月4日發布的《桂冠電力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張曉榮仍在桂冠電力任職,而張曉榮因公務原因未出席股東大會。

回顧歷史,2019年5月30日發布的《桂冠電力:2018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2018年6月30日發布的《桂冠電力:201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2018年5月18日發布的《桂冠電力:2017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2017年12月30日發布的《桂冠電力: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2016年12月13日發布的《桂冠電力:201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張曉榮皆因公務原因未出席會議。

另據市場監督管理局數據,亦未見桂冠電力董事張曉榮發生變更。張曉榮或仍在桂冠電力任職。桂冠電力為上市公司。

此外,據廣聯環境招股書顯示,張曉榮在廣聯環境任職期限是2015年6至2018年6月。但據市場監督管理局數據,2018年7月23日的變更信息顯示,張曉榮仍在廣聯環境任職,截至目前,未見廣聯環境獨董張曉榮發生變更。張曉榮或仍在廣聯環境任職。廣聯環境非上市公司。

上述現象意味著,張曉榮或在4家上市公司任職獨立董事,若安恆信息上市成功,則張曉榮或在5家上市公司任職獨立董事。而張曉榮似乎在3家非上市公司任職獨立董事,那麽張曉榮是否能確保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獨立董事的職責?不得而知。

對於“闖關”科創板的安恆信息而言,上述問題或是其上市路上的“絆腳石”。能否成功抵達“終點”,有待市場的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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