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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錦繡未央》被判抄襲背後,是一場持續6年的維權戰爭

“歷時五年多、第一批11位作者、後來加入的溫瑞安前輩、62位編劇、三所16位律師、近百名志願者……最終促成了錦繡未央案!”

刺蝟公社 | 陳彬

6年,正義來之不易。但至少,開了個好頭。

昨天上午9點43分,微博號“錦繡未央抄襲案助手”更新了一條微博,僅有2個字——“贏了”!

簡單的2個字,卻足以讓無數網友興奮。這個微博號,由此案的中間人“青崖”創建,實時發布案件的開庭信息。距離第一條微博,已間隔了2年半的時間。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正式宣判了《錦繡未央》的抄襲行為,並要求作者周靜於10日之內,賠償原告沈文文(筆名“追花逐月”)經濟損失12萬,及維權開支1.65萬,共計13.65萬元。這部小說本身,也被要求立即從當當網下架,並停止一切傳播。這是《錦繡未央》面對的第1起侵權案,後面還有11起等待判決。

《錦繡未央》小說於2013年2月在瀟湘書院上開始更新,曾經一度佔據該網站的作品排行榜前列,秦簡(周靜筆名)則成了該網站最受歡迎的作家之一。瀟湘書院是國內最早做女生網絡原創文學的網站之一,誕生了眾多現象級網絡文學作品。

書紅是非多。不到半年時間,《錦繡未央》小說被“青崖”等網友扒出涉嫌抄襲。他們在微博上貼出來大量抄襲對比圖,將這本當紅網絡小說推上了風口浪尖。

同一時間,克頓影視收購了《錦繡未央》的影視改編權,並於2016年正式推出了電視劇,由唐嫣與羅晉主演,網絡播放量達到了189億次;同年年底,長達270萬字的《錦繡未央》實體書完成出版,共6冊,由江蘇文藝出版社出版。抄襲的爭議,擋不住周靜走上人生巔峰。

《錦繡未央》小說的抄襲有兩大特徵。

一是直接照搬他人作品內容,隻對“人名”等極個別要素進行了修改。據“青崖”和眾多志願者整理的資料,沈文文的網文作品《身歷六帝寵不衰》共39萬字,其中近10萬字被周靜原封不動地複製了過去。

不僅如此,《錦繡未央》小說全文294章,僅僅有9章為周靜原創。

二是抄襲對象眾多。除了沈文文的作品之外,周靜共抄襲了200多個作品,其中除了各類網絡文學之外,甚至還包括豆瓣網友的帖子,以及《錢江晚報》的一篇新聞。

以沈文文的作品為例,文中有近10萬字被照搬,可《錦繡未央》本身有270萬字,所佔比例極小。

法律在文學作品抄襲方面的界定較為複雜。一般情況下,作品主題、主線情節、人物角色中的典型特徵,並不屬於著作權的保護範圍。

因此,抄襲的判定往往還是要從具體地情節展開,具體場景,對話以及文字描述等方面去判定。不過,主題相近的作品,難免會出現個別類似的情節,此時一般不會被判定為抄襲。因此,倘若沈文文單人上訴,便有可能出現類似情況。

集體上訴,成了沈文文等一批作者維權的唯一途徑。不過,抄襲案的聯合起訴,在著作權維權歷史上沒有先例。

更何況,在網文圈,抄襲早已是司空見慣的一種現象。究其原因,便是在於抄襲成本太低,維權成本太高。

以這次的事件為例,早在2013年《錦繡未央》火爆之初,就曾有網文作者試圖維權。可令他們沒想到的是,本應保護原創的平台,竟成了他們維權的第一道難關。

同年8月,瀟湘書院正式介入調查,給出的結果令人大跌眼鏡:《錦繡未央》沒有任何抄襲行為,僅僅是借鑒。

“你敢保證你的作品裡,每一句話都是你自己首創的嗎?你敢保證在百度絕對找不到和你任何一句話類似的內容嗎?”瀟湘書院以“破壞網站聲譽”為由,指責並處罰了這3位公開維權的網文作者。

這三位作者所有的作品推薦被取消,作者經驗值也被全部扣除。對該平台的網文作者來說,作者經驗值直接影響到自己的收入。

在當時,新簽約的網文作者,只能拿到50%的VIP收入分成;而高經驗值的白金作者,卻能拿到70%的VIP收入分成。瀟湘書院的處罰,在清空這三位網文作者積分的同時,也清空了他們所有的努力。

第二道難關,便是金錢。一方面是開銷巨大。據中間人“青崖”回憶,沈文文當時帶著另一位網文作者找到他,想要將維權進行到底。可除了他們2人之外,卻沒有任何一名作者願意出來維權,高昂的律師費成了他們過不去的一道坎。

“雖然早就認定周靜抄襲我的書的事實不容置疑,但是一開始我並不認為我可以輕易地維權成功,因為,打官司難。”沈文文在微博上回憶道。倘若沒有那些素不相識的編劇、律師以及志願者伸出援手,恐怕就不會有今天的勝利。

所幸,他們遇到了中國電影文學學會副會長兼秘書長汪海林,以及著名編劇余飛。兩人同情於沈文文等網文作者的經歷,前後兩次眾籌,為所有被抄襲的作家眾籌了19萬元整的費用。

除此之外,此案的律師王國華,也隻收取了極低的公益價格。“青崖”還曾表示,當時由於眾籌費用的餘額不足以支付公證費,公證處也僅象徵性收取了費用,給了他們極大的幫助。

“歷時五年多、第一批11位作者、後來加入的溫瑞安前輩、62位編劇、三所16位律師、近百名志願者……最終促成了錦繡未央案!”“青崖”回憶起當時的場景,仍十分激動。

判決之前,編劇余飛在自己的微博上回憶起這段經歷,感觸良多。編劇、網文作者、律師、維權志願者以及眾多網友,自發聯合了起來。“無論結果如何,這一起由幾十位編劇資助的公益維權事件,也是值得載入史冊的。”

另一方面,由於此案件類型難以斷定原告損失,因此最終的賠償,往往遠低於付出的成本。就實際結果而言,也確實是如此。

第一起案件最終判決賠償僅為12萬元,甚至不足眾籌的費用。倘若後續11起案件都是同樣的判決結果,周靜也僅需賠償132萬元。相比之下,《錦繡未央》電視劇製片人王瑩曾公開表示,拍攝時光服裝道具,投入便上億元,這點賠償金額連成本都算不上。

除此之外,網文作家出面維權,便意味著將走出自己固有的圈層,置身於大眾的關注之下,自然免不了中傷和誹謗。

最直接的例子,便是網文作家莊羽上訴郭敬明抄襲的案件。即便案件判決已有十餘年,且莊羽勝訴,卻一直飽受郭敬明粉絲的詆毀,郭敬明本人也從未對此道歉。2015年9月,依然會有網友,在莊羽的微博評論裡對其謾罵,並替郭敬明抱不平。

所幸本次的案件,網友大多站在沈文文一方。

只是,這次成功,是建立在無數人的幫助之下。想要複製,幾乎不太可能。畢竟,不是每一位被侵權的網文作者,都能遇上自己的“汪海林”;往往律師費,就能壓得他們喘不過氣來。

再加上賠償極低,官司勝負難料,更會讓不少被侵權的網文作者覺得,維權只會是一件高投入低回報的事情。倘若不是為了爭一口氣,更多原創網文作者,只能選擇發發牢騷,或者默不吭聲。

相比之下,抄襲者本身,卻不會受到太多處罰。郭敬明抄襲的小說《夢裡花落知多少》,2007年改編成了電視劇;他的人生路徑也直線上升,幾部電影更是賺足了票房。周靜則被指抄襲之後,卻成功拜入於正門下,轉行做起了編劇。

抄襲者走上人生巔峰,原創者苦苦維權。

網文行業亂象,早已影響了這個行業的正常發展。倘若抄襲便能成功,只會導致越來越多的效仿。此時,破窗效應將再也止不住,原創網文作者也將再無生存空間。

這次維權成功,是個偶然,也是個開始。

“願社會的良心永存,也願抄襲者得到應有的懲罰!”沈文文最後的這句話,雖是一句雞湯,卻也是所有原創網文作者,最好的願景了吧。

陳 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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