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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農村集體“家底”摸清楚了

通過歷時3年的全國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我國農村集體的家底最終清晰呈現在人們面前。集體土地總面積65.5億畝,账面資產6.5兆元……摸清家底,既可以查實集體資產存量、價值和使用情況,基本實現底清账明,又可以理清集體和農民之間的關係,盤活存量資源,用農民手裡的“紅本本”變出實實在在的“紅票票”。

村裡有多少地?账面資產幾何?增值情況怎樣?目前,改革開放後農村集體領域規模最大的一次清查已基本完成。

這次全國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是按照黨中央、國務院要求,從2017年開始,中央農辦、農業農村部組織開展了全國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歷時3年,農村集體的家底最終清晰呈現在人們面前。

“一鍋粥”變成“一本账”

農村集體資產關係6億農民、2.9億農民工和村內特殊群體的切身利益。長期以來,一些地方的農村集體資產存在產權虛置、账目不清、分配不公開、管理不透明等問題。農業農村部政策與改革司二級巡視員余葵表示,農村集體資產包括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森林、草原等資源性資產,用於經營的房屋、建築物、機器設備等經營性資產,用於公共服務的教育、文化、衛生等非經營性資產。全面開展清產核資,是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一項基礎性工作,也是保護農民財產權益的客觀要求。

目前,全國農村集體家底基本摸清,資產總量龐大。全國共有集體土地總面積65.5億畝,账面資產6.5兆元,其中經營性資產3.1兆元,佔47.4%;非經營性資產3.4兆元,佔52.6%。集體所屬全資企業超過1.1萬家,資產總額1.1兆元。同時,資產高度集中在村級。村級資產4.9兆元,佔總資產的75.7%,村均816.4萬元;鄉鎮、組級資產總額分別為0.7兆元和0.9兆元,分別佔比11.2%和13.1%。

不過,村莊之間資產分布還不均衡,有超過四分之三的資產集中在14%的村。從地域分布看,農村集體資產大體呈“6、2、2”分布格局,東部地區資產為4.2兆元,佔總資產的64.7%,中部和西部地區資產大體相當,分別佔總資產的17.7%、17.6%。從資產經營收益看,有10.4%的村收益在50萬元以上,主要集中在城中村、城郊村和資源充沛的村莊。

不少村民向記者反映,清產核資前,感覺村集體資產好像是“鏡中花”“水中月”,看得見卻摸不著,集體家底有多少不清楚,對自己擁有的份額也很模糊。但清產核資讓過去的“一鍋粥”變成了現在的“一本账”,查實了集體資產存量、價值和使用情況,基本實現底清账明。數據顯示,清產核資後全國農村集體資產總額增加0.8兆元,增幅14.2%,其中,固定資產增加近7500億元,主要是近年來財政項目投入到集體經濟組織形成的非經營性固定資產。

“空殼村”變身“實心村”

記者此前在農村採訪時,會了解到一些農民反映集體資產被村幹部侵佔、挪用,也有農民反映集體資產“空殼化”、保值增值不夠。“管好用好集體資產,防止集體資產流失,關乎農民切身利益。”農業農村部有關負責人表示,針對此類問題,要求各地強化農村集體資產監督管理。一方面,加強集體成員對集體經濟的監督管理,規範財務公開。另一方面,做好日常財務收支定期審計、村幹部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通過定期通報、責任追究等手段扎牢制度的籠子。比如一些地方通過制定小微權力清單,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各地以清產核資為契機,從體制機制上解決了資金使用混亂、資產隨意處置、資源發包有失公允等侵害集體和群眾利益的問題。比如,黑龍江省長嶺縣將清理整治同掃黑除惡相結合,破獲侵吞集體資產刑事案件14起,被非法強佔的1700多公頃草原、林地等已全部退回集體。各地還完善了集體資產清查、登記、保管、使用、處置、定期報告等制度,集體資產管理機制進一步規範。山西、四川、陝西等省份制定非經營性資產確權及管護辦法,重點對學校、道路、水利設施等資產的產權歸屬、管護主體作出規定。

規範集體經濟組織的目的是為了發展壯大集體經濟。2016年以來,中央財政通過“以獎代補”形式,支持28個省份和4個計劃單列市開展扶持村級集體經濟發展試點。2018年,中央組織部、財政部、農業農村部聯合印發文件,明確計劃到2022年在全國範圍內扶持10萬個左右的村發展壯大集體經濟。2019年6月,農業農村部下發文件,鼓勵各地以發展產業、盤活資源等為抓手,探索貧困地區薄弱村集體經濟發展提升的有效路徑。

伴隨改革推進,越來越多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領到了“身份證”。2018年11月,農業農村部首次為10個集體經濟組織頒發了登記證書,這標誌著我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有了“身份證”。為扶持集體經濟發展,農業農村部會同財政部、稅務總局頒布政策,明確減免改革過程中相關契稅、印花稅,降低改革成本;會同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印發文件,指導各地做好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登記賦碼、銀行開戶等業務。截至今年5月底,全國已有超過34萬個村集體經濟組織領取了登記證書。

“紅本本”變出“紅票票”

中國社科院農村所產業經濟室主任劉長全認為,農村集體經濟的問題突出反映在經營性資產上。經過多年積累,不少地方的集體經濟發展了,形成了數額較大的經營性資產,如果不明晰歸屬、完善權能、盤活整合、創新機制,這些資產難以在市場經濟體制下發揮應有的作用。基於此,中央提出,2021年底基本完成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製改革。

“通過清產核資可以看出,從資產構成看,全國有3.1兆元經營性資產,這類資產是集體經濟收入的主要來源。”農業農村部有關負責人介紹,其中,預期可帶來收益的廠房、商鋪、機器設備等經營性固定資產超過1兆元。未承包到戶的耕地、園地、林地、草地等集體土地資源共有15.5億畝,其中,有36%對外出租經營或投資入股到新型經營主體。

按照試點先行、有序推進的原則,全國已先後開展了四批改革試點,各地在清產核資基礎上,規範開展成員身份確認、折股量化資產、建立健全組織、辦理登記賦碼等工作。截至2019年底,中央試點部門包括15個省份、89個地市、442個縣(市、區),各級試點部門已經覆蓋到全國80%左右的縣。今年3月,中央農辦、農業農村部商請13個非整省試點省份全面推開改革。此外,北京、上海、浙江等3省市已基本完成改革任務。至此,改革試點實現省級全覆蓋。

記者了解到,各地在改革中注重探索創新,破解改革難題。堅持農民主體地位,以縣或地市為部門統一制定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確認的指導意見,在明確政策底線的基礎上,將具體認定標準交給群眾商議;堅持分類推進實施,改革主要針對有經營性資產的村,隨著脫貧攻堅工作推進,一些經濟欠發達地區通過政府撥款、減免稅費等方式形成了一些資產,這些地區也根據情況變化,建立健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目前,全國已有超過41萬個村完成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確認成員超過6億人。各地積極探索資源開髮型、物業租賃型、鄉村旅遊型、農業生產型等集體經濟發展模式,盤活了集體資源資產。基層幹部說,改革把集體家底摸清了,把誰是成員搞清楚了,把集體和農民的關係理清楚了,農民手裡的“紅本本”變出了“紅票票”,這是實實在在的成果。(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 喬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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