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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養老”騙局B面:誰是真正的受害者?

中新經緯客戶端5月9日電(羅琨)“我們不想要老人的房子,只求盡快收回本金。”李博文的話代表了不少出借人的心聲。

在中安民生的“以房養老”騙局中,老人們以房產為抵押,從出借人手中獲得資金,再購買該公司的理財產品,並獲取6%左右的年化收益,而出借人則獲得年化近20%的利息回報。

一切看起來都很完美,直到爆雷。老人們“以房養老”夢碎,像李博文一樣的出借人也處境艱難。

由於無力負擔高昂的資金成本,中安民生於今年年初開始曝出跑路傳聞。4月上旬,北京市警察局海澱分局官方微博通報稱,針對有投資人舉報北京中安民生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及中安民生養老服務有限公司從事非法集資活動的情況,該分局已對相關公司立案偵查。

01出借人稱此前不知中安民生存在

“大家現在都感覺我們是放高利貸的,戴著大金鏈子、光頭紋身那種,實際上我們都是普通人,有正當職業,只是手裡有些閑錢,想放出去賺點利息。”今年35歲的李博文去年通過某資金中介,與黃女士達成協議,李博文出借80萬元,黃女士將房產抵押給他。

“黃女士今年48歲,還不算老年人,目前在一家大型券商機構任職,手裡有一套市價約400萬的房子,說想抵押出來借點錢做生意周轉,我和另一個朋友一起按房價五折借給他200萬元,約定了每個月2%的利率,除掉中介費以後到我手裡大約1.2%。之前幾個月都是正常還息,直到3月份突然還不上了,我們才知道原來她把借來的錢都投到中安民生的理財上了。”李博文說,“如果一開始黃女士直接說用來買理財,我肯定不會借錢,因為這是常識”。

隨後,李博文已經向法院申請查封凍結黃女士的銀行账戶存款80萬元或相應價值的財產。3月19日,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顯示,經審查認為,李博文的這一申請符合規定,本裁定立即執行。

今年60多歲的大學教授瀏海紅和李博文的經歷類似。在中介的介紹下,她將180萬元借給了今年65歲的李女士夫婦。李女士告訴她,借錢是為了給在國外做生意的女兒周轉。

“他們說起東京的旅店生意時頭頭是道,根本就想不到這些都是編造出來的。資金中介告訴我,他們是因為過了銀行貸款的年齡界限才被淘汰的,本身都是優質客戶。”瀏海紅回憶說。

據中新經緯了解,中安民生的銷售人員會對借款人進行話術培訓。“絕對不能和對方說是要買理財,就說你要做點生意,要周轉,當時我們也沒想那麽多,就按照他們說的做了。”一名陷入“以房養老”騙局的老人向中新經緯證實,在借錢的時候確實並未將資金用途如實相告。

結合借款人的職業和家庭特點,銷售人員還會幫忙“打造”更加合理的背景,比如電信的退休員會提供職業資格相關證書,並表示“借錢是為了投資電信工程”。

中新經緯獲取的一份借款人和中安民生簽訂的理財合約顯示,借款人通過資產抵押(房產)的方式借來資金,由中安民生代為還款。這表明借款人事先清楚借款目的,然而,出借人卻堅稱對此毫不知情。

“我們事前根本不知道中安民生的存在,都是收不到利息了去追問借款人才知道,原來他們把錢都投到中安民生的理財產品裡了。”多名出借人稱。

借款人和中安民生簽訂的理財合約顯示,借款人通過資產抵押(房產)的方式借來資金,由中安民生代為還款。圖片來源:受訪者

02誰是真正的受害者?

北京海征誠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杜雲峰此前向中新經緯指出,“以房養老”騙局多數涉及“套路貸”,是一種新型的犯罪,一般涉及多方面的法律關係,民事法律關係涉及借款合約糾紛、抵押合約糾紛、房屋買賣合約糾紛等,刑事犯罪方面主要涉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詐騙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和故意傷害罪等。

在中安民生的“以房養老”騙局被曝出後,部分借款人擔心,由於借款合約被附在了理財合約裡,有可能會被動卷入中安民生非法集資的漩渦中。

據了解,在像李博文一樣的出借人中,少的借出了幾十萬元,多則幾千萬元。多名出借人表示,在利息沒有按時到账後,曾考慮走司法途徑解決,但由於目前中安民生已經被警方立案調查,涉嫌非法集資,屬於刑事案件,按照“先刑後民”的原則,需要等到刑事案件結案才能提起民事訴訟。

據北京市智多鑫律師事務所律師吳屯介紹,上一波“以房養老”詐騙多發於2014年到2016年。詐騙分子利用自己掌握的資金,誘惑老年人簽訂抵押貸款合約,同時欺騙老年人簽訂委託出售房屋合約,在履行“分紅”或“返利”數月後不再履行,造成老年人無法還貸款及利息的情形,然後騙子利用預先簽訂的委託售房合約將老人的房子過戶,或者通過公證強執或訴訟強執,將老人房屋拍賣還貸。

不過這一條路在2017年後就走不通了。北京市司法局明確,從2017年8月起,全市公證機構在辦理借款合約賦予強製執行效力公證的同時,不得為借款人辦理擔保性委託公證;公證機構辦理賦予強製執行效力公證和涉及不動產委託公證必須將公證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公證機構為60歲以上老年人辦理賦予強製執行效力公證或涉及不動產的委託公證時,老年人必須由成年子女陪同,辦證過程必須進行錄像,並附卷備查。

資料圖。來源:中新網

吳屯認為,這次“中安民生”集資詐騙,可以說是“以房養老”詐騙的2.0版。騙子不是用自己資金走流水造成借貸假象,而是同社會中介機構合作,有尋找“房源”的,有尋找“出借人”的。在本案中,抵押“房源”的老人是受害人,“出借人”更是受害人。

“然而,出借人在與老人建立抵押借款關係時,有些老人隱瞞了資金用途,從這個角度來說,這些老人同中安民生不法分子一起,以抵押的方式‘借’走錢,其應當承擔法律責任,即抵押借款合約是有效的。”吳屯說。

而現實的情況是,那些選擇了中安民生等公司“以房養老”模式投資的老年人,也面臨房財兩空、老無所依的境地。“對於這類嚴重侵害群眾合法權益,尤其是老年人合法權益的惡性案件,相關部門應該積極作為,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杜雲峰建議。

在這場騙局中,老人們“以房養老”夢碎,出借人的日子也很難過,不過事情的影響並未止於此。

正規的“以房養老”是指老年人將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是一種將住房抵押與終身年金保險相結合的創新型商業養老保險業務,也是國家近年來鼓勵推行的養老措施。然而如今,由於越來越多公司打著“以房養老”旗號行非法集資之實,直接或間接將老年人的房產和出借人的錢財卷席一空,讓“以房養老”在部分人眼中成了詐騙的代名詞,一些老年人更是談之色變,政策的推行也遇到了阻礙。

(為保護採訪對象隱私,文中李博文、瀏海紅均為化名。)(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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