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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長春:一號文件的七大亮點

  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專欄作家 花長春、董琦等

  導讀

  中央一號文件《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意見》發布,指明十四五開局鄉村振興成為發展新階段的重中之重,農業現代化要求進一步提速。文件核心亮點集中在種業、農業科技與農業裝備、縣城為載體的新型城鎮化等。

  摘要

  全力推動鄉村振興將成為 “十四五”時期“三農”工作的最重要抓手。從十九大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到十九屆五中全會要求“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鄉村振興的重要性在不斷強化。文件強調到2025年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取得重要進展目標,標誌著十四五開局,鄉村振興步伐將大步邁開。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後再提“打好種業翻身仗”,種子安全上升到國家安全戰略高度。《意見》將“打好種業翻身仗”單獨列出,對2020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相關表述進行了較大篇幅的擴展,未來與育種相關的技術和產業將成為農業領域重要的增量投資方向。

  強化農業科技與物質裝備支撐,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建設速度。《意見》更加強調農業科技的“自立自強”和“自主研發能力”,加強農業科技的全方位支持。同時,強調對農機裝備投入加大。

  財政維持向鄉村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的傾斜力度,有利於促進鄉村消費回補。2021年的財政政策會更加傾向於扶持鄉村振興戰略,並通過對農村物流基礎設施中的補短板來疏通生產要素和農副產品參與國民經濟循環的堵點。

  推進以縣城為載體的新型城鎮化建設,帶動鄉村振興。未來縣城將承擔更多推動鄉村基礎設施建設、為農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重要職能,農村千兆光網、5G建設,以及縣城或中心城鎮的學校、醫院建設等或將加快推進。

  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或將加速推進,土地要素有望進一步被盤活。預計《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指導意見》將在2021年上半年印發,從而加速全面入市的進程。

  公共預算進一步向農村傾斜,健全鄉村振興的考核機制。一方面要求公共預算優先保障農業農村,另一方面要求健全“鄉村振興考核落實機制”,預計將為鄉村振興戰略的具體實施落地指明方向。

  目錄

  正文

  2021年2月21日,中央一號文件《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發布。站在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如期完成的新的歷史起點上,《意見》為“十四五”時期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加快農業現代化建設指明了方向,其中種業、農業科技與農業裝備、縣城為載體的新型城鎮化構成主要亮點

  1

  鄉村振興是新發展階段的重中之重

  文件對脫貧攻堅戰成績做出肯定,提出“三農”是構建“雙循環”發展格局中不可或缺的一環,也是任務最為艱巨繁重而又充滿潛力後勁的一環。2020年中國實現了全面脫貧的目標,但部分脫貧地區基礎並不牢固。《意見》表示對於擺脫貧困的縣,要“從脫貧之日起設立5年過渡期”,保持現有主要幫扶政策穩定,以實現從脫貧攻堅走向鄉村振興的有效過渡銜接。鄉村振興是中國完成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的應有之義,從十九大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到十九屆五中全會要求“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鄉村振興的重要性在不斷強化。《意見》強調要“舉全黨全社會之力”,推動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改革,目標到2025年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取得重要進展,鄉村振興的步伐將在2021年大步邁開。

  2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後再提“打好種業翻身

  仗”,種子安全上升到國家安全戰略高度

  2020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罕見提到種子問題,我們在報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五大看點,政策不急轉彎,部署雙循環新格局——逐句點評》中指出,2021年中央一號文件表述延續對種業的關注。2020年在新冠肺炎疫情衝擊下,全球主要糧食出口國紛紛采取限制糧食出口的措施,再次給糧食安全問題敲響警鍾,而種子安全是糧食安全的根本前提,目前我國種業存在技術水準低、嚴重依賴進口的隱憂,這也是中央高度重視種子安全問題的根本原因。《意見》將“打好種業翻身仗”單獨列出,對2020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相關表述進行了較大篇幅的擴展,從種質資源庫建設、生物育種科技突破、生物育種產業化應用、育種知識產權保護、育繁推一體化建設等方面提出極為具體的實施方案,足見種子安全已上升到國家安全的戰略高度。我們預計,未來與育種相關的技術和產業將成為農業領域重要的增量投資方向。

  3

  農業現代化提速,農業科技與農機裝備承

  載主要發力點

  從《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十四五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中的“強化農業科技和裝備支撐”,到2020年底中央經濟會議中的“藏糧於科技戰略”,再到2021年中央一號文件中的“強化現代農業科技和物質裝備支撐”,中央以農業科技為“先鋒隊”、以物質裝備為“主力軍”的加快農業現代化建設速度的方略逐漸清晰。

  與以往中央一號文件關於發展農業科技相比,2021年的《意見》主要有三點不同:

  首先,《意見》更加強調農業科技的“自立自強”和“自主研發能力”,這一點在種子安全問題方面更加明顯。

  其次,《意見》更加強調對加強農業科技的全方位支持,不僅包括此前提倡的創新基地,還新增高校等社會主體對農業科技的智力服務,加強農業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點,與此前將注意力主要放在農業科技創新方面不同,《意見》還同時強調“物質裝備支撐”,整體對農機裝備的政策支撐將進一步提升。與以往提出的“完善農機購置補貼政策”不同,本次明確提出“加大農機購置補貼力度,開展農機作業補貼”。而就在中央一號文件發出的前一天(即2021年2月20日),農業部發布了《2021-2023年全國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範圍》(公示稿),與2018年發布的《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相比,新增了農機補貼的15個大類保持不變,但新增2個小類(共44個小類)和35個品目(共172個品目)。公示稿發布的時間節點以及擴大農機補貼範圍都凸顯出一個重要信號:中央高度重視“物質裝備支撐”對推進農業現代化建設的作用。農業科技是“先鋒隊”,但只有先鋒隊還打不贏農業現代化這場“硬仗”,農業科技還要落到實處,“強化物質裝備支撐”將成為推動農業現代化的“主力軍”,農機裝備行業或迎來新的發展機遇。

  4

  財政維持向鄉村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的傾

  斜力度,有利於促進鄉村消費回補

  《意見》總體要求的目標任務指出,“到2025年,農業農村現代化取得重要進展,農業基礎設施現代化邁上新台階,農村生活設施便利化初步實現,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準明顯提高。”《意見》單獨討論了“加強鄉村公共基礎設施建設”,並且提到“繼續通過中央車購稅補助地方資金、成品油稅費改革轉移支付、地方政府債券等渠道,按規定支持農村道路發展”。與2020年的文件對比,2021年同樣提及“地方政府要在一般債券支出中安排一定規模支持符合條件的易地扶貧搬遷和鄉村振興項目建設,各地應有序擴大用於支持鄉村振興的專項債券發行規模。”延續去年的表述,或預示著今年的財政政策會更加傾向於扶持鄉村振興戰略,地方債募集資金用途中投向與鄉村振興有關的基礎設施建設的比重有望進一步增加。

  此外,《意見》還提出要“改造提升農村寄遞物流基礎設施”、“深入推進電子商務進農村和農產品出村進城,推動城鄉生產與消費有效對接”。我們認為未來有望通過農村物流基礎設施中的補短板來疏通生產要素和農副產品參與國民經濟循環的堵點,進而減少新冠疫情帶來的城鄉收入差距擴大,有利於促進鄉村消費回補。

  5

  推進以縣城為載體的新型城鎮化建設,帶

  動鄉村振興

  中國城鎮化率已超過60%,超大城市人口也將逐步趨向飽和,未來城鎮化率的提高或將更依賴縣城、小城鎮的發展擴張。《意見》提出“加快縣域內城鄉融合發展”,“有條件的地區按照小城市標準建設縣城”。我們認為未來縣城將承擔更多推動鄉村基礎設施建設、為農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重要職能,農村千兆光網、5G建設,以及縣城或中心城鎮的學校、醫院建設等或將加快推進。

  6

  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或將加速推

  進,土地要素有望進一步被盤活

  《意見》繼續強調要“積極探索實施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和《十四五規劃建議》的提法保持一致。我們認為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是農民最重要產權,推動其入市對於增加農民財富、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具有重大意義。2020年4月9日,國家發改委印發《2020年新型城鎮化建設和城鄉融合發展重點任務》,其中明確提出“全面推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直接入市”,要求“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指導意見”。根據2020年9月農業農村部回復人大提案,目前《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指導意見》正在抓緊制定中。我們預計《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指導意見》將在2021年上半年印發,從而加速全面入市的進程。

  7

  公共預算進一步向農村傾斜,健全鄉村振

  興的考核機制

  《意見》在體制機制上為鄉村振興提供了有力保障,一方面要求公共預算優先保障農業農村,明確提出要提高土地出讓金用於農業農村的比例;另一方面要求健全“鄉村振興考核落實機制”,預計將為鄉村振興戰略的具體實施落地指明方向。

  8

  附錄:2021年與2020年中央一號文件重

  要表述對比

  (本文作者介紹:國泰君安研究所首席全球經濟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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