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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親屬間輸血有風險?

我們經常在電視劇或電影中看到這樣的感人片段:由於車禍,生產分娩等意外事件的發生,或者是由於疾病的原因而導致病人大出血,情況十分緊急,醫生通常在此時會告知家屬,「輸血科裡血量告急,怎麼辦?」這時候總有一個家屬出現挽起袖子說:抽!我!的!。作為一部電影或電視劇,安排這樣驚心動魄的場景是為了吸引觀眾的眼球,提高收視率,充分表達影視藝術效果是無可厚非的。但作為醫療工作者的我們會注意到,親屬之間的輸血其實是很危險的行為,可能會出現生命的危險。這種危險是什麼呢?

直系親屬間輸血會引發一種名為「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的輸血併發症,有一定的安全風險。那什麼是移植物抗宿主病呢?移植物抗宿主病是指受者輸入含有供者「免疫活性的淋巴細胞」的血液或者血液成分後,不被受者的免疫系統識別和排斥,供者的淋巴細胞在受者的體內植活,增殖並攻擊破壞受者體內的組織器官及造血系統,是致命性的免疫性的輸血併發症,同時也是最嚴重的輸血併發症,一旦發生幾乎無法挽救。

這種極其嚴重的輸血併發症臨床表現有哪些呢?一般在輸血後10-14天起病,最短於輸血後2天,最長於輸血後30天起病。主要受損的是靶器官包括皮膚、肝、胃腸道和骨髓,表現為高熱、皮疹、肝功能異常、黃疸、腹瀉、全血細胞的減少、骨髓增生低下。通常發病率為1%,但在直系親屬間會提高到10-20倍,病死率高達90%以上,目前該病並沒有有效的解決方法,這也是為什麼建議盡量避免在直系親屬間相互輸血的原因。

那麼是不是直系親屬間就不能輸血呢?也不是。我們在臨床輸血治療時,首先要嚴格掌握輸血的適應症,加強成分輸血,避免不必要的輸血,在輸血前充分權衡利弊,對無適應症堅決不予輸血,尤其是親屬之間的輸血,更不能濫用新鮮血,治療性輸血應結合病情給與相應的成分輸血。其次在特殊的情況下,直系親屬間確實有輸血的有必要,血液要經過γ射線的照射,使淋巴細胞喪失複製和分化的能力,就可以安全使用了。

通過本文的閱讀,你已經了解了直系親屬間的輸血風險還是非常大的,因此在臨床的治療我們要遵循科學合理的輸血原則,要不救命同時可就變成了害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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