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鴻茅藥酒是什麽鬼?違法2000余次無事 消費者訴訟都輸

  獨家|鴻茅藥酒“神功護體”! 違法兩千余次楞無事,消費者兩次訴訟都輸了!

  來源:直面傳媒

  終於,在媒體、國家有關部門、相關研究機構以及全國網民的強烈關注下,譚秦東終被取保候審了。

  暫獲自由的譚秦東面對媒體的採訪,表示不後悔。

  這位39歲,擁有中南大學麻醉學專業碩士研究生,並獲得醫師資格證書和臨床執業證書的醫生萬沒想到,因為一篇文章,竟成為損毀別人商譽的的罪證。

  身陷囫圇不說,還差點面臨刑事指控。

  鴻茅藥酒到底是什麽鬼?礙於專業知識所限,更擔心被KS,本文不詳細分析。但小編猜測,它應該有“神功護體”。經《健康時報》研究近十年的公告檔案,不完全統計的結果顯示,鴻茅藥酒廣告曾被江蘇、遼寧、山西、湖北等25個省市級食藥監部門通報違法,違法次數達2630次,被暫停銷售數十次。

  乖乖!哈老子一跳!違法,違法次數達2630次,被暫停銷售數十次,可見鴻茅藥酒“刀槍不入”啊!

  而《直面》檢索發現,去年,曾有消費者因服用後出現不適而怒訴鴻茅藥酒,但判決書顯示,經過一審和終審,這位“不服”的消費者兩次都輸了。

  案卷材料顯示:2016年3月25日,一名叫夏凱的消費者在沈陽維康醫藥連鎖有限公司保工北街店購買鴻茅藥酒6盒(4瓶/盒),單價999元,共計5994元。

  這位消費者稱:其父母服用購買的涉案商品後,沒有達到廣告宣傳的療效,且出現多種不適,血糖、血壓明顯升高。因此怒告鴻茅藥酒涉嫌違反《廣告法》,存在虛假宣傳欺騙等。

  被告方的內蒙古鴻茅藥業有限責任公司對此辯稱:鴻茅藥酒系經國家食藥監局核準的具有明確治療功效的甲類OTC藥品,其所作的宣傳為合規宣傳,其功能主治、禁忌、注意事項等在廣告及產品說明書中均有明確說明,包裝盒和說明書的內容均經過內蒙古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批核準的,消費者夏凱父母所出現的不適症狀與服用鴻茅藥酒無直接因果關係。

  看看,答辯的理直氣壯,嚴絲合縫。

  審理此案的沈x市某法院認為,夏凱提交的出院記錄、出院小結,不能證明住院所治疾病與服用涉案商品有因果關係,亦不能證明對方存在欺詐行為,且該商品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生產和銷售,經檢驗符合藥品標準,系合格商品,故對夏凱主張本院不予支持。

  最終,一審法院駁回夏凱的訴訟請求。夏凱並由此承擔案件受理費399元。

  隨後,夏凱表示不服提出了上訴。他的事實和理由是:部分宣傳無科學根據,一審判決未對焦點問題進行分析與認定、對於商家廣告是否構成誘導性消費未予查清;外包裝記載內容沒有說明書多,造成他購買了不適宜父母使用的藥酒。

  二審期間,作為被上訴人的內蒙古鴻茅藥業有限責任公司提交了兩份審許可證件,證明鴻茅藥酒的包裝盒和說明書符合國家規定。但夏凱認為經過審批只能代表完成一定的手續,不能代表實際合法。

  二審法院則認為:夏凱認為鴻茅藥酒廣告中宣稱的祛風濕、止疼痛、調五髒、補氣血等沒有科學根據,但並無充分有效證據證明,對於鴻茅藥酒是否具備上述功效應由專門醫療鑒定機構加以鑒定。由於夏凱一、二審均未提供專業鑒定機構出具的鑒定結論證明上述主張,故應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

  此外,關於夏凱提出的外包裝記載內容沒有說明書多,造成夏凱購買了不適宜父母使用的藥酒的問題,法院認為,本案中,鴻茅藥酒系國家食藥監局核準發行、具有國藥準字號的甲類OTC非處方藥品,消費者可根據需要自行判斷、購買和使用。鴻茅藥酒的功能主治、禁忌、注意事項等在廣告及產品說明書中均已進行了明確標注說明,並且鴻茅藥酒的包裝盒和說明書的內容均是經過內蒙古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核批準的,因此購買者應在了解服用者身體狀況並且全面了解該藥酒功能主治、禁忌、注意事項的情況下謹慎購買。且夏凱亦未提交其父母入院治療的疾病與本案訴爭商品有直接因果關係的相關證據,故原審判決並無不當。

  2017年底,夏凱的上訴請求被駁回並承擔二審案件受理費399元。

  從判決來看,並沒有太多問題,夏凱敗在舉證不力。沒錯,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法院這樣判肯定沒問題。

問題是,作為一個普通消費者,如何或是否有能力對一個經過合法審批藥品的療效,拿出有力的證據呢?顯然,鴻茅藥酒是深諳此道,熟通法律的。所以,消費者夏凱的敗是必然的,即使他告的產品曾有類似2600多違規違法的處罰。

  發文章質疑,就抓你,打官司你又打不贏。於是,如有神助的鴻茅藥酒縱橫天下數年,神擋殺神,佛擋殺佛。

  有句古話:要想讓其滅亡,必先讓其瘋狂。“瘋狂”的鴻茅藥酒終於要喝下自己藏好的“毒”。

  因為,在眾多媒體的圍剿下,監管部門也怒了。

  4月16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針對 “鴻茅藥酒事件”權威發聲。一是責成企業對近五年來各地監管部門處罰其虛假廣告的原因及問題對社會作出解釋;對社會關注的藥品安全性和有效性情況作出解釋;加強不良反應監測,匯總近五年來不良反應發生情況,及時向社會公開,同時向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提交報告。

  同時,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責成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持續加大對該企業日常檢查和飛行檢查力度,督促企業落實藥品安全主體責任。如發現違反藥品相關法律法規的問題,將依法嚴肅處理,直至吊銷藥品批準文號。

  要知道,普通群眾拿你沒辦法,專業的監管機構查你的問題,你還有跑麽?

  但鴻茅藥酒的命運最終如何?公眾已是拭目以待!

  相信我們不會失望!

責任編輯:劉萬裡 SF014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