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QQ“嘀嘀嘀嘀嘀嘀”提示音注冊商標,一大波回憶殺來襲

近日,北京高院終審判決,認定騰訊公司申請的“嘀嘀嘀嘀嘀嘀”聲音商標具有顯著性,支持QQ提示音注冊商標。這也是首個經司法判決確認的聲音商標。

騰訊打官司最終勝訴

據北青網報導,2014年5月,《商標法》將聲音納入可注冊商標範圍,根據《商標法》規定,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

規定公布後,騰訊公司提出申請,欲將QQ消息提示音“嘀嘀嘀嘀嘀嘀”注冊為商標,指定該提示音使用在第38類的提供互聯網聊天、電子郵件、資訊傳送等10個服務項目上。但商評委作出審查決定,駁回了騰訊公司的注冊申請。騰訊公司不服提出複審請求,後又被駁回。由於不服商評委的決定,騰訊公司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依法撤銷被訴決定,並責令商標評審委員會重新作出決定。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認為,QQ提示音雖然僅由同一聲音元素“嘀”音構成,但整體在聽覺感知上形成比較明快、連續、短促的效果,具有特定的節奏、音效,不屬於聲音整體較為簡單的情形。法院後作出一審判決,撤銷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的被訴決定,要求商標評審委員會重新作出決定。

商標評審委員會不服上訴到北京高院。商評委認為,騰訊公司申請的商標主要由六聲“嘀”音組成,且每個“嘀”音音色相同,“嘀”音間的間隔基本相同,申請商標的聲音較為簡單。“嘀”音組成的聲音為日常生活所常見,作為商標使用在電視播放、資訊傳送等服務上缺乏商標應有的顯著性,難以起到區分服務來源的作用。

北京高院認為,本案中,騰訊公司提供的證據能夠證明申請商標“嘀嘀嘀嘀嘀嘀”聲音通過在QQ即時通訊軟體上的長期持續使用,具備了識別服務來源的作用。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基本正確,裁判結論適當,商標評審委員會的上訴理由雖然部分成立,但尚不足以支持上訴請求,法院不予支持。

最終,北京高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網友“不服”:那個咳嗽聲才是最經典的吧

此消息一出,勾起了不少網友的回憶↓↓

思之想之 :好久沒有登QQ了。

淺嘗折衹:好懷念啊,我QQ很久沒響了。

淘淘買君 :除了工作需要,真的很少打開QQ了,現在推送的東西也太多了。

曉曉:掛個qq,刷個太空,留個言,是多少人的青春回憶啊,小時候就盼著那聲“滴滴”響起。

imfangsheng:我覺得QQ現在成了一種懷念,好多人說好久沒玩QQ,其實QQ都在手機裡掛著,可能很多人每天都會打開下。

可愛的小高個君:懷念以前QQ滴滴滴滴的聲音,哈哈哈,上夜網打遊戲,用QQ跟女朋友聊天,可惜呀,都不回去了啊。

LEEe1_:用的少了,但這回憶的聲音還是親切。

LUNA嫦:不玩QQ的都是95以前的,哈哈哈哈哈。

但也有網友表示“不服”:那個咳嗽聲才是最經典的吧↓↓

黃金礦工梅西:相較於滴滴滴,我覺得咳嗽聲才是靈魂

Mr天然呆丶凜家凜醬:那咳嗽聲才是經典啊,小時候老媽經常問我你怎麽又咳嗽了

-哪瓣洋蔥不流淚y:一個咳嗽聲,一個敲門聲,才叫經典。

還有網友腦洞大開↓↓

(澎湃新聞綜合中國青年報、北青網、網友評論等)

本期編輯 酈曉君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