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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詐騙套路,微商比你更容易中招

澎湃新聞記者 鄒熳雲 王亞賽

微商,一個只要你有部手機就能從事的行業,寄托著許多人的商業夢。但因為入門門檻低,行業內產品的質量一直參差不齊。中國消費者協會前年發布的《網購誠信與消費者認知調查報告》顯示,2016年中國網絡消費的不滿意排行中,微商佔比位居首位。

今天是一年一度的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澎湃新聞從200多份裁判文書中,總結了幾類典型的微商騙局套路。這些騙局的受害者不僅有普通買家,還有同樣從事微商的人。

微商詐騙的套路中,上當的也多是微商

無貨可發,即不發貨。涉事賣家要麽一直找理由拖延,要麽在收錢後就直接消失。上圖的案例比較特別,被告作為一名微商中間商,不僅賣貨給散客,還供貨給別的微商。裁判文書顯示,被告的本意並非欺騙,他是想通過低價賣出先培養客戶群,再提升價格。不料資金鏈斷裂,導致最後同時欠了供貨商和客戶兩端的錢。

假買假賣可以算作一種高端騙局,受害人群主要是微商本身。上圖這個案例中,被告二人及公司其他成員在微商銷售鏈上的不同環節扮演各類角色,和受害人進行對接,打造出產品熱銷的假象,然後順水推舟地催促被害人交錢提升代理級別,最後攜款脫身。

質量問題比較常見,而且多發生在消費者身上。因此,OpenLaw上的微商相關案例不算太多。畢竟消費者很少會為了一兩筆失敗的購物而將賣家告上法庭,而且證明產品的問題也是一件難事。上圖中,因為原告的證據無法證明她購買產品的確切數量,以及產品確實存在質量問題,所以法院駁回了她的請求。

故意發次貨的受害者也多是消費者。以上圖為例,被告假冒微商,在閑魚上掛了台小米6手機和索尼PREMIUM手機,分別有7個受害者下單,但被告發的貨要麽是二手惠普CQ41電腦,要麽是中興V880手機,要麽就乾脆不發貨。總之,被告發送的貨物,和售賣的價格嚴重不等。

無法解約也是一種常見的騙局。有些微商公司發展下線,不僅要求代理費,還可能要收保證金。在下線發現貨物滯銷後,公司可能會以各種借口推脫,拒絕解約、退貨、還錢。更重要的是,這類案件涉及的金額可能比一般的高。

在中國,平均每69人中就有一人是微商

截至2017年,中國的微商從業人數已達到近2019萬人。這個數字看著還好,但和當年的中國總人口數一比較,即可發現:每68個人裡,就可能有一人從事微商。也就是說,只要是不關掉朋友圈的微信用戶,或多或少地能在朋友圈裡看到好友發的微商廣告。

雖然微商的行業數據一年比一年好,但行業的缺點是不會被忽視的。去年由北京市消協發布的《2017年微商行業發展狀況調查報告》就提到,品質無保障、消費者維權缺失和監管困難,是目前微商行業發展的痛點。

這些痛點扎根的主要原因,就是法律監管的缺失。

從今年起,終於有一部專門的法律來規範電子商務行為,也就是去年8月底通過的《電子商務法》。經濟參考報寫道,由於個人賣家無須登記,一直處於監管外圍,所以相應地產生了很多亂象。維權難的主要原因也是因為很多微商無營業執照、無信用擔保、無第三方交易平台等。《電子商務法》的實施將有望結束微商的野蠻生長狀態。

不過,正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電商法可能沒有想象中的奏效。如下圖所示,在電商法通過後,一些微商為了躲避監管,也相應地轉換了宣傳方式。有些人特意避開了產品類買賣信息,有些人乾脆連提都不提。

圖片來源:愛範兒

據經濟日報記者調查,很多微商對電商法仍處於觀望階段,“嚴格落實相關政策的不多,乾脆退出經營的也不多,甚至還有部分微商表示自己不知道這部法,更不知道已經開始實施了。”

由此可見,想要真正有效地規範微商行為,保證相關消費者的權益,我們仍有一條很長的路要走。

(注:圖中的微信聊天是基於裁判文書,虛構的模擬對話。)

本期編輯 邢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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