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11時06分
@浙江日報發布微博
樂清“走失”男孩母親確已被警方控制
起因是2018年11月30日
溫州樂清11歲男孩黃政豪失去蹤跡
家屬懸賞50萬尋人
而廣大網友們紛紛在自己朋友圈裡發布“尋找溫州走失男孩”
黃政豪失聯的這些天,溫州全市都在接力找人,志願者、救援隊一同出動,越來越多的市民加入尋人行列。
樂清公益尋人的負責人鄭佰洪介紹,他們在11月30日21時左右接到黃政豪家人的求助電話,隨後一邊通過微信平台轉發尋人消息,一邊集結志願者在村裡、公園甚至河邊進行搜尋。
結果卻是讓人無語,甚至憤怒的
警察機構究竟要投入多少時間和人力進行搜尋?
失蹤1小時內,搜尋範圍100公里
失蹤2小時內,搜尋範圍200公里範圍
失蹤3小時內,搜尋300公里範圍
失蹤超過3小時,搜尋範圍擴大至500公里範圍
【電影截圖來自微博】
什麽概念?
意味著辦案民警將會加班加點反覆查看監控
各地警察機構民輔警將在500公里甚至全國範圍內不斷尋找
社會各界愛心人士、媒體都會進行尋找
結果卻是一場假警情
昨天,警探推送了一起報假警的影片
報假警的群眾被警察機構帶走
那麽報假警究竟會有什麽樣懲罰?
我們一起來看看
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
最受傷的除了孩子,還有社會的善良
無知利用了善良
當危險真的發生,讓善良如何抉擇?
最後,我們希望報假警的情況能不再出現
愛我就星標我吧
編輯丨王希審核丨徐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