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訊 諾亞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諾亞香港)因在銷售及分銷投資產品方面的內部系統和監控缺失,遭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譴責並罰款500萬港元。
以下為內容原文:
諾亞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諾亞香港)因在銷售及分銷投資產品方面的內部系統和監控缺失,遭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譴責並罰款500萬港元。
諾亞香港尤其沒有遵守與認識你的客戶、產品盡職審查、合適性評估、提供予客戶的資料,以及銷售方面的監督及監控措施等有關的各項監管規定(注1)。
證監會在完成其視察及與諾亞香港同意進行的獨立檢討後,采取上述紀律處分行動。有關的視察及獨立檢討發現,在2014年1月至2016年6月期間(注2):
諾亞香港用作評估客戶的風險胃納及風險承受能力的風險概況問卷,在某些範疇有欠完善;作為產品盡職審查程式的一部分,諾亞香港在為某些產品編配風險評級時,沒有確保已充分考慮該等投資產品的特點及風險;諾亞香港在風險概況問卷及產品風險評級架構方面的缺失,導致其對客戶出售可能不合適的投資產品(注3);諾亞香港在2016年3月前既沒有要求其銷售人員以檔案載明投資意見或建議的依據,亦沒有要求他們向客戶提供有關資料的副本;及諾亞香港並沒有制定足夠的監督及監控機制,以監察投資產品的銷售情況。
證監會在達至上述解決方案時,已考慮到所有相關情況,包括諾亞香港:
委聘了獨立檢討機構進行獨立檢討,以回應證監會的監管關注並檢討其內部系統與監控措施;同意向受影響客戶作出補償(注4);采取了補救行動,以加強其內部系統及監控措施,並主動聘請外間顧問以協助有關過程;承諾在12個月內向證監會提供由獨立檢討機構擬備的報告,確認所有已識別的關注事項均已妥為糾正;與證監會合作解決其提出的關注事項;及過往並無遭受證監會紀律處分的紀錄。
備注:
1、諾亞香港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獲發牌進行第1類(證券交易)、第4類(就證券提供意見)及第9類(提供資產管理)受規管活動。
2、證監會於2016年3月對諾亞香港的業務活動進行視察,並就諾亞香港的內部監控措施及系統是否充足及有效識別出多個關注事項。證監會與諾亞香港於2017年1月共同委聘一家獨立檢討機構,對諾亞香港於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間在銷售及分銷投資產品方面的內部監控架構進行檢討,並評估證監會與該獨立檢討機構識別到的關注事項對客戶所造成的財務影響。
3、該獨立檢討機構識別出共1,243宗、全部約值5.23億美元的交易受到所識別的關注事項影響,涉及757名客戶。所有受影響客戶均被諾亞香港分類為《證券及期貨條例》及其附屬法例所界定的“專業投資者"。
4、就贖回投資項目後有淨實現虧損或仍持有投資項目的受影響客戶,諾亞香港同意向每一名該等客戶補償有關的實現虧損,及/或要約贖回或出售該等客戶所持有的項目,並向客戶補償因贖回或出售而造成的任何虧損(視情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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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馬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