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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老嶽父是如何挑女婿的?現在很多人都不達標

作者:大橙子

春節裡,不少的單身適齡女青年又要面對一年一度的家庭保留問題:“有對象了麽?”、“結婚了麽?”

其實若父母和親戚們只是關係一下子女的個人問題,上述提問還沒那麽難以回答。怕就怕他們心中已經有了那麽一個“標杆”,這個標杆既有錢、還有權,相貌堂堂還年輕有為,若你的回答不符合他的標準,怕又是一出棒打鴛鴦的家庭倫理劇。

不過也不用過於擔心,自古以來,女兒如何找婆家以及如何為女兒找一個合適的女婿就是一個困擾無數家庭的大難題。

下面我們就借著熱播劇《知否知否,應是綠肥紅瘦》,一起聊一下宋代的老嶽父是如何挑女婿的。

盛家老爹:誰能讓我的眼神鎖定你

01 讀書人偏愛讀書人

宋代人偏愛科舉士人是出了名的。

“女必得佳士而歸之或選婿於白身之中,或論婚於中第之後”。科舉中第,標誌著士人寒窗生活的結束,也預示著士人仕宦生涯的開始。因此,金榜題名的新科進士,自然是身價陡增,倍受青睞,成為嶽父們挑女婿的最佳人選。

比如歐陽修及第的第二年,翰林學士胥偃就將女兒嫁給了他。王旦進士及第後,趙昌言一見,斷定他前程遠大,“以女妻之”。李清臣十四歲時參加鄉試和省試,名列高等,“韓琦聞其名,以兄之子妻之”。韓億高中後,汝州知州趙公才“遣人送女到京師”,準備完婚等等。就連宋代有名的權臣蔡京、張邦昌、王黼、秦檜等人都曾經在開榜後試圖將女兒嫁給新科進士。

在此就不得不提《知否》劇中的盛家二哥兒。盛二哥兒就是在金榜題名之後結的親,“相中的是江寧海家家主的嫡出二小姐,書香世家,滿門清貴,父兄皆在朝為官。”就當時來說,盛二哥兒不過是一個剛及第的進士,海家卻是比盛家要強得多的仕宦人家,足可見海家對這個新科進士的巨大的期望。

盛長柏:讀書才有媳婦

家庭條件和才學能夠兼備自然是最好的,但假如兩者出現衝突,不少士大夫堅定地選擇了後者。比如遂平縣令趙立,他在擇婿時十分謹慎,女兒二十歲,尚未婚配,但當了解到出身貧寒的吳長文“治孔氏《書》,王氏《易》,通達有聞”時,就果斷地將女兒嫁給吳長文。萬幸的是,吳長文後來考中進士,官至翰林學士,也算不枉趙立的一番賞識。

金榜題名的進士固然是香餑餑,奈何相中人太多以致供不應求,在這種情況下提前買定離手尋找考生中的潛力股成了中策。比如前文的趙立相中的就是這麽一個備份人才。再比如晏殊挑中富弼做女婿時,富弼也還未及第。

《知否》劇中盛老爹最開始為他的心肝寶貝墨蘭相中的就是這麽一位“離進士只差一步之遙”卻“家境貧寒,自幼亡父,老母刻薄,兄弟混账”的文舉人。

當然,歷史上也有部分人像《知否》劇中林小娘一樣,反對將女兒嫁給文舉人這樣家中不甚殷實的人家。比如北宋時任太尉的王旦要將女兒嫁給初及第的韓億作繼室時,就引發了家族內部不小的爭論,“時忠憲公初第,上謁文正公。公一見,遂有意以夫人歸焉。族間嘩然,以謂韓氏世不甚顯大,而上有親老且嚴;又前夫人蒲氏有子,當教訓撫育,於人情間實難;以夫人少為族人所寵愛,願於大家著姓為相宜。”

孫秀才:轉發這個孫秀才,即使你沒車沒房人還渣,依然有嬌小姐願意嫁給你

但總體來說,科舉士人在當時的婚姻市場上是非常吃香的。正如洪邁《夷堅志》所說,“莫要閑思量,汝但專精學業,若及第得官,便可做他家女婿矣。” 只要有朝一日金榜題名,不愁沒有嬌妻幼子。

02 門當戶對是真理

鄭樵在《通志》中說,“自隋唐而上……家人婚姻必由於譜系。自五季以來……婚姻不問閥閱”。的確,與前代相比,宋代在擇婿時對門閥的要求要低一些。這在各中家訓規範中可見一般。比如司馬光在《溫公書儀》中要求家人,凡議婚姻,“勿苟慕其富貴”;袁采在《袁氏世范》中主張“男女議親不可貪其閥閱之高、資產之厚”。《鄭氏規範》規定“不可慕富貴,以虧擇配之義。”

但若是真信了“不慕富貴”,天真地把“不問閥閱”理解成宋代的老丈人不重視女婿的家庭就大錯特錯了。

在已有的史料記載中,幾個高官顯赫家族之間互通婚姻的現象非常普遍。如仁宗時貴為參政韓億與宋初宰相范質的孫子范令孫兩人就曾經約定“二家相與,恩好甚篤。約世為婚姻”。

即使是前文中標榜“婚姻不以門閥”、並不顧族人反對將大女兒嫁給當時新科進士韓億的王旦,其聯姻網絡也多為名族顯貴。其妻趙氏,為宋初參政趙昌言之女。幾個女兒也無不嫁入高門顯貴之家,除了大女兒嫁給韓億外,其余幾個分別嫁給參政蘇易簡之子蘇謄、宰相呂夷簡之子呂公弼、宰相范質之孫范令孫,均為高門大族。

由此可見,所謂的“婚姻不問閥閱”只是指出宋代不再像五代隋唐那樣“不計官品,而尚閥閱”,以能夠與“前朝舊族”聯姻為榮,而非完全不注重親家現在的門第。

當然,這種政治同盟在一定程度上要求雙方門第相當或相似,也就是要做到像我們常說的“門當戶對”。這就格外需要選擇兒女親家時掌握好“度”,像劇中林小娘等人妄圖以低位將女兒嫁入國公府這般過分攀附權勢,是要被清高的讀書人所鄙視的。

宋代的錢惟演就是一個典型,此公雖“敏而好學”,但是門第觀念太重。他的妹妹已經嫁給真宗劉皇后的哥哥劉美,兩個兒子分別娶了仁宗郭皇后的妹妹和執政大臣丁謂的女兒。可是,錢惟演還不滿足,“又欲與章茲太后(指真宗李哀妃,仁宗生母)族為婚”。這不僅使滿朝大臣幾乎都因此瞧不起他,還成為後來被貶官的主要罪狀之一——“與後家連姻”。

03 那戀愛自由怎麽辦?

《知否》裡的盛家老爹心裡苦,四女兒嫁給了本向六女兒提親的人家,五女兒嫁給了精心為四女兒挑的女婿,六女兒頂替五女兒成了侯府夫人。三個女兒不僅結結實實挑戰了一回大家長的權威,還差點將家族清譽毀於一旦,真真的“其苦不堪說,其痛難言停”啊!

但在宋代,男女的自由結合不僅受到輿論的強烈譴責,就連法律都為之不容。

朱熹曾對不待媒聘而自由結合的男女給予嚴厲的斥責,“淫奔之人,但知思念男女之欲,是不能自守其貞信之節,而不知天理之正也”。

宋代法律對男女私定終身的行為也是不支持的。《慶元條法事類》中說:“諸先奸後娶為妻者離之。”也就是說,兩個在婚前就發生了性關係的男女,是不允許結婚的。

當然,正如司馬遷所述,父母對子女“愛之欲其富,親之欲其貴”。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沒有人願意將女兒推入火坑,在婚事上無不“慎擇良配 ”、“擇配久之 ”。

就連朱熹都直言“《標有梅》女子自言婚姻之意。如此看來,自非正理。但人情亦有如此者。……為父母者能於是而察之,則必使之及時矣。”因此,宋代士人在擇婿的過程中也主張應當盡量照顧到子女的意願。

比如在實際婚姻程序上,有相親一節,婚姻當事人可以在訂婚前一睹對方真容,以作為自己的參考條件。在此時,即使女孩子害羞跑開,也往往會躲在屏風之類的遮蔽物後面偷偷的看一看自己的準夫婿。

再比如女兒也可以局部地對婚姻發表自己的意見。《全宋文·姑溪居士妻胡氏文柔墓志銘》中以姑溪居士李之儀為第一人稱講述了其妻胡文柔的事跡:“胡氏世為常州晉陵著姓。文柔當內外族盛時,獨能於所聞見,擇而不隨,一時翕然以為賢。選所宜歸,皆侈家達門,文柔辭焉。於是先人蹭蹬祿仕,敝車羸馬奉朝請。余方從學者遊,有以合姓為言者,先人難之。文柔謂其親曰:‘此可託也。’乃歸於我。”

在婚姻選擇中,胡文柔主動放棄“侈家達門”,當“有以合姓為言者”時,主動要求與家庭並不富裕的李之儀結婚,並征得了家人的同意,成功嫁給李之儀。這可謂是當時追求自主婚姻女性的一種典範了。

盛五姑娘:同樣是自由戀愛,怎麽我過得就比四姐姐好

除了父母,在實際的司法操作過程中,也有少數的法官會突破“先奸後婚”的禁令,承認青年男女的自由結合。

比如劉斧在《青瑣高議》中就記錄了這樣一則故事,張浩與鄰女李氏私定終身,於牡月一花下“秋水盈盈,纖腰嫋嫋,解衣就枕,羞淚成交”。但後來張浩因不敢違背叔父之命,又許婚孫氏。李氏便將此事交於府尹裁決,府尹得知來龍去脈之後,判詞如下“花下相逢,已有終身之約道中而止,欲乖偕老之心。在人情深有所傷,於律文亦有所禁。宜從先約,可絕後婚。”在這個故事中法官居然支持了兩個青年的自由選擇,實在是難能可貴的案例。

才學、門第,還要附帶考慮一下兒女冤家的意願,看來在宋代為女兒挑一門合適的婚事也並不容易可喜的是,盛家在盛老爹、盛老太太、主母王氏、妾室林氏以及幾個兒女的共同努力下,在這場“擇婿大戰”中成功拔得頭籌。不僅一門三女進高門,錢、權都有了,還在文官集團中留下了“信守承諾,高風亮節”的好名聲,可謂是掙足了面子、裡子。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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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張永翠:《宋代婚姻中的擇婿研究》,保定:河北大學,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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