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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颯:對於P2P高管限制離京,無需過度解讀……

作者:小熊 萌萌

4月25日,北京市朝陽區互聯網金融協會微信公眾號發布《關於朝陽區P2P網貸機構行政核查期間高管限制離京的公告》。

公告顯示,根據上級部門指示,為配合本區P2P網貸機構行政核查工作,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5月31日,所有注冊地在朝陽區的P2P網貸機構(包括已經或正在接受行政核查的平台)高管及實際控制人,無北京市朝陽區金融服務辦公室書面審批允許,不得離京。

但零壹財經(微信公號:Finance_01)注意到,該公告發布不久後即被刪除,原因尚不清楚。

據零壹智庫統計,目前北京地區正常運營的平台數近200家,借貸餘額大於10億的有30余家。其中朝陽區正常運營的平台有87家,海澱區50家,東城區17家。此次未進入行政核查的平台,大概率將失去試點備案的資格。

來源:零壹財經專欄作者

作者:肖颯

原標題:某區P2P高管限制離京,無需過度解讀...

題記:理性、客觀、中立

昨天晚間,網貸平台的朋友和法律界朋友紛紛私信颯姐,詢問網傳的一張圖片《關於XX區P2P網貸機構行政核查期間高管限制離京的公告》。

有的人將其解讀為“甕中捉鱉”,有的人解讀為“準備招安”,有的人解讀為“樹倒猢猻”,我們倒是覺得無需過度解讀,還是等待官方宣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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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級部門指示”是哪家部門?

區互金協會的管理和指導部門,分為橫向和縱向,橫向為本轄區金融監督管理機關(含本級政府其他部門);縱向為上級自律組織或金融監督管理機關。

如果是本轄區內給出的“指示”,那麽,說明該轄區內網貸平台數量較多、形勢複雜,在重要國際會議期間,為穩定出借人情緒+配合行政核查,暫時限制某些人員出京。

如果是上級自律組織或監管機關的“指示”,也許是正面消息,畢竟在全國範圍內,北京的網貸機構備案試點進展速度快、落地快。按照《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有條件備案試點工作方案》,近期將開啟試點。作為首都,北京最先開啟的概率很高。

有幸參與過某級自律組織的核查工作,由於對公司情況需全面了解,對實控人、高管會做必要的面對面訪談,在此期間,一般會要求對方在本地方便隨時聯絡。

2

注冊地而非實際經營地

請注意,區互金協會和區金融服務辦公室規製的是“注冊地”在本轄區的網貸平台。

從實際情況看,有些平台搬過家,有些平台已“退守”實控人的老家,其實際經營地可能已有變化,根據網貸管理辦法及相關文件,確實是以注冊地為準。

同時,我們應當知道,如果網貸平台出現涉眾刑事案件,擁有管轄權的地區也許不止一個。除卻注冊地經偵、檢察院、基層法院之外,實際經營地及分公司所在地都有可能立案。

從司法實踐看,跨區、跨省辦案的情況並不鮮見,分公司本地立案後到總部所在地帶走實控人及高管的情況是現實存在的。

因此,我們提醒諸位從業人員對法律風險的來源要更清晰,不要以為在本轄區內風平浪靜就可以高枕無憂,而是應該看到各個板塊和分公司的整體情況,做好相關應急預案,防止黑天鵝事件的突然發生。

3

“書面審批允許”

不知從何時起,網貸平台的實控人和高官們變成了“小媳婦”,怕婆婆的心態咱們理解,然而,如果在2019年4月25日至5月31日期間,確實有私人及重大公務需要處理,是可以向轄區內金融服務辦公室提出申請的。先不要害怕被拒絕,試一試又不會“掉塊肉”。面子重要還是裡子重要,大家自己掂量。

一般而言,對出現家人病重、妻子生產、孩子畢業典禮等情況的,出於人文關懷的角度,轄區相關部門能夠體諒和理解,有批準的可能。

同時,對於重大合作項目,尤其是符合政策鼓勵的項目,也可以提出書面的正式申請。

對於《公告》本身,根據行政法相關原理,可提前公布並聽證,避免媒體和從業人員的誤讀,畢竟限制一個人的行蹤軌跡是一件大事。

即便是通過自律組織的渠道對外發聲,也建議注意方式方法,避免法律瑕疵,保持謙遜和服務的態度,讓市場主體比較容易接受,也有利於未來工作的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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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在最後...

我們對網貸行業本身還是有感情的,畢竟不是所有的P2P老闆都是壞人。同時,我們理解並支持監管機關的決定和做法,畢竟動輒一個平台有幾萬個出借人,誰都會感覺壓力山大。

鑒於此,如何從中找到動態平衡著實考驗監管機關和自律組織的智慧,如果能夠按照行政法的基本原則,依照聽證等程序,可能事情解決起來更完整。

這是一個萬物互聯的時代,一則新聞出來牽動的是全世界的神經,我們不一定保證每個動作都正確,但我們應當保障每個動作都合規和沒有程序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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