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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薇一審剛敗訴再成被告,又有67位股民集中起訴維權

2017年初,因認為趙薇並購祥源文化(原萬家文化)導致權益受損,多名投資者向法院提起訴訟。2019年1月17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其中17位股民起訴祥源文化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作出一審裁決,判決祥源文化、趙薇等被告共計賠償股民48.8萬元人民幣。因不服判決,趙薇及祥源文化提起上訴。

截至目前,僅法院受理的祥源文化證券虛假陳訴責任糾紛案件,就已達到512起。

不少股民稱,正是看中了趙薇的名人效應才會遭失經濟損失的。

縮水的投資,趙薇等5人被處分

據了解,趙薇與祥源文化的淵源一直是業界爭論的話題,起源就是2016年底的一份收購協議。

2016年11月,趙薇夫婦成立西藏龍薇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龍薇文化)。僅一個月後,12月23日,浙江萬好萬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家文化)第一大股東萬家集團有限公司便與龍薇文化簽署了《萬好萬家集團有限公司與西藏龍薇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之股份轉讓協議》。據12月26日萬家文化發布的消息稱,萬家集團將其持有的1.85億股公司流通股股份,作價30.6億元轉讓給龍薇傳媒,佔公司股份總數的29.135%,趙薇將成為實際控制人。

這次投資備受關注,原因在於趙薇提出的30.6億元收購款中,有30億元來自借款,杠杆比例高達51倍。如此高調的投資,同樣引起了上交所的注意。

2016年12月29日晚,萬家文化發布公告稱,當天已經收到上交所的問詢函,被要求就龍薇傳媒入股萬家文化一事進行說明和詳細披露。據當時媒體報導,上交所問詢函中提到,此前趙薇曾計劃通過杭州普霖投資認購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但該非公開發行方案於12月8日被終止。因此,上交所提出要求龍薇傳媒核實並說明本次股權轉讓與非公開發行方案終止是否存在關聯,在非公開發行前,趙薇和萬家集團是否即已談判股權轉讓事項。

就在龍薇傳媒通過萬家文化向上交所回復後不久,萬家文化就於2017年3月31日發布消息稱,兩公司已經決定終止股份轉讓事項。同年9月,萬家文化改名為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祥源文化)。

在2017年11月10日,祥源文化發布的《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 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的公告》中,詳細描述了這次經歷了高調發布、問詢、縮水、失敗的投資過程。

祥源文化發布公告稱,龍薇傳媒在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

上遊新聞記者在上述《公告》中看到,祥源文化提出,在控股權轉讓過程中,龍薇傳媒通過萬家文化發布的公告信息,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的情況;涉及龍薇傳媒在自身境內資金準備不足,相關金融機構融資尚待審批,存在極大不確定性的情況下,以空殼公司收購上市公司,且貿然予以公告,對市場和投資者產生嚴重誤導;籌資計劃和安排的信息披露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未及時披露與金融機構未達成融資合作的情況;無法按期完成融資計劃原因的披露存在重大遺漏;關於積極促使本次控股權轉讓交易順利完成的信息披露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等方面。

祥源文化認為,這也是造成此次收購失敗並造成不良影響的原因所在。

但事情並未就此結束,2018年11月15日,上交所發布《關於對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龍薇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紀律處分的決定》,對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及時任董事長孔德永,西藏龍薇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及其直接負責人員黃有龍、趙薇、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趙政予以公開譴責,並公開認定孔德永、黃有龍、趙薇、趙政,5年內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上交所發布處分決定,公開認定孔德永、黃有龍、趙薇、趙政,5年內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股民集中維權,訴訟金額高達5700多萬元

通過高杠杆的方式,以30億收購祥源文化(原萬家文化)股權的行為,最終被證監會認定為“嚴重影響了市場秩序,損害了中小投資者的信心,影響了市場的公平、公正、公開”。而幾番波折後的這次收購,也讓祥源文化的股價經歷了“過山車”式的變化,直至跌入谷底。

在祥源文化2017年11月10日發布的公告中提到,祥源文化(原萬家文化) 2016 年 11 月 28 日停牌,停牌時萬家文化股價為 18.83 元。2017年1月12日複牌後,萬家文化連續兩個交易日漲停,第三、第四個交易日繼續收漲,最高漲至 25.00元,漲幅高達 32.77%。2017 年2月8日,萬家文化再次停牌,停牌時股價為 20.13元,停牌期間公告股東股份轉 讓比例由 29.135%變更為 5%。2017年2月16日複牌,當日下跌 8.49%,第二個交易日下跌 6.89%。 2017年4月1日(休市),萬家文化公告《解除協議》,次一交易日下跌 2.39%,後續該股持續下跌。2017年6月2日,萬家 文化股價跌至最低點 8.85元。截至 2017年7月21日,萬家文化收盤價為 9.03元,較2017年1月17日股價最高點25元下跌63.88 % ,較 2016年11月28 日首次停牌前下跌 45.20%。

股價的持續下跌,引起了股民的集中維權。股民們認為,根據《證券法》和相關司法解釋,上市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因虛假陳述導致投資者權益受損,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上海股民王女士表示,2017年1月24日至26日期間,她合計買入祥源文化(當時稱萬家文化)10000股,均價20.94元/股,至今仍持有。但由於龍薇文化發布虛假陳述導致股價下跌。經專業人士計算,包括投資差額、傭金、印花稅、利息在內,她損失共計96203.29元。她因此將祥源文化、趙薇告上法庭。

今年1月19日,此案在杭州中院一審宣判。法院認定,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現祥源文化在2017 年1月12日、2017年2月16日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且該信息披露問題已被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予以查明。祥源文化的該信息披露問題對投資者和市場預期產生了嚴重誤導,據此認定該行為構成“虛假陳述”。因此,股民王女士的損失與“虛假陳述”行為存在因果關係,祥源文化應承擔賠償責任,趙薇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法院因此判決:祥源文化支付王女士賠償款、利息合計54535.83元,趙薇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另外,據祥源文化2019年3月20日發布的《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收到〈民事裁定書〉》的公告》顯示,截至今年3月19日,祥源文化有關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480起已開庭,17起已收到一審判決書,33起已撤訴並收到裁定書,剩餘案件延期或尚未開庭,訴訟金額共計57,781,807.88元。

祥源文化2019年3月20日發布公告稱,截至今年3月19日,該公司有關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480起已開庭,訴訟金額共計5000多萬元。

律師:將趙薇列為被告有利於保護股民權益

上遊新聞記者了解到,除王女士勝訴外,由杭州中院審理、隻將祥源文化列為被告的其余16起股民維權案也已一審宣判,賠償款合計488026.72元。因不服判決,今年2月15日,趙薇及祥源文化提起上訴。

就在此案等待二審開庭期間,仍有股民不斷加入到訴訟行列中。據了解,3月20日,67位股民集中向杭州中院遞交了起訴材料,被告涉及祥源文化、趙薇及祥源文化法定代表人孔德永等人。

就此案中涉及的相關法律問題,上遊新聞記者採訪了股民訴祥源文化、趙薇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首例勝訴案件原告代理律師厲健。

上遊新聞:祥源文化股民維權案中,趙薇為何會被追加為被告?

厲健:之所以列趙薇為被告,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上市公司收購和信息披露違法案因她而起,如果不是她的名人效應,很顯然不會有那麽多投資者買入股票並遭受損失;二是趙薇的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已經被相關部門處罰,根據虛假陳述司法解釋,她屬於“其他作出虛假陳述行為的自然人”,原告要求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於法有據。

杭州中院一審判決支持了我方觀點。經審判委員會討論,依據侵權責任法原理和虛假陳述司法解釋的精神,認定趙薇屬於“其他作出虛假陳述行為的自然人”,判決其承擔連帶責任。

上遊新聞:趙薇被追加為被告後,對股民的權益保障能起到哪些作用?

厲健:列祥源文化和趙薇為被告,這對股民維權來說,最大的作用是一旦勝訴判決生效,今後案件執行有了“雙保險”。無論是上市公司祥源文化還是趙薇,任何一方都有義務全額支付賠償款。

上遊新聞:您認為,趙薇提起上訴的依據有哪些?

厲健:祥源文化、趙薇的上訴請求都是撤銷一審判決,改判駁回投資者的全部訴訟請求,其上訴理由和此前一審抗辯基本相同。而一審判決對這些爭議焦點已有充分論述和認定,考慮到本案屬於全國範圍內有重大影響的案件,一審判決經杭州中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可謂慎之又慎,充分體現杭州中院法官的集體智慧。因此,我們預計二審結果很樂觀。

上遊新聞:此案中涉及的法律問題和爭議點有哪些?

厲健:本案的爭議焦點包括,一、虛假陳述實施日、揭露日、基準日、基準價的確定;二、原告損失與祥源文化虛假陳述行為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三、祥源文化是否應對原告損失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四、趙薇是否系適格被告及是否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上遊新聞:您認為股民應如何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權益?

厲健:一、呼籲投資者依法維權,理性維權,如果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違法被證監會處罰,受損的投資者可以依法起訴索賠,索賠範圍包括投資差額損失、傭金、印花稅和利息損失等:

二、委託專業律師代理索賠:

三、這類案件的索賠時效為3年,自證監會處罰決定之日起算,提醒符合條件的股民切勿錯過索賠機會。在司法實踐中,如果投資者不依法起訴,上市公司通常不會主動賠付。

上遊新聞記者 時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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