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晚
歌手蔡依林在演出時
被不明人士用雷射筆直射面部
一時間引發網友熱議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
當雷射筆發射的雷射
到達人體視網膜的敏銳部位後
蔡依林遭雷射筆照眼睛
5月25日晚,蔡依林在台上演唱,她的臉上不時晃過綠色的光束。一開始,蔡依林還強睜著眼躲閃,但後來,光照在臉上時間過長,導致她不得不閉著眼睛唱歌。
當天晚11時,蔡依林工作室官方微博發消息稱:“蔡依林於麥田音樂節演出時,遭遇不明人士以雷射筆直射眼睛。藝人在演出過程中已經注意回避雷射,並堅持以最佳狀態完成演出,身體未受影響。感謝粉絲關心,蔡依林安全無恙。”
網友譴責:
敬業不該成為被冒犯的資本
雷射筆的威力有多大?
記者實測:15秒點燃香煙
此前記者曾經購買過功率為250毫瓦的雷射筆,分別進行了點煙和點火柴的實驗。在實驗中,雷射筆的光束能將兩米外的火柴點著,15秒的時間內可以點燃香煙。
那麽,大功率的雷射筆會對人體造成怎樣的傷害?華中科技大學電氣學院教授楊勇告訴記者,目前我國現行的GB7247標準將雷射對人體的危險度分為四級,測量標準為在光束內觀察雷射對眼睛的MPE(最大可能影響)。在標準中,
一級標準的雷射,其輸出功率要小於0.4毫瓦,這是因為這種能量的雷射在任何條件下對眼睛和皮膚,都不會造成損害,甚至通過光學系統聚焦後也不會對人體造成傷害,所以此類的雷射產品屬於不必特別管理的類型。
二級標準的雷射,輸出功率在0.4毫瓦至1毫瓦之間,人閉合眼睛的反應時間為0.25秒,用這段時間算出的曝光量不可以超過MPE值。通常1毫瓦以下的雷射,會導致人出現致暈的情況,因此不能用此類雷射直接照射眼睛,更不能用遠望設備觀察這種雷射。
三級標準的雷射,若光束直接射入眼睛,會對眼睛造成傷害,其輸出功率在1到500毫瓦之間。
四級標準的雷射,為高輸出連續雷射,其輸出功率大於500毫瓦,有可能產生火災的危險。
據了解,當雷射筆中發射的雷射到達人體視網膜的敏銳部位後,會對眼部造成傷害。久視炫目的光束之後,也會影響視神經和中樞神經系統,使人出現頭暈眼花甚至惡心等症狀。因此,絕不能用雷射光束照射他人的面部或眼睛,也不可用鏡子等物體反射雷射。
“使用雷射筆時,最好不要讓雷射光束直接照射眼睛。”楊教授說,因為這種傷害是不可逆轉的,尤其是這種大功率的雷射筆,更不能給孩子玩,避免帶來不必要的傷害。
來源丨北京晚報 記者 | 李環宇
圖片 | 張碩、@新浪娛樂
監製 | 王然
編輯 | 蘇越、洪園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