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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經紀行業都要乾些什麽?一篇文章帶你徹底看懂

文 | 龍承菲

編輯 | 師燁東

“離璀璨光鮮最近,離質疑非議也最近。”

《我和我的經紀人》開頭,用這樣一句話概括了經紀人的行業特色。這檔綜藝節目播出後,引起了廣泛的討論,#我和我的經紀人#、#喬欣#等節目相關話題紛紛登上微博熱搜,#楊天真的業務能力#甚至從勝利事件、《都挺好》和電競比賽討論中突出重圍,一度飆升至熱搜第二。

而《我和我的經紀人》儘管只是一檔綜藝真人秀,卻以經紀人和明星的關係作為切口撥開了籠罩在“藝人經紀”行業面前的迷霧。就像綜藝開篇打出的大字號問句“經紀人究竟在做什麽?”一樣,這個職業身處備受關注的娛樂圈,卻一直很少有人真正了解它的工作內容。毒眸梳理了一些節目中的簡單片段,解讀它所透露出的藝人經紀行業“內幕”的一角。

“執行經紀”“宣傳經紀”“商務”分別是什麽?

節目第一期中,隨著會議室的門被推開,壹心娛樂的工作人員紛紛入座,節目後期在每個人的旁邊用花字標明了不同的職位。“商務”、“經紀人”、“宣傳”等職位分工明確,卻讓人有些困惑:它們分別負責哪一方面?又有什麽不同?

一般來說,宣傳經紀負責公關,包括撰寫文案、活動通稿和各種宣傳策劃;商務負責除綜藝和影視以外的商演、品牌、代言等業務的洽談;執行經紀除了負責帶藝人通告以外,也需要通過跑組、投簡歷等方式洽談一些影視項目……最後,以上所有工作都要經過經紀人審核拍板,整體統籌。經紀人相當於這個團隊中的“大管家”,必須兼有商務資源、劇組資源、宣傳思維等多方面的能力。

當然,不同團隊和公司,崗位要負責的方面也不一樣,一些大的團隊分工相對會明確一些,也有團隊彼此混雜,可能一個職位要兼著做幾份工作。

而像是節目中白宇的宣傳琦仔跟隨他跑跨年晚會通告的這種情況,一位一人宣傳向毒眸推測道:“一個可能是琦仔只是個宣傳,白宇有自己的執行經紀負責帶通告,只是節目裡沒有體現;也有可能是白宇平時都是宣傳來對接,但這種情況可能性比較小。按照白宇現在的人氣,我想應該有單獨的執行經紀。”

為什麽經紀團隊的每個部門可以共享?

第二期節目中,喬欣曾對著鏡頭描述她不適應壹心娛樂模式的一個方面:“壹心有自己特殊的模式——它是有自己的商務群、宣傳群、影視群,有十幾個藝人都是共用的。”

喬欣的不適應,主要是因為這種共享的模式下,她對每個工作人員並不是很熟,溝通成本會增加,而她的性格並不善於處理這一方面;也是因為國內大部分經紀團隊內部分工並不是共享模式,壹心娛樂的模式在國內經紀團隊中比較少見。

壹心娛樂采取的這種內部工作模式,則近似於歐美的CAA(Creative Artists Agency)模式,即美國創新精英文化經紀公司所創下的經紀業務品牌。在這一模式下,經紀公司中的商務、宣傳等只需要負責自己的專業領域,即藝人某一環節的工作,團隊要服務的是公司的每一位藝人,站在整體的角度對所有藝人進行規劃統籌。

比如節目第一期會議上的商務總監,就明顯提及了朱亞文、張雨綺兩個藝人在商務上的反饋;在白宇跨年晚會事件中提出建議的黃金周,也出現在了節目海報上的歐陽娜娜身邊。

壹心娛樂裡明星和經紀人的關係

采取CAA模式的經紀團隊,在國內並不多見。國內早期的經紀模式,是以“保姆式”經紀為主。

這一說法出自2005年華誼兄弟總裁王中磊談華誼兄弟經紀運營模式。在當時,藝人經紀服務範圍很廣,從影視資源洽談到公關宣傳,甚至會體貼到衣食起居。“保姆式”經紀的代表人物是王京花,這位“內地第一金牌經紀人”在華誼兄弟任職期間,對藝人的服務事無巨細,據說甚至會細致到隨行助理人數和藝人入住賓館的標準。這樣的體貼讓藝人和她之間的關係像親人一樣,形成了以經紀人為中心的超強凝聚力。

但是,這種經紀模式的弊端,隨著2005年王京花離開華誼而顯露出來。離開的不僅僅是王京花,還有陳道明、劉嘉玲、夏雨等數十個藝人。華誼損失了大量藝人資源之後,意識到這樣經紀模式的弊端,開始進行改為大組負責製,由幾位聯席總經理各自負責部分藝人。

現在國內的經紀制度以工作室形式存在較多——大大小小的藝人不再滿足於和其他藝人共享經紀人,選擇自立工作室,工作室中也不再是經紀人包攬全部工作,而是有一個各司其職的團隊為藝人服務。

這兩種模式可以說是各有優劣。在壹心娛樂類似CAA的模式下,工作人員可以在自己的專業領域中深耕,但就像喬欣所提到的,她和白宇的影視、宣傳群等有多方面的重合,帶來的溝通成本會增加;而在“專人專門團隊”的經紀模式下,會給藝人更多的安全感,但是也可能在專業性上會有所削減。

當經紀公司的核心優勢不是資源時,是什麽?

在第一期節目中,喬欣的經紀人浩浩和楊天真談到接下來的發展規劃時,楊天真認為喬欣“其實是比較迫切地需要一些能夠確定給他的項目”,卻又話鋒一轉,坦誠表示“但這不是我們公司在這個階段的長項”。

這種自我定位似乎與她在節目最初堅定認為“壹心娛樂是全中國最好的經紀公司”相悖,但這確實是壹心娛樂這樣類似CAA模式的經紀公司的特色之一。

在壹心娛樂的模式中,藝人經紀和製片完全拆分開來。公司並不具有影視製作背景,而是專門靠整合資源、項目合作等方式為藝人提供服務。楊天真曾在採訪中表示:“影視製作資源不再是經紀公司的核心競爭力,能提供專業服務的經紀人才是關鍵。”這種模式能夠讓經紀業務的服務更為專業化,但在影視資源競爭愈發激烈的市場上,也容易造成喬欣這樣缺乏好戲可拍的尷尬局面。

喬欣的願望——“不停地工作,一天也不休息”

而在國內傳統的藝人經紀模式中,影視製作和藝人經紀業務可以共存一體。經紀公司會讓藝人參演公司參與製片的影視作品,並通過影視作品的宣傳來對藝人進行推廣。這樣一來,大型影視公司就有了先天的製作資源和內容渠道優勢,自然能夠吸引大批藝人簽約,在21世紀初,甚至形成了華誼一家獨大的局面。

目前,國內“資源型”的公司主要包括華誼兄弟、華策影視、榮信達、慈文傳媒等參與影視製作的老牌公司,而新興公司中的“資源型”代表,則是經常在同一部劇中推出大批藝人的嘉行傳媒。資源型公司因為自身參與影視製作板塊,對於演員來說不愁“沒有戲拍”,但可能在宣傳行銷和其他資源對接方面會有所欠缺,同樣有利有弊。

經紀公司如何為藝人定“人設”?

在節目第一期的討論會議上,商務總監代青提到過朱亞文現在的困境是“定位混亂”;談及喬欣的形象關鍵詞時,楊天真用了“年輕”“清爽”“可成為”三個詞來定義;與合作品牌方交流的時候,她以“大膽”“自信”概括張雨綺的形象以說服客戶的質疑;在給琦仔布置任務的時候,她又要求她去思考白宇和其他藝人最大的不同……

這種定位是明星展現給大眾的形象。吉爾·尼爾姆斯的著作《電影學入門》中提到,明星由演員本人、銀幕角色和明星形象四個部分組成。而明星形象則是呈現給大眾的符號,多為正面的、積極的、美好的公眾形象,符合社會主流審美取向和價值取向,即所謂的“人設”。

李冰冰經紀人李雪通過角色來改變藝人形象

有了具體鮮明的“人設”標簽,能夠幫助大眾更快地記住藝人,有利於拓寬閱聽人基礎,也利於藝人本身的品牌打造。為此,經紀團隊會有意識地參與到“人設”的塑造當中,比如節目中討論朱亞文和張雨綺在綜藝《心動的信號》中表現的時候,商務總監代青就提到過,張雨綺在《心動的信號》中的表現“不是我們傳播的那種反饋在自媒體上很多”,可以看出經紀團隊會有意識地在各個平台向觀眾輸出藝人形象,對藝人形象進行引導。

第一期節目就討論了朱亞文的整體形象定位

但是,“人設”也有兩面。從“文青”馬思純閱讀張愛玲作品心得被書迷指正,到“學霸”翟天臨學術造假被揭發,“人設翻車”的例子數不勝數,不適當的、過度的人設行銷也會對藝人造成反噬。

楊天真對於“造人設”的說法表示了排斥。在節目看片會後新浪娛樂的採訪中,楊天真表示外界所認為的藝人形象被她操控,是一種“刻意的總結”:“我一直覺得“設”這個字不太對,它更多是一種創造,但我們的工作只是藝人本身就有個性,就有這個能力,我選擇了這樣一面把它放給大眾而已,它不是我創造出來的,好和壞都是他們本身。”

這種形象的傳達,或許也是藝人經紀行業的本職工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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