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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運冠軍何姿買房被坑 法院判決退定金70萬+賠160萬

騰訊體育11月23日訊 退役的奧運冠軍秦凱和何姿夫婦因買房打官司一事,近日有了最新進展。今天,朝陽區法院對何姿買房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賣房人羅女士除應退還何姿房屋定金70萬元外,還需賠償何姿因房價上漲帶來的損失160萬元。

今年3月底,該案在朝陽法院開庭。糾紛的起因是2016年1月,何姿作為購房人與黃女士簽訂房屋買賣合約購買來廣營鄉某房屋。雙方約定房屋成交價格為825萬,合約簽訂當日,何姿向賣家支付了定金70萬元,但直到2017年5月9日,黃女士明確表示房產證無法辦理。

至此,何姿訴至法院要求解除房屋買賣合約,返還定金70萬元,支付賠償金412萬元。據悉,何姿和秦凱為了在京購這套房屋,賣掉了兩處老家的房子和一處北京的房產。

秦凱母親認為,當初買房的時候這套房子價值800來萬,後來市值上漲近一倍,買不成房子對方應該有所賠償。由於涉及到賠償,雙方在此問題上一直無法達成一致。

案件經過審理,法院認為在《買賣合約》履行過程中,賣房人羅女士因自身原因持續無法取得涉案房屋房產證致使雙方之間《買賣合約》無法繼續履行,進而引發後續糾紛。

羅女士對此辯解稱,《買賣合約》不能履行非其主觀故意、屬於無法掌控的意外情況,但結合庭審查明的情況,羅女士2012年購買涉案房屋時並不具備北京市購房資質,其對該情況應是明知的,但與何姿簽約時無證據顯示羅女士已明確告知何姿上述情況。

最終法院認為,羅女士因自身原因未按約定時間取得涉案房屋房產證,導致何姿無法實現合約目的,構成違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賠償何姿的合理損失。

今天上午,該案在朝陽法院一審宣判,法院判決賣房人羅女士應退還何姿房屋定金70萬元外,還需賠償何姿因房價上漲帶來的損失160萬元。宣判後,何姿一方表示不上訴,羅女士的代理人則表示要回去考慮再做決定。

何姿買房糾紛已不是近幾年體育內因房產而起的首例糾紛,眾所周知二手房買賣交易流程複雜,手續繁瑣,專業性強,涉及資金額巨大,一定要慎之又慎,找一個可靠的中介可以保障交易安全,節約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

(冬小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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