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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脫逃的涉毒死緩犯:說要走正道賺錢,卻在邊境販毒

黃德軍,男,1982年11月1日出生,雲南“2018322”脫逃的涉毒死緩犯人。

3月23日9時46分,脫逃後的黃德軍在大理落網。在其老家湖北省房縣城關鎮,黃德軍的名字因其脫逃而被警方懸賞緝拿,一時成為議論的焦點。

當日,上遊新聞記者在房縣採訪發現,小名“二哈子”的黃德軍,自小輟學後的人生軌跡就偏離了方向:

1歲,父親坐牢;3歲,母親改嫁;14歲,輟學;17歲,因盜竊被判緩刑;21歲,因盜竊二次入獄;27歲,因非法侵入住宅獲刑十個月;31歲,因盜竊被判2年。

出獄半載後的2016年初,33歲的黃德軍去了西南邊境,走上了一條不歸路。

分崩離析的家庭,雙雙輟學的兄弟

1982年11月17日,黃老三家的“二哈子” 黃德軍出生。但沒過多久,黃家就分崩離析。

1983年,“嚴打”的標語貼滿房縣大街,黃老三因盜竊被判刑15年。兩年後,黃老三的妻子改嫁到江蘇。父親坐牢,母親改嫁,黃家兄弟與奶奶相依為命。

奶奶是地地道道的菜農,靠著三分菜地生活,想吃肉是一件困難的事。黃德林說,他性格木訥,弟弟調皮。家裡一個月才能吃上一頓肉,肉端上桌,如果他先吃,弟弟會“打”他,他只能等弟弟吃夠後,再吃點“肉沫子”。因為經常吃不飽,弟弟偶爾會去街上偷包子和雞蛋。

黃德林說,家裡出了這麽大的變故,奶奶的心情一直很壓抑。隨之而來的是簡單粗暴的管教方式,如果弟弟犯錯了,他也要跟著“連坐”。兩人面對牆跪著,一根棍子下來,打四隻手,“奶奶讓我們搬糞,我搬了,弟弟沒搬,就要一起挨打。”

黃德林說,他時常可以看到,弟弟因為遲到或作業沒寫完被老師懲罰。

1996年,讀初二的黃德林和讀初一的弟弟黃德軍雙雙輟學。

輟學後,黃德林更愛呆在家裡,弟弟黃德軍則和小夥伴整日在大街上遊蕩。

短暫的父子團聚時光,不想再見媽媽

兩兄弟輟學後不久,獲得減刑的黃老三出獄了。

看著陌生的父親,兩兄弟隔了兩個多月才叫了聲爸。他們渴望與爸爸呆在一起,可黃老三依舊是不著家,“經常有人來喊他,大早上出去,晚上才回,也不知道他在幹啥。在家裡呆了半年多,爸爸就跑去浙江溫州打工了,在海邊挑沙。”黃德林說。

黃老三在溫州穩定後,兩兄弟先後投奔他而去。黃德林先去的,工作是出海打魚;1998年年底黃德軍也去了,可暈船的他只能在海邊乾點搬運活。

那段時間是父子三人難得在一起的時光。“我們3個人住在一起,聊天說要多賺錢,把家裡的平房變成高樓。乾活累了,爸爸還會給我們買冷飲。”黃德林說,那段時間很短,只有一年。

1999年春天,雇主嫌17歲的黃德軍挑不了重活,將他辭退。為了安慰弟弟,黃德林打算送黃德軍回房縣。

“我找外婆要到了媽媽的地址,我們去看看她吧。”黃德軍對哥哥說。回房縣途中,兄弟倆去了江蘇找媽媽。見完後,他們就後悔了。

黃德林回憶,他看見了媽媽的現任丈夫和十幾歲同母異父的弟弟。那頓晚飯,氣氛尷尬得幾乎沒人說話。

第二天,兄弟倆離開時,媽媽說了一句話:“以後沒事,別來了。”

從這以後,兄弟倆再也沒和母親聯繫過。

帶著失落的心情,兄弟倆回到了房縣老家。之後黃德林又回到了溫州打漁,黃德軍則呆在家裡。

聞聽父亡噩耗,“二進宮”黃德軍要悔改

黃家的平房在黃老三和其他五個兄弟姐妹的努力下,變成了一棟臨街6層高的樓房,一大家人同住在一棟樓內,一小家一層。

黃德軍總是給黃家人帶來意外。

黃德軍嬸嬸回憶,2000年,房縣法院審判庭內,黃德軍與另外三人站在了被告席上。法官說,黃德軍等人盜竊電纜等物,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緩刑期間,黃德軍很少與家人交流。嬸嬸說,勸他走正道,話說的很重他也不頂嘴,只是默默回到四樓的房裡。

2003年11月10日,緩刑期間的黃德軍因盜竊罪入獄服刑。2004年,黃德林去看他時說:“你關起來不久,爸爸走了,喝酒喝多了,摔地上了,頭流了很多血,就埋在了溫州。爸爸說過怪他不怪你,上梁不正下梁歪。我現在只有500元,給你300,我帶200元當路費。”

聽完這句話後,黃德軍表情木訥,隻回了一句:“我留200,你拿300走,我會好好改造的。”

黃德林說,這是他第一次聽到黃德軍想悔改的話。

2009年1月21日,刑滿釋放後的黃德軍去浙江台州一儀表廠打工,月薪2000多元。

黃德林以為弟弟黃德軍走上了正道,可當年9月28日,黃德軍因非法入侵住宅罪,被台州路橋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

2010年7月25日,黃德軍第二次刑滿釋放後,和親戚去山東金礦打工。

黃德林始終相信弟弟能悔改,他還特意出錢把弟弟的那間房裝修了。2012年過年時,兄弟倆聚到了一起,黃德林說:“房子有了,偷雞摸狗的事別搞了,多賺點錢,結個媳婦。”

但黃德林的希望再次落空了。黃德軍沒能娶到媳婦,是因盜竊,他第四次獲刑。

第四次獲刑,衝散了一場本該結的婚

黃德軍堂妹介紹,2012年的中秋節,黃德軍帶了“準嫂子”回來。“準嫂子”是黃德軍的同學,兩人在台州打工時走到了一起。

“準嫂子”離異,與前夫有一個女兒,由她撫養。黃德軍沒有介意孩子,他和“準嫂子”的感情很好,三人一起生活在四樓。

現實擺在面前,“準嫂子”要照顧年幼女兒沒法工作,黃德軍在房縣又找不到工作,經濟上捉襟見肘。

於是黃德軍去了寧波象山打工,走之前給母女倆留下一句話:“賺到錢了就回來,然後結婚。”

一年多後,“準嫂子”接到了民警電話後去了象山,花錢請律師幫31歲的“準老公”黃德軍打官司。原來,在象山黃德軍又乾起了盜竊的勾當。

2013年7月17日的判決書顯示,象山縣人民法院查明,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間,黃德軍曾夥同他人五次使用液壓鉗,在象山縣境內流竄盜竊煙酒店副食品商店,偷盜香煙、現金等物品。這一次,黃德軍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5000元。

這是黃德軍第四次獲刑。

黃德軍堂妹說,為了幫黃德軍打官司,“準嫂子”貼了不少錢。可最後,“準嫂子”還是搬出了四樓。

出獄回到房縣後,黃德軍變得更加少言寡語了。

“沒能結成婚,他挺傷心的。”黃德軍堂妹對上遊新聞記者說。

說要走正道賺錢,卻在邊境販毒獲死緩

弟弟黃德軍如何從一個盜竊慣犯變成了毒販,黃德林始終沒弄明白。

第四次獲刑出獄後的2016年春節,黃德軍是在老家和哥哥一起過的。黃德軍開玩笑說,想去緬甸當雇傭兵,賺錢快。黃德林則問他:“你又不會武功,身體還沒我好,怎當得了兵?”

黃德軍笑著說:“逗你玩,是要去雲南打工。談了個女朋友,這次走正道,賺錢結婚。”

上遊新聞記者獲得的一份雲南德巨集州中院編號為(2017)雲31刑初188號刑事判決書顯示,黃德軍有個女朋友叫郎某春,他們於2016年10月13日從昆明坐車到芒市。

法律文書顯示,郎某春曾因和前男友劉某糾紛,叫來譚某某和與崔某幫忙,崔某持殺豬刀及匕首將劉某砍傷,譚某某用拳頭和腳踢等方式毆打劉某,經鑒定劉某的損傷程度系輕傷二級。崔某和譚某某分別獲刑十個月和七個月。

黃德軍化名王勇和女友抵達芒市後的10月21日,和一名叫郭松的男子在芒市遮放買了兩輛舊摩托車,並到界河對岸的阿寶家談事情,阿寶將一個藍色的蛇皮袋捆在了黃德軍駕駛的雲NQ2777摩托車上,走的時候又將一個白色塑膠袋塞進他牛仔褲的後口袋。

當晚6時許,黃德軍駕駛摩托車在芒海至遮放公路36公里處的工開緝查點時被抓獲,當場查獲毒品甲基苯丙胺6331.7克和海洛因8.99克。

2017年11月27日,德巨集州中院判決黃德軍犯運輸毒品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今年3月22日凌晨3時30分許,涉毒死緩犯人黃德軍在從德巨集州看守所轉至昆明監獄途中,趁上廁所時溜窗脫逃。

次日9時46分,身高1.66米體態偏瘦的黃德軍在脫逃30個小時後,在大理下關鎮落網。

同一天,黃德軍的哥哥黃德林對上遊新聞記者說,想見黃德軍一面,問他為什麽要這麽乾,問個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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