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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麻將打多大算違法?愛“搓麻”的趕緊看看

近日,警察部舉行新聞發布會。警察部治安管理局局長李京生表示,根據歲末年初社會治安的規律特點:

有針對性地積極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引導廣大群眾了解正常娛樂和賭博的區別,自覺做到知法守法、遠離賭博;

同時,加大對聚眾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的查處打擊力度,淨化節日期間社會風氣。

正常娛樂和賭博該如何區別呢?

快來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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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處罰標準

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 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賭資較大怎麽定義

治安處罰法中關於“賭資較大”的認定國家並未有統一的規定,而是授權各地自行制定的一些規章制度,例如:

上海:《上海市警察局治安管理處罰裁量標準》規定,個人賭資在人民幣200元以上的,就屬賭資較大,可予以治安處罰。

河北:《河北省警察機構治安管理處罰裁量標準》規定,賭資較大是指個人賭資在200元以上;1000元以上為情節嚴重。

內蒙古:《內蒙古自治區警察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規定,單注金額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為一般情節的違法行為情形,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單注金額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的為情節嚴重的違法行為情形,處十日以上十二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單注金額一百元以上為情節特別嚴重的違法行為,處十二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二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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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打麻將可以嗎?

親屬之間“打著玩”

算不算“賭博”?

親屬之間小賭例外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70條之規定:

不以營利為目的,親屬之間進行帶有財物輸贏的打麻將、玩撲克等娛樂活動,不予處罰;親屬之外的其他人之間進行帶有少量財物輸贏的打麻將、玩撲克等娛樂活動,不予處罰。可是,“少量”究竟是多少?有標準嗎?

一般來說,少量原則上應該是不突破各地規定的較大數額下限。

那樓下的棋牌室

算不算“聚眾賭博”?

棋牌室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能會構成“聚眾賭博”:

“聚眾賭博”是指,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組織3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

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組織國家工作人員赴境外賭博的;組織未成年人參與賭博,或者開設賭場吸引未成年人參與賭博的,要從重處罰。

賭博被警察機構查處後有什麽代價?

1.輕者治安拘留,長期以賭為業或開設賭場等人員將被刑事拘留至判刑。新年春節在家遠比拘留所、看守所舒服!這是參賭人員的共同代價。

2.違法犯罪記錄伴隨終生

3.個人入伍、入黨、出國、留學都受限制,入伍入黨招飛政審難通過;

4.家長賭博被判刑,犯罪記錄伴隨終生,子女入伍、入黨、出國、留學都受限制,入伍入黨招飛政審難通過;

5.辦理移民簽證、大型招商參展活動需要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而犯罪記錄則會伴隨終身,受到處罰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現役。

公職人員賭博被抓後有什麽代價?

1.除了上述治安處罰和刑事處罰外,公職人員參賭被處罰後還面臨著黨政紀處分,甚至開除公職

2.違法犯罪記錄伴隨終生,個人考公務員、入伍、入黨、出國、留學、都受限制,律師等相關行業禁入;

3.不光是自己,子女入伍、入黨、出國、留學同樣受限制,入伍入黨招飛政審難通過;

4.形成前科劣跡記錄在案,以後有違法犯罪行為從重處罰。

文明過年

遠離賭博

來源:民生周刊 (ID:msweekly),綜合人民網、中新網、內蒙古日報、貴州交通廣播、湖北日報、荊楚網等

主編:孫愛東

編輯:鄭雪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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