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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癲癇藥物正確選擇的意義

癲癇的藥物治療: 抗癲癇藥物治療是治療癲癇的最重要手段,準確分型診斷選用不同的抗癲癇藥物處方,要遵循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科學法則。按照個性化治療原則制定系統、科學、合理的治療方案,提倡單葯治療,合理聯合用藥。特彆強調合理用藥的重要性。用藥過程中,既要觀察療效,爭取達到最佳療效,治癒疾病;又要注意兒童、女性、老年人特殊人群對藥物的特殊反應性,盡量避免發生不良反應。

堅持癲癇的長期治療:待有2次無熱癲癇後,即可診斷為癲癇,並立即開始長期治療。開始治療應根據發作類型選擇一種最合適的抗癲癇藥物,應持單葯治療原則。用藥要講究技巧,劑量從小劑量逐漸到有效劑量(特別是托吡酯、拉莫三嗪),服藥後一般發作程度和頻率先好轉, 緩解,然後停止發作。如此堅持最小有效量服藥2年~3年(難治性癲癇服藥3年~5年),如不再發作,才能逐漸減量,每3月減25%量,1年後完全停葯, 難治性癲癇逐漸減量2年後完全停葯服藥。如中間又發作要從這次發作重新計算2年~3年無發作期。

選擇最佳的第一個單葯治療:為患者選擇最佳的第一個抗癲癇藥物至關重要。第一個單葯治療的50%患者能有效控制癲癇發作;30%的患者不能有效控制癲癇發作,需更換另一種藥物控制癲癇。如單葯>3~6月不能有效控制癲癇發作,則考慮加另一種抗癲癇藥物。當第二種葯已達足夠治療劑量時,第一種葯才能緩慢撤葯,二葯重疊1~2月。服藥持續時間越長,複發的可能性越小; 反之服藥時間越短, 複發的可能性越大。堅持就是勝利!

抗癲癇藥物治療的基本原則:應對患者癲癇類型、癲癇綜合征進行正確分類。應依發作類型、癲癇綜合征及以前用藥情況選擇抗癲癇藥物。癲癇只要早期診斷,早期治療,徹底治療,80%能完全控制發作(臨床痊癒);反之若延誤診治,用藥不當,則可能給病人帶來痛苦,甚至發生意外。

堅持個體化治療原則:癲癇患者發作頻率、強度,常存在明顯的個體差異。 患者年齡、性別、個體抗癲癇藥物代謝,藥物有效性及劑量,耐受性、過敏性及治療反應, 以及不良反應性等,均有個體差異。對具體病人要細心摸索,療效不好時更應及時查血葯濃度加以調整,只有作好必要的治療藥物監測,才有利於癲癇的臨床痊癒。抗癲癇藥物之間的相互作用、抗癲癇藥物與其他藥物的相互作用,也應考慮個體化原則。添加wvyxk22,了解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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