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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唯有少私寡欲,才能見得樸素道心

太上道祖《道德經》第19章中,提出了道教修行中非常重要的一個概念,即“少私寡欲”。

其原文曰“絕聖棄智,民利百倍;絕仁棄義,民複孝慈;絕巧棄利,盜賊無有”,指出天下之事皆是因為人們互相之間生起了私心,對外在的物質利益過分追求,

從而背離了質樸、慈孝、淳然等人生本然與內心安寧,所以才導致出現“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的局面。

道祖認為,唯有去除掉人們心中的機巧、聰明、智慧、名利等欲念,即曰“少私寡欲”,從而才能見得樸素道心,並由此合於修行之真。

修行,本應作為兩個單字去解讀:“修”,乃有修持、修理的意思,是指通過一些方式法門來幫助人們修除掉因欲而生的種種妄念;

“行”,則包含著行動與驗證的意味,是要把前者修持所用之理借具體的社會生活去做考驗,以鑒別該法門是否適合自己去修持,並進一步明白修行所要明見的真我究竟為何。

道祖提出的節製私欲,便是修持法門之一。以少私寡欲為法門,最終要達到什麽樣的狀態才可合道呢?

老子在《道德經》中數次提到唯有嬰兒才是人們合道的最佳代表,這是因為嬰兒尚沒有受到後天私利的影響,他們或哭或笑都是本身最自然的情態表達,

人們在嬰幼兒的時期,所求的也不過是餓了吃、困了睡的簡單生活,後世所傳“老道老道,吃飯睡覺”的話便暗合此理。

全真道戒律中有一點規定,信徒不允許睡廣廈高榻,其一是要人們戒除安逸享樂的惰性,其二則在於避免貪圖高下貧富而惑亂修真的定心。

真正能做到如嬰兒般修持之人,並不會以外在的物質為心結,而是一切外在都是唯心所用,心中產生什麽樣的念,便會推動具體的行動產生相應的果。欲求太盛時,便是心中起了魔障。降服這一魔障的過程,即謂之修行。

眾人都有一顆修行的心,都嚮往安然無爭的生活。不與世爭,這是自度之修行。

道教修行,既強調自度之法門,更強調度人之責任,因此在倡導人們息心念、去欲求的同時,也不能忽略掉“行”的意義。

行,又有大小之別。小行,便與自度相當;修真之“大行”,當是把自度的法門普適於社會大眾,從而實現濟度人天的宗教理想。

不論是少私寡欲、還是濟度人天,其實都是一種有為法,玄妙的是,唯有通過有為才能臻達無為。

而真正的無為不是不作為,實際卻是一種不為之為。追求去欲,這本身也是一種欲。如何才能達到無欲,這才是道教修行要探討的主旨。

《道德經》所示世人兩大關鍵詞:一曰自然,是在告訴人們修道要達到的最終目標是與自我之本然相合為一,也便是與道相合;二曰無為,是在告訴人們修行的中心主旨是什麽。

不論是談論“絕聖棄智”、還是行持“少私寡欲”,實則都是以“無為”為主旨而衍生的不同法門。

道祖在《道德經》第二章中寫道“是以聖人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此處除了文字本身所指意義之外,還應該把著重點放在“處”與“行”兩個字上。

《道德經》中在提出無為理念的同時,還提到了“為無為”的觀點。既然無為是以減少外在的欲求為表現手段,那麽“為無為”顧名思義則是在強調人們應該主動地去修行,與自我的欲求、妄念做鬥爭。

無為逍遙的境界不能等同於不想、不做,而是仍要以積極有為的方式來實現。修行是一場與自我魔障相博弈的過程,首先要能反思己身而意識到障礙是什麽,更要能夠做出克服、戰勝這些魔障的努力。

並且在真正的修持過程中,心中所求與現實所給往往不能對等,且彼此之間還總是會呈現出反反覆複的糾結與進退。

此時,便更加強調“行”的意義。行,是在通過具體的、現實的生活磨煉修真心志,在與心魔相鬥爭的反覆過程中去驗證並提煉與己相合的修證法門。

換言之,“修”是以理念指導行動,“行”則是以具體行動反饋於最初的理念。在二者相互推進的過程中,自身所追求的“真”便會越來越明白。

世上人常言“不忘初心”,認為初心是美好的,但人們在具體的行動中往往會基於某些不可控的因素而不得已改變了最初的心志。

道教修行要告訴人們的是,所謂“初心”不過是在懵懂狀態對修行的主觀暢想,不論是道人的宗教生活、還是世俗人等必定要歷經的人事沉浮,

其實都是一種“為”,只有通過有為的方法才能讓我們感知到自身執念、體會到因欲求而帶來的種種煩惱。

在此之下再去談“無為”,則會明白無為不僅是在教會人們放下欲望,更是希望世人能夠通過“為”的方式去發現真正的“無”只存在於“有”中,內心中的安寧必定與現實中的五音五色相依而生。

能從萬千變化中參悟並能守住心中恆定,此即曰得道也。道教求真,是要看清世間萬物陰陽互化的本質後,可以做到既不受欲求蠱惑、又不為修仙所執。《道德經》篇尾言“為而不爭”,是指不與天地、萬物、人事爭聰。

人在天地萬物之間,本與萬物一體,能見我之小,又能知“我”本與大道相合,由此才能在自身所求與現實所給之間求得圓通妙處。

知曉齊一之理,至此,修行自然無礙而通明了。

(編輯:如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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