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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代表委員建議加大落實租購同權力度 盡快規範租房市場

代表委員建議加大落實租購同權力度

盡快對租房市場立規矩

□ 本報記者 張維

有關房地產的調控,一直是近年來全國兩會代表與委員的關注熱點。

2018年,政府工作報告給出的政策風向標中,最受矚目的是“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管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

習近平總書記所說的“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已然給持續多年飆漲的房價一個“急刹車”,如今,“買房才是安居”的固有觀念被徹底打破,人人安居宜居將不再是夢想。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租購同權對平抑房價有一定的作用,同時,也是居住權與自由遷徙權的重要表現和制度支撐,“租購同權加居住證制度,讓外來人員享受與戶籍人口一樣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現了社會正義”。

檔案密集頒布

3月5日,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落實地方主體責任,繼續實行差別化調控,建立健全長效機制,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支持居民自住購房需求,培育住房租賃市場,發展共有產權住房。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管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讓人民群眾早日實現安居宜居。

2016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若乾意見》,規定到2020年,基本形成供應主體多元、經營服務規範、租賃關係穩定的住房租賃市場體系。

2017年3月,住建部有關負責人提出“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務方面與買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被不少媒體概括為“租購同權”。

同年7月20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九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在人口淨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通知》,要求在人口淨流入、住房租賃需求旺盛的大中城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

同時選取廣州、深圳、南京、杭州、廈門、武漢、成都、沈陽、合肥、鄭州、佛山、肇慶12個城市開展首批試點。

在密集頒布的中央政策推動下,12個試點城市均陸續公布了住房租賃扶持政策。從試點實施方案看,各地均從保障承租人權益、供給、金融、財稅、監管等方面進行細化。

有的地方還直接提出了“租購同權”,例如,廣州、南京和江西明確將“租購同權”寫入試點方案,煙台提到探索建立“購租同權”制度。

中國現代國際關係研究院世界經濟研究所研究員張茂榮告訴《法制日報》記者,租購同權有助於理順房地產需求方的“住”與“炒”的關係,租購同權有利於基本公共服務從面向部分人的特權,轉變為無差別的普權,有助於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目標。

公租房應保盡保

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管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讓全體人民住有所居”。

“其實房價還是表象,最關鍵是先有地兒住下來。”全國政協委員、清華大學中國與世界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說。在他看來,增加政府保障房供給,配合政策引導,會讓百姓觀念也得以轉變。

政府工作報告指出,2018年啟動新的3年棚改攻堅計劃,今年開工580萬套。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對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要應保盡保,將符合條件的新就業無房職工、外來務工人員納入保障範圍。

鄭秉文從十多年前就一直在關注公租房制度的建設,如今,公租房更加受到政府重視,他建議,“在公租房的建設中應杜絕一種形式,即政府與開發商合作讓開發商墊付資金,因為這很容易導向後者急於收回投資最後變相出售公租房的結果。他建議,可以將地方國有資產中的一部分變成福利性財產,提供給社會底層作為房屋救助的一種方式”。

增加政府供給

從今年的地方政府工作報告來看,也都在增加供給方面上下足了功夫。例如,廣州市明確“要率先實施‘租購並舉’,組建3家國有住房租賃公司,搭建‘陽光租房’平台”。

北京市提出“推進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鼓勵產業園區建設職工集體宿舍”。上海市今年“新建和轉化租賃房源20萬套,新增代理經租房源9萬套”。南京市“2018年將籌集租賃房源100萬平方米,保證租賃房供地佔住房供地比例達到30%以上”。深圳市今年“新開工和籌集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10.2萬套,建成住房租賃監管和服務平台”。

“真正落實租購同權,需要擴大租房市場的有效供給,除政府主導的各類安居房外,要讓房地產企業、國有企業以及其他符合條件的市場主體加入到租房市場中來,做大租房市場蛋糕,以保障租房市場有穩定的房源和租期。”張茂榮說。

全國政協委員、香江集團總裁翟美卿表態稱,香江集團願意一起參與住房租賃市場改革。“政府從頂層設計的角度提前規劃,劃定一定比例的房子為公租房,且為政府持有。不夠的部分,由企業來補足。”

制定配套政策

“房子既然是用來住的,租也是可以的嘛。”翟美卿說。不過,真正破除人們根深蒂固的觀念,最根本的還是要讓老百姓覺得租房和買房沒什麽大區別。

全國人大代表、山東省住建廳廳長王玉志說,受傳統觀念影響,不少人寧願借款買房,也不願意租房。過去,租房享受不到租購同權,租了房子落不了戶,上不了學,享受不到一般的公共服務。因此,租購並舉市場發展並不完善。

全國政協委員、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理事長樓繼偉提出,要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加快農民工市民化進程,落實“租購同權”,讓中央財政義務教育資源可攜帶等配套政策落地。

“租購同權絕不單單是一個住房問題,更取決於我國城市公共服務供給能力的提升和管理能力的現代化,尤其是在教育制度和相關資源的供給方面。”張茂榮說,目前在我國一些人口大規模流入的城市,要想完全做到“租購同權”還不現實,最大難點是優質公共資源供給能力不足,特別是與“學區”緊緊聯繫在一起的教育資源明顯短缺。因此,政府應做好配套制度設計,加大財政支持,增加優質公共資源供給,逐步實現完全的租購同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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