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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大本營“受敵”股價持續下跌 壟斷科技巨頭要面臨拆分局面?

美國當地時間5月31日,據知情人士透露,美國司法部正準備對谷歌進行反壟斷調查,主要調查目標為谷歌的搜索和其他業務。這也是遭歐盟連續開出巨額罰單以後,谷歌面臨的最新一輪重大監管審查。

美國司法部或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均可以進行反壟斷調查,近期這兩個部門一直在磋商由誰負責對美國科技巨頭展開新的反壟斷調查。最終FTC同意由司法部主導對谷歌的反壟斷審查。

知情人士稱,美國司法部反壟斷部門最近幾周一直在為潛在的反壟斷調查進行基礎的準備工作,並已與對谷歌持批評態度的第三方進行了接觸。

對於可能面臨美國司法部反壟斷調查的報導,谷歌拒絕做出評論。美國司法部、FTC也均不予置評。

實際上,早在2011年,FTC就曾對谷歌搜索是否涉嫌壟斷發起過調查。但在2013年,FTC判定裁定谷歌並未違反反壟斷法規,理由是谷歌算法僅僅對其他網站造成了影響,並導致其他網站在搜索結果中的排名下降,但不足以證明存在反競爭行為。

谷歌母公司股價近期持續下跌

Wind終端行情顯示,谷歌母公司Alphabet股價近期持續下跌。本周五,Alphabet股價收跌1.33%,報1106.5美元,股價較4月29日創出的歷史新高1296.98美元累計下跌近15%。

Alphabet股票近期不斷下跌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一季報業績不佳。

Alphabet在4月29日盤後公布財報顯示,公司2019財年第一季度總營收為363.39億美元,同比增17%,增速創3年新低,不計入匯率變動的影響為同比增19%,這一業績未能達到分析師預期。

受到歐盟巨額罰款的拖累,Alphabet一季度淨利潤只有66.57億美元,較上年同期的94.01億美元大幅下滑逾29%;當季每股盈利9.5美元,也低於市場預期的10.1美元。

受一季報表現不佳影響,Alphabet股價4月30日大幅下挫7.5%,市值蒸發逾600億美元。

歐盟巨額反壟斷罰款

近年來,歐盟不斷對谷歌發起反壟斷調查。自2017年以來,歐盟已經向谷歌開出3張天價罰單,總額高達82億歐元,大約92億美元,理由均是谷歌利用自己的壟斷地位進行不公平競爭。

今年3月20日,歐盟以廣告合約不公平為由,對谷歌開出14.9億歐元(17億美元)巨額罰單。此次罰款主要針對谷歌AdSense廣告服務。

歐盟認為,谷歌鞏固在線廣告搜索領域的支配地位,通過對第三方網站實施反競爭的合約限制,以保護自己免於競爭。這阻礙了其他公司通過實力和創新來競爭的可能性,也阻礙了消費者從競爭中獲益。

2018年7月18日,在歷經近三年反壟斷調查後,歐盟宣布對谷歌處以43.4億歐元罰款。歐盟稱,谷歌對安卓設備製造商和移動網絡運營商采取“非法限制措施”,以鞏固其在互聯網搜索領域的主導地位,並要求谷歌在90天內以有效的方式停止其非法行為。

而43.4億歐元的罰款也創下全球監管機構對單一公司的最高罰款紀錄,該罰款金額佔谷歌2017年126.2億美元淨利潤的近35%。

再往前倒推一年,2017年6月27日,在經過7年調查之後,歐盟委員會宣布對谷歌開出24.2億歐元(約27億美元)反壟斷罰單,創下當時的歷史罰款紀錄。

歐盟認為,谷歌濫用搜索引擎市場主導地位,向旗下比價購物服務“谷歌購物”提供非法優勢。歐盟委員會競爭事務主管維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稱,在比價購物產品上,谷歌並非通過提高服務來吸引客戶,而是通過在搜索結果中推廣自營產品,降低競爭對手的方式獲勝,此舉阻擋了其他公司創新和競爭的機會。

目前,谷歌已經就今年3月份的裁決繳納相應罰款,但對另外兩起處罰已向歐洲法院提起上訴,預計上訴過程將持續幾年時間。

多事之秋:谷歌仍面臨多方調查

事實上,除了此次面臨美國司法部的反壟斷調查外,谷歌目前仍在面臨其他多方面的調查。

歐盟

2018年5月25日,被稱為史上最嚴格的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 (GDPR)正式生效。隨後不久,谷歌、Facebook等多家美國科技巨頭就被非營利性組織控告違反歐盟的數據保護規定。

2019年新年伊始,法國隱私監管機構就依據GDPR向谷歌開出5000萬歐元罰單,理由是谷歌在向用戶定向發送廣告時缺乏透明度、信息不足,且未獲得用戶有效許可。這也是GDPR頒布以來,歐盟首次對一家美國科技巨頭處以罰款。

今年5月23日,在GDPR生效即將一周年之即,總部設在愛爾蘭的歐盟數據保護委員會宣布對谷歌開展系列調查,內容涉及谷歌收集網絡廣告相關數據的行為。該委員會稱,將調查谷歌在廣告交易中的數據處理方式是否違反了歐盟的隱私權規定。

意大利

在今年5月17日,意大利政府反壟斷機構宣布,已對谷歌安卓作業系統涉嫌濫用市場主導地位一事展開調查,調查對象包括谷歌母公司Alphabet、谷歌公司以及谷歌意大利公司等經營實體,調查預計將於明年5月30日完結。

意大利反壟斷機構聲稱,谷歌拒絕將由能源企業Enel公司開發的“Enel X Recharge”應用軟體集成到其“安卓汽車”(Android Auto)汽車應用程序,此舉是為了捍衛和加強其谷歌地圖產品的商業模式。

印度

另外,據海外媒體5月初援引知情人士報導稱,印度政府反壟斷監管機構—印度競爭委員會(CCI)—已下令調查谷歌公司,理由是因為該公司涉嫌濫用其流行的安卓移動作業系統的主導地位,阻止競爭對手。

早在去年,印度競爭委員會就曾對谷歌處以13.6億盧比(1946萬美元)的罰款,罪名是搜索引擎存在排擠對手和濫用其主導地位的現象。

日本

2018年11月,日本政府公平貿易委員會的負責人杉本和行表示,將在2019年啟動對包括谷歌、亞馬遜在內的多家科技巨頭的反壟斷調查,以確認這些國際互聯網巨頭在日本市場是否利用行業優勢地位剝削供應商、打壓競爭對手,是否阻礙日本企業的技術創新。

澳大利亞

澳大利亞政府反壟斷機構2018年12月表示,已經對谷歌、Facebook等科技公司展開五宗反壟斷調查。

澳大利亞競爭和消費者委員會(ACCC)主席羅德·西姆斯(Rod Sims)表示,其中一些指控涉及到市場競爭法,相關企業存在(濫用)市場主導地位的問題。

微軟的前車之鑒:險被一拆為二

雖然美國司法部目前尚未正式宣布對谷歌發起反壟斷調查,谷歌將面臨生麽樣的結果也更是無從談起。但是,如果美國司法部一旦認定谷歌的行為涉嫌壟斷,那麽微軟曾經面臨的局面也許可以用來參考。

1998年5月,經過幾個月的調查之後,美國司法部聯合美國其他20個州的總檢察長集體起訴微軟,指控微軟將瀏覽器軟體與Windows作業系統軟體非法捆綁銷售,阻止其他軟體廠商與其進行正當競爭,以保持其軟體的壟斷地位。

1999年11月,美國聯邦法官托馬斯·傑克森(Thomas Jackson)做出裁決,裁定微軟是壟斷機構。

2000年1月,迫於壓力,比爾·蓋茨宣布辭去微軟公司總裁兼首席執行官的職務,並任命史蒂夫·巴爾默作為繼承人。

2000年,傑克森法官方宣傳布,微軟公司違反《謝爾曼反壟斷法》,用阻礙競爭的手段維持該公司的壟斷地位,並企圖壟斷瀏覽器軟體市場。

2000年6月,傑克森法官做出裁決,裁定將微軟一分為二,一家專營電腦作業系統,另一家則經營除作業系統之外的其他內容,包括Office軟體、IE瀏覽器等。

同年7月,微軟提出上訴,認為該案不該由最高院審理,並對聯邦法官托馬斯·傑克森審案的公正性提出質疑。

2001年6月,美國上訴法庭推翻傑克森的判決,裁定由另外一位法官持續審理。同年9月,美國政府表示不再要求拆分微軟。

當年11月,美國政府與微軟正式達成和解協議。該和解協議要求微軟允許電腦製造商或者用戶剔除IE瀏覽器和其他與Windows作業系統捆綁的軟體,並披露第三方軟體供應商所需要的Windows關鍵界面程序,同時禁止微軟對其競爭對手進行報復和進行排他性交易。

科技巨頭是否真的將面臨被分拆的命運?

谷歌、亞馬遜、Facebook等美國科技業巨頭,對於全球經濟、社會的影響力越來越大,社會對其阻礙市場競爭的憂慮也越來越深,對這些科技巨頭們加強監管、甚至進行拆分的呼聲也逐漸響起。

就在今年3月8日,美國馬薩諸塞州民主黨參議員伊麗莎白·沃倫(Elizabeth Warren)就在自己的部落格平台Medium上發布一篇題為《關於我們如何拆分大型科技公司》的文章,將矛頭直指矽谷科技巨頭。

沃倫在文章中宣布一個大膽的計劃:如果自己在2020年的總統大選中勝出,將把亞馬遜、谷歌、Facebook等科技巨頭全部拆分,以促進科技行業的良性競爭,並將提名新的監管機構以阻止大型科技公司並購。

沃倫此前已宣布將參與2020年美國民主黨總統候選人競選。

Facebook聯合創始人Chris Hughes(已從Facebook離職)今年5月也發表文章稱,Facebook目前已經過於龐大,祖克柏掌管著擁有數十億用戶的三個核心通信平台——Facebook、Instagram 和 WhatsApp,一人掌握著信息流動的命脈。

Chris Hughes認為,Facebook和祖克柏已經成為一種“很不美國”、“很危險”的存在。他呼籲動用反壟斷法,利用監管機構的力量強製將Facebook進行拆分。

萬維網的發明者蒂姆·伯納斯·李(Tim Berners-Lee)去年在接受採訪時也表示,像Facebook、谷歌等科技巨頭影響力越來越顯著,除非是競爭對手或用戶喜好變化削弱其影響力,否則這些大型公司將可能需要被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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