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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評“不實舉報”:不能縱容誣告者給幹部潑髒水

此前,一名領導幹部在大刀闊斧的改革中,動了一些既得利益者的奶酪。不久,這名幹部在組織考察擬提拔時,“舉報信”冒了出來。按照“逢信必查”的原則,相關部門進行了核查,最終發現舉報不實。然而,部門裡有不少風言風語。

“對於一些舉報信,一看就像是編造的,且是匿名,但必須去調查。結果查不出什麽事,卻不給其澄清,搞得被舉報幹部灰頭土臉,影響幹部成長,甚至耽誤事業發展。最終可能讓匿名誣告的人得逞。這樣的事兒,不能再幹了!”近日,一位市級紀委部門負責同志深有感觸地說。

工作中,總有一些能乾事、乾成事的幹部,由於堅持原則,敢於擔當,惠及了大多數人,卻得罪了個別人。一有風吹草動,就有人跳出來匿名“舉報”。有的地方,對信訪舉報的不實問題查明為子虛烏有,卻不及時予以澄清,讓幹部背負上沉重思想包袱。

這些做法造成的危害顯而易見:一方面,極易讓幹部產生“多乾多錯、少乾少錯、不乾不錯”的消極心態;另一方面,容易產生“劣幣驅逐良幣”的效應,一定程度上縱容了匿名誣告的風氣形成,讓乾事者寒心。

匿名誣告之風不可長。匿名誣告者,往往因個人私利,肆意濫用信訪舉報方式,給幹部潑髒水,把水攪渾,把一個部門或部門的風氣搞壞。現實情況下,一些匿名者幾乎是“零成本”,這樣的匿名誣告者,有時還成了受益者。對此,有關部門應研究相關舉措,有針對性地提出解決方案,讓匿名誣告者沒有市場。

前不久,大連、長沙等市紀委部門為受到不實舉報的幹部在一定範圍內“正名”,澄清了不實傳言,匡正了風氣,讓妄圖把水攪渾得利的舉報者無利可圖,受到社會好評。這是為敢於擔當的幹部擔當、為敢於負責的幹部負責、激勵幹部擔當作為乾事創業的好做法。這樣的做法值得進一步探索完善,使其更有針對性,讓幹部努力乾事創業的同時而無後顧之憂。這樣,一個部門或部門的政治生態才能清朗起來。

《 人民日報 》( 2019年05月21日 1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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