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了《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警察廳、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等四部門關於開展治理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工作的通知》。
通知重點規範了以下情況:
先說被禁止、叫停的
1、一人多次離婚、多人買賣一套房的,都別想提取公積金了
對同一人多次變更婚姻關係購房、多人頻繁買賣同一套住房、異地購房尤其是非戶籍地非繳存地購房、非配偶或非直系親屬共同購房等申請提取公積金的,要嚴格審核住房消費行為和證明材料的真實性。
2、異地購房提取政策,各地可結合自身情況階段性停止實施。
3、離職也不能提取公積金了
嚴格落實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有關政策,原則上不得通過離職提取方式提取個人公積金。
4、防止提取公積金用於炒房投機
這次通知也力撐這兩種公積金用途:
1、優先支持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
2、重點支持提取公積金在繳存地或戶籍地購買首套普通住房
采寫:南都記者吳夢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