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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靚號3333欲過戶 須終身每月保底消費289元?

想過戶一個手機靚號,卻被要求終身保底高消費——預存7500元話費並且終身每月保底消費289元。

最近,樂山市民王先生就遇到了這樣的煩心事,“之前無任何保底消費,為啥過個戶就要強製保底消費?”對此,樂山電信回應稱,這是公司內部規定。

▲資料圖 圖源 視覺中國

用戶投訴:靚號過戶 被要求終身保底高消費

王先生使用著一個133****3333的手機號碼,機主是其母親況女士。“這個靚號當年也是朋友轉給我的,當時我在外地,就先過戶到了我母親名下。”王先生介紹說,這麽多年來,他一直使用著這個手機號碼。

不過,母親年紀漸長,部分電信業務需要本人到營業廳才能辦理,王先生感覺十分不便,想把該手機號碼過戶到自己名下。據王先生介紹,9月23日,他和母親去營業廳辦理過戶,被營業員告知,該靚號過戶需要長官審批,並要終身高額保底消費。

▲該手機號每月僅有9元的基本套餐費

目前,該手機號碼僅有每月9元的基本套餐費,並無其它任何保底消費限制。為何過戶就要保底消費呢?又要保底消費多少?在向樂山電信投訴後,王先生得到明確答覆:該號碼過戶後必須預存7500元,且以後終身每個月保底消費289元。

電信回復:過戶相當於新用戶 需遵守靚號規則

對此,樂山電信的工作人員對王先生表示:經過查詢,133****3333的號碼是由聯通轉網到電信,2012年過戶到況女士名下,當時的靚號業務規則還沒出來,該號碼確實沒有保底消費。

該工作人員表示:根據公司2013年制定的靚號業務規則,該尾號4個3的手機號碼屬於五星級靚號,如果沒有辦理過戶,就一直沿用之前的套餐,但是如果過戶,就等同於新用戶,需要遵守這個靚號業務規則,即預存7500元且每個月保底消費289元。

不過,王先生提出了疑問,這個靚號業務規則是哪裡的規定?有沒有進行公示?對此,工作人員答覆稱,這是公司內部規定。

王先生還提出,今年4月份他將自己使用的另外一個尾號999的電信號碼過戶給他人,並未被要求強製保底消費,這個規則到底是什麽時候執行的,應該提前告知用戶。

9月28日下午,樂山電信辦公室相關負責人回復成都商報記者稱,為了打擊部分用戶販賣靚號牟利等行為,根據現在的電信行業規則,過戶即解除原甲乙雙方合約關係,需要建立新的合約關係重新確定權利義務。

律師說法:單方面提出附加條件 屬於霸王條款

北京藍鵬(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英佔介紹,根據資訊產業部制定的《電信網碼號資源管理辦法》第三條明確規定,碼號資源屬於國家所有,國家對碼號資源實行有償使用制度。電信業務經營者通過審批獲得許可再向國家付費即獲得對某此特定碼號資源的使用權後,再與電信消費者簽訂服務合約的形式為廣大消費者提供的電信服務,使消費者取得的一定期間內使用的移動電話號碼。

王英佔認為,消費者取得手機號碼的使用權後,就具有了“財產”屬性。根據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總則》第127條明確提出“法律對數據、網絡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這一規定可佐證虛擬財產的“財產”屬性。網絡虛擬財產被界定為一種“能為人所支配的具有價值的權利”“是財產在網絡虛擬太空的表現形式”。手機號碼、車牌號、網絡域名、遊戲账號等,應屬於“其他財產權”範圍。

“手機號碼過戶,按照正常程式,兩人帶身份證到營業廳就可以辦理,不需要其他附加條件。”王英佔認為,在沒有合約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如果電信業務經營者單方面提出過戶的附加條件或者所謂的行業規則,都屬於霸王條款,如果協商不成,用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強製過戶。

對此,北京威諾(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郭金福認為,如果此前雙方在合約中沒有對過戶作出限制性約定,現在運營商單方面提出過戶的附加條件,則屬於霸王條款,侵犯了用戶的合法權益。之後所謂的靚號業務規則或行業規則,對受讓方沒有法律約束力。

成都商報記者 顧愛剛 圖源 受訪者

實習編輯 劉宇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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