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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債自發自還:多項政策組合拳為地方債“鬆綁”

  新浪財經訊 9月4日,據中國證券報報導,銀保監會於近日下發《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於商業銀行承銷地方政府債券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新預算法實施後,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兌付方式由財政部代為還本付息變為省級政府自發自還,地方政府債券規模管理比照國債實行餘額限額管理。為適應這一新情況,自通知印發之日起,地方政府債券參照國債和政策性金融債,不適用《中國銀監會關於加強商業銀行債券承銷業務風險管理的通知》(銀監發[2012]16號)(以下簡稱“銀監發[2012]16號文”)相關規定。

  此前,商業銀行投資部一直適用於“銀監發[2012]16號文”,該文規定:

  商業銀行投資部門投資於(計入會計分類為可供出售債券、持有至到期債券或應收款項類債券)本行所主承銷債券的金額,在債券存續期內,不應超過當隻債券發行量的20%,同時應滿足其他關於商業銀行投資業務的監管要求及內部管理規定。 

  據業務人士表示,取消20%的限制對地方債發行是一個利好,地方政府後續發債會相對之前變得容易。

  政策組合拳“鬆綁”地方債

  在業內人士看來,此次“鬆綁”地方債似乎早就開始了,從此前一系列全關政策和報導也不難看出。

  第一步:視窗指導,加速買債

  7月18日,網傳央行打電話指導商業銀行,必須要投資信用債券,AA+及以下等級債券一個月要投30億元。隨後該消息被媒體證實為真。

  此前對於信用債投資,央行視窗指導顯示,對AA+及以上評級按1:1比例給予MLF,AA+以下評級按1:2給予MLF資金,要求必須為產業類,金融債不符合。

  第二步:約束地方債利率下限,加速成交

  8月中,為護航逾1兆人民幣的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據稱中國財政部對商業銀行投標利率下限進行指導,通過保證新發專項債的票息水準,推動盡早完成發行。

  不願具名人士稱,財政部周二在與部分銀行的會議中建議,商業銀行在參與地方專項債發行時,投標價格下限應較相同期限國債前5個工作日收益率均值上浮40個基點或以上。知情人士表示,財政部此舉是為了確保地方專項債順利發行。

  新浪財經就此問題詢問國內某評級公司人士,據該人士解讀,乾預投標最低利率,就是怕地方政府對投標金融機構施壓,導致利率不反應實際風險和意願,影響專項債的發行進度,提升專項債對機構的吸引力。

  另據業內人士表示,由於此前央行視窗指導商業銀行購買低等級債,因此相對有保障的地方債就成為了市場首選。而在8月14日財政部發布的《關於做好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工作的意見》中也表示,要求安排今年後幾個月特別是8、9月發行計劃,加快發行進度。今年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各地至9月底累計完成新增專項債券發行比例原則上不得低於80%,剩餘的發行額度應當主要放在10月份發行。

  按照檔案的精神,全國各地9-12四個月要把兆專項債發出去,發不出去要問責,從黨紀到國法。正因為地方債購買成為了一種剛性的需要,導致高信用等級的地區,比如上海、江浙等發達省份的地方債受到熱捧,地方政府順勢壓價,導致價格甚至接近“無風險”的國債收益率。

  銀行等機構對此叫苦不迭並且多有怨言,因此作為14日《工作意見》的補充,確定了地方債發行的下限,從而防止地方政府任性壓價。

  同時另一方面,也是敦促雙方快速成交。

  財政部前期調研認為,前7個月地方債發行利率平均值為相同期限國債前5個交易日平均收益率上浮40-60個基點。因此直接將價格下限約定一次到位,保證金融機構不會太虧,同時潛台詞也是要求銀行等快速成交,呼應昨日頒布的加速地方專項債發行的政策。

  第三步:網傳地方債風險權重有望調降至零,實行公開承銷

  據此前中國證券報報導,地方債風險權重有望在近期調降至零。業內人士表示,這將顯著提升地方債吸引力,銀行配置需求將顯著提升。

  知情人士稱,地方債風險權重有望從原來的20%降至為零。

  根據《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銀行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既定下線,即在總資本既定情況下,銀行風險資本總和不得超過既定量。地方債風險權重調低後,在總資本不變情況下,銀行可投資地方債總量增加。地方債風險權重調至零,意味著在風險資產佔比上,地方債將享受與國債、國開債同等待遇。地方債收益率高於後兩者,對銀行吸引力預計將顯著提升。

  隨後8月20日,財政部印發《地方政府債券公開承銷發行業務規程》的通知。通知稱,為進一步完善地方政府債券發行方式,提高債券發行效率,財政部決定實行地方政府債券公開承銷制度。

  第四步:銀行承銷地方債風險管理參照國債

  賣方政策來了!上述多項政策,大多是刺激地方債買方的,買方胃口大開後,賣方也要及時跟上,才能確保地方債快速密集的發行。因此9月3日,據中國證券報報導,銀保監會於近日下發《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於商業銀行承銷地方政府債券有關事項的通知》。

  通知指出,新預算法實施後,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兌付方式由財政部代為還本付息變為省級政府自發自還,地方政府債券規模管理比照國債實行餘額限額管理。

  業內人士認為,此舉利好於地方政府發債,銀行承銷不再受20%限額約束,使地方政府後續發債相對容易。

責任編輯:牛鵬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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