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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是乍見之歡,愛是久處不厭

讀到一句話:“喜歡是乍見之歡,愛是久處不厭。”從唇角把這句話念出來的時候,陰沉了許久的天恰好放晴了。當下便覺得神奇,剛剛好的氣象,剛剛好的詞句,在同一個時間一起穿過了我的身體。

日子,是輕輕悠悠地過著,所以會覺得時間如同天空飄著的一片又一片的羽毛,各自按照既定的軌跡墜落,然後遺失。一些人,初識時,相見恨晚,相處後,如坐針氈。一些人,初見時,置若罔聞,相處後,情深意濃。

在感情裡,最可貴的不是一見鍾情,而是靜水深流的陪伴與愛護。

林徽因、梁思成

梁思成出身於名門望族,其父梁啟超和林微因的父親林長民是至交,有意促成梁思成和林徽因的婚姻。可是,當時的林徽因並沒有喜歡上梁思成,更不言一見鍾情,心海未起漣漪,故事卻未完待續。

林徽因在建築設計上自有天賦異稟,但工作中時常分神,梁思成則會默默地幫她畫圖紙。越是細枝末節的小事,越能觸動最深的心弦,林徽因由此窺見了梁思成的氣度與襟懷。

結婚之前,梁思成問林徽因,有一句話,我隻問一次,以後都不會再問,為什麽會是我,林徽因沉默了一會兒說,答案很長,我準備用一生的時間來回答你。

他們在加拿大渥太華的中國總領事館舉辦了婚禮,之後不管是在沈陽和營造學社的九年,在美國學習的四年,還是在昆明和李莊逃難的八年,抑或1946年重回北平後的三年,他們都再未放開過彼此的手。

我愛你,所以當我張開雙臂擁抱你的時候,你也會抱住我,緊緊環繞。抗戰期間,梁思成駐守在貧窮的李莊,林徽因時刻相隨。當時,梁思成的脊椎病很嚴重,必須穿上鐵馬甲才能坐直,依然筆耕不輟。身體狀況也差強人意的林徽因,總是為梁思成的身體擔憂,勸說未果,便與他攜手投入到著述中去,兩人每天幾乎都要伏案工作到深夜。待到抗戰勝利時,他們已寫出了11萬字的《中國建築史》。

1954年秋天,在北京的一處四合院內,林徽因病入膏肓,每日咳嗽不停,梁思成坐在爐火前,將煤塊一鏟一鏟地放進桶裡,他鏟得很吃力,卻不讓旁人幫忙。他說,這個爐子是林徽因的命,溫度稍差點兒,她就會咳嗽不止,只有他自己才最明白什麽溫度最適合她。無論梁思成工作再忙,他都會按時回家給林徽因打針,他也從不讓別人代替去做這件事,如此深情,如此體貼入微。1955年,林徽因還是離開了,梁思成親自為她設計了墓碑,以作告別。

但是,顛沛流離的苦難與逝去終究沒有湮沒“一身詩意千尋瀑”,歷經風雨,她和他仍是“萬古人間四月天”。

楊絳、錢鍾書

1932年早春,在清華大學古月堂門口,有兩個人一見傾心,一個覺得另一個眉宇間“蔚然而深秀”,滿身浸潤著儒雅氣質,另一個被這一個“纈眼容光憶見初,薔薇新瓣浸醍醐”的清新吸引。這便是楊絳和錢鍾書的初識。兩人一見如故,侃侃而談。錢鍾書急切澄清:“我沒有訂婚。”楊絳趁機解釋:“我也沒有男朋友。”

緣分來得突然,他們就這麽走到了一起。1935年,楊絳陪錢鍾書去英國牛津就讀。初來乍到,一程山水一程風雨,生活習慣的差異,對故土的深刻眷戀,都讓她不太適應。

一天早上,楊絳仍在睡夢中,平日裡“拙手笨腳”的錢鍾書偷偷起來在廚房做起了早餐,他煮了雞蛋,烤了麵包,熱了牛奶,還調了醇香的紅茶。之後,他叫醒楊絳,把一張用餐小桌支在床上,將早餐呈於案上。如此一幕,楊絳無比感動,微微一笑:“這是我吃過的最香的早飯”。

有一次,錢鍾書午睡,楊絳在一旁臨貼,寫了一會兒發困就睡著了。錢鍾書醒來見她睡了,就飽醮濃墨,想給她畫個花臉。可是他剛落筆楊絳就醒了。因為臉龐吸墨,楊絳洗淨墨痕,臉皮也快洗破了。這之後,錢鍾書便不再惡作劇,隻給楊絳畫了一幅肖像,上面再添上眼鏡和鬍子,聊以過癮。

一天,楊絳讀到英國一位傳記作家概括最理想的婚姻為:“我見到她之前,從未想到要結婚;我娶了她幾十年,從未後悔娶她;也未想過要娶別的女人。”她把這段話念給錢鍾書聽,他當即回道:“我和他一樣”,楊絳回答:“我也一樣。”

後來,錢鍾書曾用一句話,形容他與楊絳的愛情:“絕無僅有的結合了各不相容的三者:妻子、情人、朋友。”這對文壇伉儷的愛情,不僅有新月如鉤的浪漫,更時時生趣,處處有情,惺惺惜惺惺,彼此默契且堅守。

三毛、荷西

初識荷西時,三毛正在馬德裡讀大學三年級,荷西是她學校附近就讀的一名高中生。聖誕節晚上,荷西頭頂一個法國帽,等在三毛宿舍樓下,準備贈予她節日禮物與祝福。那時三毛並未對比自己小幾歲的荷西抱有什麽想法,只是以姐姐的身份教訓他不要逃課。

再次知曉荷西的消息是六年後,荷西托一個朋友捎來他的近照和一封信,照片上的荷西正在河裡捉魚,留著一臉大鬍子,在陽光下綻開燦爛的笑。三毛並沒有多大的觸動,只是感覺荷西長大了。

一天,三毛接到一個好友的電話,說有要事請她去她家。她根本不記得這一天是荷西來看她的日子,三毛與女友外出的下午,荷西打了十多個長途電話卻找不到她。黃昏三毛與朋友見面時,朋友只是叫她閉上眼等候。此時,她突然被人攔腰抱起,旋轉,三毛一驚,睜眼後發現是荷西。她“開心得說不出話來,就任由這樣的快樂變成旋渦將她圍繞在裡面”。

三毛曾在《大鬍子與我》一文中這樣寫到:

結婚以前大鬍子問過我一句很奇怪的話:“你要一個賺多少錢的丈夫?”

我說:“看得不順眼的話,千萬富翁也不嫁;看得中意,億萬富翁也嫁。”

“說來說去,你總想嫁有錢的。”

“也有例外的時候。”我歎了口氣。

“如果跟我呢?”他很自然地問。

“那只要吃得飽的錢也算了。”

他思索了一下,又問:“你吃得多嗎?”

我十分小心地回答:“不多,不多,以後還可以少吃點。”

就這幾句對話,我就成了大鬍子荷西的太太。

婚後兩人的相處,更傾向於知心朋友的模式,荷西是一名潛水工程師,剛開始工作地點離家遠。每天一到下午兩點半,三毛就會開三個小時的車去接荷西回家。後來,荷西工作變動,每周只能回家一次,三毛就將車與行李托運過去陪他。萬水千山走遍,他們只是彼此的依靠

“記得當時年紀小,你愛談天我愛笑。有一回我們並肩坐在桃樹下,風在林梢鳥兒在叫,我們不知怎樣睡著了,夢裡花落知多少。”

愛與不愛、願與不願、要與不要。熱烈的乍見之歡常見且容易,漫長的久處不厭才難得。久處不厭的,往往是一直愛著自己、包容著自己的人,值得用一生去珍惜和回報。

一屋,兩人,三餐,四季。餘生,我願意和你舉案齊眉,窗外一程風雨一程雪,都有你陪我秉燭夜談,把酒言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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