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涼城縣警方否認鴻茅藥酒參與抓捕:去了4個民警

  鴻茅藥酒有人跟警方跨省抓捕廣州吐槽醫生?涼城警方:不存在

  澎湃新聞記者 包雨朦 來源:澎湃新聞

  廣東醫生譚某在網上撰文吐槽鴻茅藥酒是“毒藥”,遭到了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涼城縣警方的跨省抓捕。該案經媒體曝光後,受到廣泛關注。

  4月15日下午,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與譚某的妻子劉某取得了聯繫,她在電話中告訴澎湃新聞記者,在今年1月,幾名自稱是涼城縣警方的便衣警察,將譚某在廣州的家中帶走。

  劉某還說,在抓捕時,警察未能提供逮捕通知書等有效的證明檔案。“當時我在家裡沒有看到我老公被抓到的過程,等我看到他的時候,他已經在二樓被幾個人按在了地上。” 劉某回憶稱,“其中有一個人出來和我講,‘現在要找你老公去問話’。我問是什麽罪,他們也沒說,就說‘我不方便說,你先回去’,叫我等著,之後會電話通知。”

  劉某對澎湃新聞記者表示,1月10日譚某被帶走後,她和律師前後三次前往涼城縣與警方溝通。直到到了當地,才了解譚某被捕的原因,“我們也是律師見到警察之後,才拿到了逮捕通知書。”

  根據劉某講述,譚某在與律師的會面中告訴律師,抓捕他的人當中有鴻茅藥酒的人,“律師去見他的時候,他告訴了律師裡面有鴻茅藥酒的人,因為那個人主動站出來說‘我是鴻茅藥酒的’。”

  不過,對於此說,涼城縣的辦案民警張警官向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表示,不存在鴻茅藥酒人員帶警察去抓人的情況,“我們去了4個民警,包括我們派出所和市局的人。”

  而對於家屬關於逮捕當時未能提供有效檔案的質疑,張警官表示更多的細節無法透露,需要記者去當地詳談。

  4月15日,澎湃新聞記者多次嘗試撥打鴻茅藥酒媒體聯繫人的電話,均未能接通。

  警方:鴻茅藥酒公司報案,譚某今年1月被刑拘

  據涼城縣警方4月15日午間通報的消息,2017年12月22日,內蒙古鴻茅國藥股份有限公司到涼城縣警察局報案稱:互聯網上有人對“鴻茅藥酒”進行惡意抹黑,稱鴻茅藥酒 是“毒藥”。網上的大量不實言論和虛假資訊,致多家經銷商退貨退款,給鴻茅國藥股份有限公司造成重大損失。

  上述通報稱:涼城縣警察局於2018年1月2日立案偵查,經查《中國神酒,來自天堂的毒藥》系廣州譚某所寫,並在網上進行大量傳播,譚某的行為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涼城縣警察局於1月10日對嫌疑人譚某采取刑事拘留強製措施。1月25日經檢察機構批準對其逮捕。目前案件已依法移送檢察機構審查起訴。

  劉某還告訴澎湃新聞記者,在譚某被抓走以後,她考慮到臨近春節,想先把人弄出來。她與代理律師曾向當地警方申請取保候審,警方表示需要先提供鴻茅藥酒方面的諒解書。

  “但鴻茅藥酒方面不願意和我們溝通,我們最後也沒有拿到諒解書。”劉某稱,目前她還在等檢方的進一步通知。

  據紅星新聞報導,譚某現年39歲,2010年中南大學麻醉學專業碩士研究生畢業,獲醫師資格證書和臨床執業證書,曾在南方醫科大學第三附屬醫院擔任麻醉醫師,擔任過製藥公司的醫學事務專員和顧問,2015年起自主創業開辦醫藥科技公司。

  劉某告訴澎湃新聞記者,譚某目前沒有從事臨床方面的工作,而是開了一家OTC藥品和化妝品的銷售公司。譚某此前與鴻茅藥酒方面並不認識,沒有任何生意上的往來。

  鴻茅藥酒爭議

  內蒙古鴻茅國藥股份有限公司則成立於2002年。

  工商資料顯示,內蒙古鴻茅國藥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為鮑洪升,該公司的許可經營項目包括中成藥酒劑(含中藥前處理、提取)生產和銷售;保健食品:鴻茅牌鴻茅健酒、鴻茅牌鹿茸參芪酒、鴻茅牌鴻茅鹿龜參酒的生產和銷售;白酒生產等。

  企查查的數據顯示,內蒙古鴻茅控股有限責任公司持有內蒙古鴻茅國藥股份有限公司48.0%股份,為第一大股東;鮑洪升直接持有內蒙古鴻茅國藥股份有限公司25.0329%股份。此外, 鮑洪升還持有內蒙古鴻茅控股有限責任公司52%股份。

  鴻茅藥酒給外界的印象是在廣告推廣上投入巨大。

  據《南方周末》報導,據近十年的職能部門的公告檔案做出不完全統計,鴻茅藥酒廣告曾被25個省市級食藥監部門通報違法,違法次數達2630次,被10省市18次采取暫停銷售的行政強製措施。

  譚某此番被跨省抓捕亦與對鴻茅藥酒的相關質疑有關。

  去年12月,譚某在網上發表了《中國神酒“鴻毛藥酒”,來自天堂的毒藥》的文章,文章從心肌的變化、血管老化、動脈粥樣硬化等方面,想說明鴻茅藥酒對老年人會造成傷害。

  據紅星新聞報導,3月13日,涼城縣警察局作出《起訴意見書》稱,依法偵查查明:譚某在微信群連續轉發“毒藥”一文10次左右,網站點擊量2075次,美篇APP有三次訪問,微信好友有250次訪問、微信群有849次訪問、朋友圈有720次訪問、其他訪問253次、被分享120次。

  對於譚某因為質疑鴻茅藥酒而遭到跨省抓捕,也有律師提出不同觀點。

  北京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王維維對澎湃新聞記者表示,根據已披露的資訊,譚某的行為應該不構成“損害商業信譽罪”,“譚某擁有麻醉醫學碩士學位,具備一定醫學專業知識,文章是從心肌的變化、血管老化、動脈粥樣硬化等方面,說明鴻茅藥酒對老年人會造成傷害,其表述本身具有一定依據。僅是標題“毒藥”中帶有誇張成分,在客觀上,沒有對鴻茅藥酒的成分、功效進行捏造虛偽事實的行為,不符合損害商業信譽罪的構成要件。”

  紅星新聞的報導提到,涼城縣警察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的受案登記表顯示,鴻茅藥酒的報案員工稱:“近期多家公眾號對‘鴻茅藥酒’惡意抹黑,甚至宣稱鴻茅藥酒是‘毒藥’,大肆散播不實言論,傳播虛假資訊,誤導廣大讀者和患者,致多家經銷商退貨退款,總金額達827712元,造成公司銷量急劇下滑,市場經濟損失難以估量,嚴重損害公司商業信譽。”

  王維維則表示,鴻茅藥酒聲稱的損失金額較大,導致該案被認定為刑事犯罪。但前提是鴻茅藥酒需要能夠證明譚某的文章與經濟損失之間的相關性,並拿出證明。”如果鴻茅藥酒認為譚醫生的文章與公司損失之間有因果關係,也僅僅可能構成普通的民事侵權,而非刑事犯罪。“

責任編輯:李彥麗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