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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貧困生認定不需街道蓋章 嚴禁讓學生當眾訴苦

新京報快訊 據安徽省教育廳網站消息,近日,安徽省頒布《安徽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其中明確提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要堅持公開透明與保護隱私相結合,嚴禁讓學生當眾訴苦、比困。同時,學生申請資助時取消證明材料蓋章,改為本人(或監護人)書面承諾。

8月6日,安徽省教育廳對《實施辦法》進行解讀:

1.政策制定背景和依據是什麽?

答: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面推進精準資助,確保資助政策落細落實、促進教育公平的迫切需要。為切實把好事做好、實事辦實,根據《教育部等六部門關於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教財〔2018〕16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民政廳、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安徽省扶貧開發工作辦公室和安徽省殘疾人聯合會共同制定了《安徽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

2.相較以前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新的實施辦法有哪些變化?

答:一是取消證明材料蓋章。《實施辦法》取消了學生申請資助時需由家庭所在地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對學生家庭經濟情況予以證明的環節,改為學生本人(或監護人)書面承諾。

二是更注重學生隱私保護。《實施辦法》明確:要尊重和保護學生隱私,嚴禁讓學生當眾訴苦、互相比困;學校公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的名單及檔次時,嚴禁涉及學生個人敏感信息及隱私,不得將學生身份證件號碼、家庭住址、電話號碼、出生日期等個人敏感信息進行公示。

三是強化特殊群體因素。《實施辦法》規定:將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學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特困供養學生、孤殘學生、烈士子女、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及殘疾人子女等學生信息全部納入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數據庫。

四是加強部門信息共享。《實施辦法》規定教育、財政、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扶貧、殘聯等相關部門要加強工作協同,建立部門聯動、系統對接、信息共享機制。

3.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多久開展一次?認定程序是怎樣的?

答: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原則上每學年進行一次。認定程序如下圖:

圖片來自安徽教育網

4.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依據是什麽?

答:認定依據主要是家庭經濟因素、特殊群體因素、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水準因素、突發狀況因素、學生消費因素和其他影響家庭經濟狀況的有關因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依據

圖片來自安徽教育網

5.如果有學生在家庭經濟困難認定時惡意提供虛假家庭經濟信息怎麽辦?

答:一是,學校有責任加強學生的誠信教育,要求學生或監護人如實提供家庭經濟情況,並及時告知家庭經濟變化情況。二是,如發現有惡意提供虛假信息的情況,一經核實,學校將取消學生的認定資格和已獲得的相關資助,並追回資助資金。

6.什麽時間實施?哪些部門負責解釋?

答:自2019年7月23日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由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民政廳、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安徽省扶貧開發工作辦公室、安徽省殘疾人聯合會負責解釋。

編輯 馬浩歌

來源:安徽省教育廳網站

原標題:【部門解讀】《安徽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實施辦法》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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