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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進特色人才的部門最高獎50萬

南都訊 記者唐建豐 從8月1日起,符合條件的中介機構、企業、社會組織、東莞海外人才工作站和非全額財政核撥的事業部門(以下簡稱中介機構)可以申請引進特色人才獎勵申報。南都記者昨日從東莞市人力資源局獲悉,特色人才最高可獲得最高250萬元的購房補貼,同時,對引進特色人才的部門也會給予獎勵,最高獎勵50萬元。

特色人才享多項優惠

據市人力資源局介紹,東莞給予特色人才在配套資助、創業資助和獎勵、居留和出入境、落戶、住房、醫療、社保、稅收、通關、配偶安置、子女入學、薪酬上不少的優惠政策。比如,在住房方面,特色人才可以享受到極大的福利,可享受最高不超過250萬元購房補貼或者每月最高5000元租房補貼,同時東莞鼓勵各鎮(街道)、園區、企業建設高層次人才公寓,為工作關係在本市,且尚未在本市購買商品住宅房的人才,提供租住人才公寓優惠。

中介機構

最高獎勵50萬元

特色人才享有多項福利,引進特色人才的企事業部門同樣能獲得財政獎勵。根據相關規定,在推動高層次人才對接和落戶過程中起到決定性作用的企業、社會組織、東莞市海外人才工作站和非全額財政核撥的事業部門(簡稱“中介機構”),為東莞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登記)的企、事業部門和中央、省駐莞企事業部門、社會組織等推薦並成功引進特色人才,有望獲得相應的獎勵。

同時,“中介機構”要想獲得獎勵,還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1 .引進的特色人才與引進部門簽訂1年以上正式勞動合約並到崗,從國(境)外引進的每年在莞工作時間累計6個月以上;在莞依法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2 .特色人才在莞注冊創辦企業,為企業第一大股東,持有企業股份總額不低於30%,企業實繳注冊資本不少於100萬元,並依法納稅,無違法行為。每引進1名特級人才給予獎勵資金50萬元;每引進一名一類人才獎勵20萬元;每引進一名二類人才獎勵10萬元;每引進一名三類人才獎勵5萬元;每引進一名四類人才獎勵2萬元。引才獎勵每年發放一次,每個部門每年最高可獲50萬元獎勵資金。

全市所有鎮街

均有設立人才驛站

東莞人力資源局介紹,目前全市已形成“1+N”特色人才政策體系,打破了“落戶東莞”限制,不受國籍、戶籍和身份的約束,重點從一線從事專業技術或生產研發工作的優秀人才中認定評定產生。去年下半年,東莞共有37名人才認定為特色人才,其中1人認定為特級人才,至今已認定評定特色人才超過200名,中央“千人計劃”特聘專家12人。

特色人才從事或研發的行業,與東莞產業轉型更新息息相關,許多項目正處於“脫胎換骨”階段,迫切需要特色人才加盟進行創新創業。因此,各鎮街(園區)、各企事業部門,對引進、申請特色人才也不遺余力,全市所有鎮街均有設立人才驛站,組建一支700人的人才聯絡員隊伍,為各類人才就近提供落戶、子女入學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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