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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照買分盯上大學生,“分蟲”月入數萬

2月27日,株洲警方通報,當地4名男子因買賣交通違法記分,被當地警方分別處以行政拘留5至7日並處罰款。

一石激起千層浪。2月28日,有讀者向本報熱線反映:剛剛開學,長沙河西大學城內就湧現出“收分”的小廣告,招攬銷分生意的“分蟲”直接盯上了“有本無車”的大學生。

三湘都市報記者調查發現,買賣交通違法記分已形成地下“黑色產業鏈”,買賣各環節分工明確,中介“分蟲”作案手段隱蔽,而且“套路”很深。

記者 楊潔規

現象

“收行車執照閑分”廣告賴上校園共享單車

2月28日上午10點,三湘都市報記者在長沙河西大學城天馬學生公寓附近的共享單車集中停放區看到,“收分”小廣告被貼在哈羅助力車、摩拜單車的支架上,相當顯眼。上面寫有“收駕駛證閑分,9分600元、12分2300元”,還印有“電子違章、現場交易、當面結算”字樣,並留有“137”開頭的手機號碼,還提示社交账號同號。

知情人士介紹,這些買分的都是招攬銷分生意的“分蟲”,他們盯上了大學校園裡面一批拿了行車執照又沒有車的學生,向學生買分後再轉手高價賣給需要處理交通違法的車主,從中賺差價。

講述

賣分為了賺取零花錢,大二大三男生居多

到大學裡買駕照分數有生意嗎?知情人士透露,現在賣分的人群中,大學生還真不少。

小王是名大三學生,在他印象中,身邊的同學大多有了駕照。“我們寢室都有的,可是都沒有車,行車執照都是零扣分狀態。”小王直言不諱地說,反正放著也是浪費,不如賣分賺點零花錢。去年上半年,小王就賣過一次分,“9分賣了600元,看的小廣告。他們(‘分蟲’)開車帶我到交警隊,整個過程都是他拿著我的行車執照、身份證排隊、交錢。”小王說,他只要跟著,在處罰單上簽字就行,“很輕鬆就賺了600塊。”

據小王了解,他身邊也有好幾個賣過駕照分的同學,以大二大三的男生居多。“12分全部賣光的比較少,重新考試畢竟還是挺麻煩的。”小王說,很多同學只賣了一次,“擔心不安全,萬一涉及到交通事故,可能也會被追責。”

調查

買分空間壓縮,“分蟲”銷分漲價

記者撥通了“185”開頭的手機號碼。接電話的男子聲稱,他確實是在收行車執照分。“9分650元,銷分後付款,當面結清。因為政策調整,無法當天處理,你要先登錄長沙警察推出的‘便民服務橋'預約。”該男子說,根據預約時間再去辦理業務,“你只要帶行車執照和身份證,到了現場我會給你行駛證,正常辦理業務就行。”

半小時後,記者用另一電話號碼,以車輛年審,需要銷分為由撥打了該男子電話。當問到銷分價格時,對方稱,“現在政策收緊,去年銷1分的價格平均80元,現在銷1分130元。”

如何銷分?該男子稱,只需把行駛證原件和收件地址給他即可,“等辦好了,把錢付清,我會把行駛證寄給你。”“會不會被抓?”記者兩次都提出疑問,男子非常明確地告訴記者,“很安全的,不用擔心。”

隨後,記者又在58同城、淘寶等電商平台上搜索“罰款代繳”“車輛代繳罰款”等關鍵詞,能搜索到數百個相關“店鋪”。一家“店鋪”的客服表示:“130元1分,另加200元費用,提供行駛證照片即可。”

揭秘

低買高賣賺差價,最高者月入兩三萬元

去年,長沙交警連續接到多起市民報警,反映身份證丟失後被他人冒用,無故被扣交通違法記分。經過縝密偵查,長沙警方抓獲3名買賣交通違法記分的“分蟲”。“分蟲”低價買分、高價賣分,成為這條“黑色產業鏈”的關鍵。

“買入價60元到80元,賣出去130元1分,至少賺50元的差價。”知情人士透露,“分蟲”主要有兩種:一種是普通“分蟲”,通過發放名片、張貼小廣告,或利用網絡,招攬“買分賣分”對象,然後到處罰窗口替人銷分。另一種由普通“分蟲”發展起來的“高級分蟲”,手握大量資源,建立數十個微信群,當有分需要處理時,在微信群裡“批發”給其他普通“分蟲”。“高級分蟲”最多一天能銷上千分,月收入有兩三萬元。

因為買賣駕照積分,還有人被“分蟲”騙慘了。2016年,在街頭找工作的鄧先生因輕信街邊“高價收購行車執照分”的小廣告,原本說好了賣9分,結果被“分蟲”坑了,被賣了18分,連駕照也被交警扣下,只能回老家重考駕照。

交警說法

成立專門隊伍監管,買分賣分都要受罰

“買分賣分都要受罰,交警部門主要從源頭來預防。”長沙市警察局交警支隊工作人員介紹說,2017年,省警察廳下發有關規定,嚴厲打擊行車執照買分賣分違法違規行為。對於行車執照買分賣分違法行為,長沙交警部門一經發現,就會進行嚴厲打擊。

該工作人員說,今年以來,長沙共受理交通違法處罰業務411404筆,通過自助方式處理的326795筆,佔比79.43%。自助處理他人名下車輛交通違法須提前備案綁定,“幾乎杜絕了線上渠道買賣分情況的發生。”

“現在主要預防的重點放在了處罰窗口。”該工作人員還說,交警部門專門成立了一支監管隊伍,負責對交警後台交通違法處罰大數據的監控、分析和對全市範圍內處罰窗口的業務處理進行抽查,對異常數據嚴格追查問責。同時,長沙交警在每一個業務窗口均安裝了高清拍攝儀,在對業務資料建立電子檔案的同時,還實時抓拍當事人的照片,除核實違法當事人信息外,也有效地固定了相關證據。一旦發現當事人與提交的資料信息不符,或向警察機關提供虛假證言的情況,堅決追查,並追究窗口人員責任。

因為買賣行車執照分,長沙、株洲兩地多人被警察機關處罰。長沙警察交警部門提醒,買分賣分行為屬於以欺騙手段影響警察機關依法辦案的行為,警方可以依據相關規定,對賣分人、買分人和中介人員予以處罰。“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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