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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廣權說水滸:明朝的“硬菜”竟然是它?

【今日星藝摘要】

烹飪技術哪朝強?

吃唐僧肉的妖精們為何獨愛“蒸”食?

這是一篇有味道的“朱批水滸”

聽朱批水滸

明朝的“硬菜”竟然是它?

BY

朱廣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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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L.in 原創插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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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今天開始,咱們正式進入第三回(上期複習點這裡:朱廣權說水滸60 | 通緝犯魯達為什麽能成功逃脫?)第三回的回目是——《趙員外重修文殊院 魯智深大鬧五台山》。上一次咱們說到了魯提轄正在人群中欣賞自己的通緝令,卻被人攔腰抱住,拽了出來,並叫他是“張大哥”。這就像什麽呢?點擊音頻,聽權叔爆笑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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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當下,魯提轄扭過身來看時,拖扯的不是別人,卻是渭州酒樓上救了的金老。那老兒直拖魯達到僻靜處,說道:“恩人,你好大膽!現今明明地張掛榜文,出一千貫賞錢捉你,你緣何卻去看榜?若不是老漢遇見時,卻不被做公的拿了。

魯達道:“灑家不瞞你說,因為你上,就那日回到狀元橋下,正迎著鄭屠那廝,被灑家三拳打死了,因此上在逃。一到處撞了四五十日,不想來到這裡。你緣何不回東京去,也來到這裡?”

金老道:“恩人在上:自從得恩人救了,老漢尋得一輛車子,本欲要回東京去,又怕這廝趕來,亦無恩人在彼搭救,因此不上東京去。隨路望北來,撞見一個京師古鄰(就是老鄰居),來這裡做買賣,就帶老漢父子兩口兒到這裡。虧殺了他,就與老漢女兒做媒,結交此間一個大財主趙員外,養做外宅,衣食豐足,皆出於恩人。

【劃重點】“員外”(Yuán Wài )

員外,一般指正員以外的官員,後世因此類官職可以捐買,故富豪皆稱員外。那麽,外宅呢?就是情人或是二奶,不以結婚為目的的男女關係。 魯提轄把金翠蓮救出了一個“外宅”——虎穴龍潭,人家又尋了一個外宅,早知今日何必當初那麽麻煩。當談了,這個外宅和鄭屠的時候不一樣了,現在是“衣食豐足,皆出於恩人”。原文中寫:我女兒常常對他孤老指那個趙員外)說提轄大恩。那個員外也愛刺槍使棒,常說道:‘怎地得恩人相會一面也好。’想念如何能夠得見。且請恩人到家過幾日,卻再商議。”

【重點來了】

上一回,說魯提轄“行了半月之上”,走到代州雁門縣,這一回裡面,魯提轄又改口了——說“一到處撞了四五十日”,這裡也提出了魯提轄亡命天涯的時空問題。魯提轄在酒店資助他們金氏父女,次晨送他們安然離境後,一口氣就跑去了鎮關西的肉店挑釁滋事,三拳打死了鄭屠。事後回到住處,收拾了衣服盤纏,匆匆離開。書中說他行過了幾處州府,來到代州雁門縣。這裡出現了嚴重的時空關係問題。到底是什麽呢?點擊音頻,邊聽邊看!

這魯達的經歷和金氏父女的經歷,顯然是通過兩個不同的時空層次在進行。故事的演進雖有分合,始終渾然如一看不出有強湊不同來源的痕跡。如果編書人,不是對時空因素不夠敏銳,就是疏於細節調和的處理。什麽意思呢?點擊音頻,邊聽邊看!

接下來,我們繼續看——魯達隨金老漢到了住處,金翠蓮邀請魯達“那女子拜罷,便請魯提轄道:“恩人上樓去請坐。”這裡又是一出伏筆。那吃的又是什麽呢?金老下來,叫了家中新討的小廝,分付那個丫嬛一面燒著火。老兒和這小廝上街來,買了些鮮魚、嫩雞、釀鵝、肥鮓、時新果子之類歸來。

【劃重點】“釀鵝(Niàng é )、肥鮓(Féi Zhǎ )”

水滸傳中對於吃喝等生活細節的交代比較粗糙,可能是因為明朝人寫的宋朝的事,沒有辦法寫的那麽精細,所以就一筆帶過,或者乾脆用明朝的生活習俗。文中這種吃食,首先是【釀鵝】,這是唐宋時期的名菜,往往是指“糟鵝”,一般用鵝肉、大曲酒、香糟、花椒、蔥、薑、蒜、鹽、黃酒醃製等等邊煮邊切塊,並按照程序加調料而成。在明代,鵝是一道“大菜”,所以在明朝人寫的水滸中,就多次寫到了吃鵝。還有哪些呢?點擊音頻,邊聽邊看。

釀鵝,採用鵝肉製作而成,肉質鮮嫩,糟香撲鼻,別具風格,是冬令佳品。

可就在這時,三人慢慢地飲酒。將及天晚,只聽得樓下打將起來。魯提轄開窗看時,只見樓下三二十人,各執白木棍棒,口裡都叫拿將下來。人叢裡一個人,騎在馬上,口裡大喝道:“休教走了這賊!”這是發生了什麽?難道是鴻門宴嗎?咱們下期接著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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