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天河公辦小學擴42個班 招生規模連續3年攀升

  資訊時報記者 陸明傑 攝

昨日,廣州市多個區教育局公布了小學招生政策。關於家長普遍關心的租房入讀問題,記者對比發現,越秀區、海珠區、荔灣區、天河區多個區租房可享統籌學位,但各區都設定了相應的前置條件。其中,荔灣區租房入讀需合約備案生效一年以上,而非越秀區戶籍的廣州市民租住私人房屋也能享受統籌安排學位。

據了解,今年各區的招生地段和服務範圍、各個小學的招生班額較往年均有所變化。其中,越秀區有15所小學擴招,有11所小學地段發生微調;海珠區新開辦4所中小學,其中2所為九年一貫製學校,招生服務地段與去年基本一致;荔灣區新增兩所小學,地段變化最大的集中在海龍街高爾夫地塊;天河區近20所學校擴班,新增一所公辦小學。

租房篇

越秀區 租住私人房屋只能統籌安排學位

根據今年越秀區的招生問答,變化最大的是對租住戶的要求。租住戶指適齡兒童及其父母租住越秀區轄內的房屋,是其在廣州市內的唯一居住地。在這個前提下,還分有戶籍在越秀和不在越秀區的區別。其中,父母為承租人並具有越秀戶籍的適齡兒童,如果租的是房管局或本部門產權房的承租人子女,人戶一致並能提供相關租住憑據。在全市統一正式報名時,該住宅單元沒有在越秀對口小學在讀1~5年級的學生,由對口小學接收;如適齡兒童父母在廣州市內另有房產或報名時在同一住宅單元已有學生在對口小學在讀1~5年級的,由實際居住地所屬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如果租的是私人房屋,持住建部門認可的房屋租賃合約並經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記備案,且在租住合約有效期內的租住戶子女,由越秀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

而戶籍不在越秀區的適齡兒童也可享受統籌學位則是今年越秀區小學入學的最大變化。父母為承租人並具有廣州市內其他區戶籍(不含越秀區)的適齡兒童,在2018年4月30日(含2018年4月30日)前對手續完備的租住戶,持住建部門認可的房屋租賃合約並經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記備案(以登記備案部門審核時間為準),且在租住合約有效期內的承租人子女,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2018年4月30日後在越秀區租住私人房屋(含新租和續租)的,需提供截止到當年4月30日(含4月30日)前,已在該地址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登記備案證明(以登記備案部門審核時間為準)。且該住宅單元五年內沒有小孩在越秀區小學登記入學,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

荔灣區 租房入讀需合約備案生效一年以上

記者了解到,今年荔灣區小學招生細則明確了按照“租購同權”的目標做好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的細則。按照相關細則顯示,對於具有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並在荔灣區租賃的房屋作為唯一居住地,持住建部門認可的房屋租賃合約(須為住宅用途房屋)及登記備案證明,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房屋租賃合約及登記備案已生效一年或以上,其適齡子女由區教育局安排到公辦小學(含政府補貼的民辦學校)就讀;房屋租賃合約及登記備案不足一年的,原則上由戶籍所在區安排學位。

與去年細則對比可以發現,今年荔灣區細則明確了承租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需要對房屋租賃合約進行登記備案,而且明確房屋租賃合約以及登記備案需在8月31日前滿一年。

海珠區 租住房學位未被佔可按地段入學

據悉,海珠區今年的招生政策基本與往年保持一致。不過,租住本區公租房的本區戶籍租戶子女,人戶一致,且該住房為適齡兒童及父母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該住宅地址無兒童在對口小學在讀1~5年級的,原則上由對口小學接收。其他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含政策性照顧學生),以其法定監護人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以其在本區租賃住宅用途的房屋作為唯一居住地,持本市住建部門認可的房屋租賃合約登記備案證明的,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

此外,承租人符合海珠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申請條件的,可為其適齡子女申請參加積分製入學。不符合政策性照顧條件或未取得積分製入學資格的,承租人可為其適齡子女選擇到合法開辦的民辦學校申請入學。

天河區 至少租3年的租戶可享統籌學位

此前,天河區教育局發布的《2018年廣州市天河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細則(征求意見稿)》首次界定了“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子女”的概念,即在廣州市內無自有產權住房,以其租賃房屋所在地為唯一居住地,持有住建部門認可的房屋租賃合約登記備案證明的承租人的廣州市戶籍適齡子女。無論是小學招生還是初中招生,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子女,按其提供的房屋備案租賃合約地址為實際居住地,由區教育局為其統籌安排公辦學校學位,保障其就近入學權利。

上述政策,在此次《指引》中得到落實,適齡兒童及父母在廣州市無任何房產,租賃手續完備並於2018年5月5日前租住且租期至少到2021年8月31日的租住戶子女,且該住房為適齡兒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的,可作為統籌生由區教育局為其統籌安排公辦學校學位。

番禺區 5月20日前辦好租賃備案可統籌學位

記者對比往年招生通知發現,與以往不同在於今年番禺區租房住戶滿足條件,子女也可統籌安排入學。《通知》內寫到,具有廣州市戶籍而非番禺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若其監護人在番禺區以外無自有產權房,在番禺區擁有產權房(或在廣州市內無自有產權房,以其番禺區合法租賃房屋作為唯一居住地,且在小孩入學當年5月20日前辦理房屋租賃合約登記備案的),需要申請在番禺區入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起始年級,由居住地教育指導中心根據本學區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其小孩入讀本學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起始年級(含政府補貼學位的民辦學校)。統籌安排入學主要是落實其義務教育學位,並非確保其入讀地段對口學校。

此外,家長關心的廉租房子女入讀問題,《通知》中表示,租住政府安排的廉租房(或公租房)的承租人子女,如果戶口地址與租房地址一致的,由租住地教育指導中心按地段生安排對口學校;如果戶口地址與租房地址不一致的,由租住地教育指導中心在本學區內統籌安排。市政拆遷安置房的承租人子女,在拆遷安置期間,可選擇入讀租住地段或戶籍地段對口學校。不符合“人戶一致”條件的番禺區戶籍適齡兒童,由戶籍所在地教育指導中心為其統籌安排入讀本學區內公辦小學。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