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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男子出租屋內服毒 疑因網貸被催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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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事的青年名字叫阿林,今年24歲,四年前從梅州來到深圳工作。就在幾日前,他突然與家人失聯了。

當時阿林的家人打開阿林出租屋的房門,就看到他就躺在那裡,雙手腳已經繃直,地上都是血,後來就報警了,法醫說阿林是服毒自殺的。

阿林的家人們向記者透露到,就在事發前一周,家人們曾頻繁接到催債電話和簡訊。說阿林欠了錢,兩個平台分別都是兩千多元。

阿林平時樂觀開朗,也沒有不良癖好。而在去年,阿林曾向家人透露過有經濟上的問題。因公司的工資好像發不出來,不夠錢用了,加上阿林跟他父親都有纖維瘤,需要治病的錢。

記者從阿林親屬提供的部分催債簡訊見到,由於阿林欠款不還,對方表示將會上門收款;而在個別資訊中甚至含有大量辱罵恐嚇詞匯。

鍾先生告訴記者,事情發生後,家人們曾嘗試聯繫過發送催款資訊的電話。不過電話卻始終無人接通。

記者查閱資料了解到,因非法催債而遭到法律懲戒的案例比比皆是,2016年1月13日廣西的陳某因討債,對欠債人周某合實施人身限制,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2015年雲南段某等六位高利貸催債者,多次拘禁毆打欠債者吳某,致使吳某自殺死亡,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零六個月。

那麽,在該次事件中,追債方以簡訊辱罵恐嚇的方式進行追債的行為是否合法?

律師:那按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在處理債權債務糾紛時,應先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在協調無法解決的情況下,由債權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判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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