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謁包公祠

  謁包公祠

  鄭長春

  我每次從開封回來,都會有朋友問:“去包公祠了沒有?”這不免讓人心中猛然一動。開封有很多像模像樣的景點遠比包公祠好看,為何有人總是對這個“祠”情有獨鍾?我想來想去,不禁啞然一笑,大概也是“愛屋及烏”吧。

  包公何許人也?翻了很多史料,都不外乎如此介紹:包拯,字希仁,安徽合肥人,生於宋真宗鹹平二年(公元999年),卒於仁宗嘉七年(公元1062年),享年64歲。28歲取進士,39歲才登仕途,歷任知縣、知府、樞密副使等職,一生清正廉、,執法如山,被人尊稱為“包公”“包青天”。1061年,包拯官至樞密副使(副宰相職),成為中樞重臣,這一年他63歲。一年後,包拯一病不起,宋仁宗親自到家探視病情,成為君臣相見的最後一面。1062年5月,包拯病逝於開封,舉國哀慟。

  生病,皇帝親自到家探視;病逝,舉國哀慟。這種情形,大概在古今中外都罕見。一個人活到這身份上,不想出名都難!

  帶著敬仰,也帶著疑問,我在包公祠的裡裡外外走來走去,以期從那些細微之處解開心中的種種謎團。正猶豫著,一塊刻著包拯名字的《開封府題名記》碑映入眼簾,此碑記載著北宋從建隆元年到崇寧四年,147年間183位開封府尹的姓名和上任年月,包拯為93任,一年零四個月,比較有名的還有寇準、范仲淹、歐陽修等,唯獨包拯的名字上留下了一道深深的指痕。

  我想,這一定是人們敬重包拯的實證。來到這裡誰都想觸摸一下那兩個布滿象徵意味的符號,以表敬仰之情,讓“正義之神”保自己一生清白和平安。

  開封之外,有關包公的故事和傳說,依然大量流傳,直至形成如此豐富多彩的藝術形象。在包公為官數十年中,任開封府行政長官是他一生最輝煌的時期,改革訴訟制度、秉公執法、為民伸冤,演繹出“包公倒坐南衙”、“鍘美案”等許多曲折動人的佳話。

  這不能不提到中國古代的法律制度。雖然中國封建社會也曾出過一些律法,但基本上還是人治在起作用,老百姓遭受屈辱和不公,只能寄托在那些“明鏡高懸”的清官身上,把剛正不阿、秉公執法的官吏視若神明,一代一代地進行傳頌。宋代包拯就是這樣一個被後人演繹成無所不能的“正義化身”,一個古往今來知名度最高的官員。

  關於包拯斷案的故事,雖然眾說紛紜,《宋史》卻隻記一事:包拯年輕時,曾當過天長縣(今屬安徽)縣令。一日,有個農民到縣衙告狀,說他的耕牛的舌頭被人割掉了。宋代為保護農業,曾頒布法令,嚴禁屠宰耕牛。但是由於凶手是趁著夜間休息的時候作案的,而且沒有留下任何蛛絲馬跡,因此判斷起來非常困難。包拯問:“你來告狀,別人知道嗎?”那人回答:“不知道。”“耕牛被割去舌頭,鄰居知道嗎?”“我沒有跟別人說過,別人也應該不會知道。”

  包拯心裡一下有了計策,對告狀的農民說:“聽我的吩咐,你回去偷偷地把牛殺了,把肉賣出去,但切記一定不要聲張,我會有辦法找到那個割牛舌的人。”農民雖然心裡有些疑慮,但仍然按包拯的囑咐去做。隔了沒幾天,有個人跑到縣衙告那個農民私宰耕牛。包拯知道這個人就是割牛舌的凶手,看到他自投羅網,心裡很高興。他聽完訴狀,大喝道:“大膽刁民,你為何要割掉耕牛舌頭?”

  那人萬萬沒有想到包拯會查出自己,頓時呆若木雞,只得供認割牛舌的經過。

  原來,此人是牛主人的仇人,想害牛主,便偷偷地割掉牛舌。他以為牛沒了舌頭便不能吃草,牛主人只能將牛殺死,這樣就要觸犯私宰耕牛的法令,借此陷害牛主人。足智善斷的包拯,將計就計,找到了割牛舌的人,並依法治罪。

  此案的順利告破,使包拯“善斷獄訟”的名聲流傳開來,由此足見包拯明辨是非的技巧和能力。智慧型的長官,無論在哪個朝代,都是受人尊敬的。

  歷史上真實的包公,清正廉潔、剛直不阿是沒有問題的,比如他當年在端州(今廣東肇慶)任知州時,兩袖清風,“歲滿不持一硯歸”,以及後來出任開封府尹,更是不畏權貴、不徇私情,彈劾同僚、上司無數,都是有據可查的。至於他如何“斷案如神”、“明察秋毫”、“沉冤昭雪”等故事,那便是文人墨客們的“杜撰本事”了。事實上,史書並沒有多少記載他斷案的事跡,他的政績也不在斷案上。

  包拯自幼接受儒家教育,作為當時的一名有志青年,他的追求顯然也在求取功名上。19歲那年,他中了進士甲科,被任命為大理評事、建昌縣知縣。然而,包拯捨不得離開父母,便奏請皇帝把他派在父母身邊上班,於是成為和州監稅,負責和州政府錢糧稅收。回家報喜,他看二老年事已高,索性把官給辭了,安心在家陪父母。這一陪就是10年有余,二老離世後,他守孝3年。

  兩年後,在鄉鄰居勸說下,包拯才離開家鄉正式踏上仕途之路,接任安徽天長縣“一把手”。包拯十幾年呆在家裡“虛度青春”,也許有人覺得匪夷所思,而在當時卻是尋常之事。因為宋朝對孝道非常重視,上升到個人品德及社會名聲的高度,如果誰因貪戀官位而置雙親於不顧,要被世人唾棄。按照宋朝禮律,父母去世其子必須守喪3年,無論你官居何位,除非皇帝因某種原因不願讓大臣回家守孝,即“奪情”,否則必須離職守孝。所以,包拯的青年時代為孝順父母在家裡度過,並未有任何驚世駭俗之處,符合當時儒家的社會倫理道德觀。

  如果一個人連家庭、連父母都不愛,那麽,就很難指望他會愛別人、愛國家。細細觀察,我從很多“治世能臣”身上發現一個共同點,就是都孝敬父母和忠誠敬業。可以說,他們不僅能力超強,而且人品不錯,真正是“德才兼備、品學兼優”。歐陽修就如此評價包拯:“少有孝行,聞於鄉裡;晚有直節,著在朝廷”。應當是比較中肯的。

  那麽,清官是怎樣脫穎而出的?為什麽只有清官能在強大的物欲權勢面前把持住心志?從包拯身上,我找到了想要的答案。

  實際上,真正的清官大多出於那些相對清正的朝代,一個綱常紊亂、是非顛倒的朝代是很難誕生清官的。按理說,社會秩序越亂越需要清官,但問題是“清官”也是人,沒有得力的“背景”作保障是無法“扶正祛邪”的。這“背景”,要麽是法律制度,要麽是思想信仰,要麽是權力構架。

  要知道,包拯所處的歷史背景,是革故鼎新、風雲激蕩的北宋。此時,主政的是北宋第四代皇帝宋仁宗趙禎。宋仁宗時期的社會環境如何呢?用著名史學家陳寅恪的話說,“華夏民族之文化,歷數千載之演進,造極於趙宋之世。”這裡的“造極於趙宋之世”,主要是指宋仁宗統治時期。“蓋帝知為治之要:任宰輔,用台諫,畏天愛民,守祖宗法度。時宰輔曰富弼、韓琦、文彥博,台諫曰唐介、包拯、司馬光、范鎮、呂誨雲。嗚呼,視周之成、康,漢之文、景,無所不及,有過之者,此所以為有宋之盛歟?”史家把仁宗在位及治國理政的時期概括為“仁宗盛治”。民間流傳的“狸貓換太子”中的太子就是指宋仁宗,自古以來在包公劇中,亦以明君形象樹立。

  可以說,是仁宗的善於納諫成全了千古流芳的包拯。“包青天”實在是政治清明的產物而非其他,因為皇帝的清明,有了“包青天”產生的經世環境 。

  這個“經世環境”在大多數宋人眼裡,遠過“貞觀之治”、“開元盛世”。就連“十全老人”乾隆都將宋仁宗當作標榜。而“包青天”正是宋仁宗“以仁治國”的最好證明。

  包公晚年留有家訓:“後世子孫仕宦有犯髒濫者,不得放歸本家;亡歿之後,不得葬於大塋之中。不從吾志,非吾子孫。”錚錚鐵言,疾惡如仇,真可謂“留言訓後嗣,清廉樹家風”了。

  “清心為治本,直道是身謀。秀乾終成棟,精鋼不作鉤。倉充鼠雀喜,草盡狐兔愁。史冊有遺訓,毋貽來者羞。”這是包拯進京前寫的一首明志詩,也是唯一存世的傑作。我在風中默默念著,竟慢慢熱淚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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