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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破供水管線 誰挖的誰“買單”

本報訊(記者黃師師通訊員黃金波)供水管線是保障城市運行的一條重要“生命線”,卻因盲目施工頻頻受損。23日,市水務局通報施工損壞供水設施典型案例,呼籲各施工部門施工前務必了解施工路段的地下管線分布,切勿讓供水管線再“受傷”。

今年1月17日凌晨3點,礄口區建樂小區50多歲的一位女士感到不適,家人撥打120。急救醫生趕到時,發現小區淹水,醫生毫不遲疑挽起褲腿趟過深及大腿的冰水,安全轉送病人。這一情景被同事拍下,發到朋友圈,贏得點讚。

“趟水哥”救人的故事溫暖人心,漬水緣何而來?市水務局派人趕赴現場調查。經查,漬水原因實為小區附近江漢四橋(月湖橋)拓寬工程項目建設挖破地下供水管網所致。市水務局立即責成礄口區水務局對破壞供水管網的行為依法予以立案查處,並全程進行督辦。

經區水務局調查查明,事發地點位於武漢某建設有限公司在江漢四橋(月湖橋)拓寬工程項目的建設工地附近,該項目在建設中未按與武漢市自來水有限公司簽訂的《武漢市既有管線施工保護協定》等要求進行施工,導致城市供水設施受損,引發路段漬水。

據此,礄口區水務局責成施工部門修複被損壞的城市公共供水管道,恢復城鎮供水設施原貌,同時依法做出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事實上,城鎮供水管道都有一定的安全保護區。按照法律法規,保護區內禁止一系列施工行為,包括建造建築物、構築物;開挖溝渠或者挖坑取土;打樁或者頂進作業;埋設線杆,種植深根樹木;堆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物質;其他損壞供水管道或者危害供水管道安全的活動等。

按照《湖北省城鎮供水條例》,如違反規定,由城鎮供水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危害後果的,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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