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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滴滴司機遇害案調查:嫌疑人行凶前上網至深夜

3月23日,湖南應用技術學院大一學生楊某淇上網至深夜。臨時卡裡還有11元,他便匆匆下樓打滴滴回家。

車子在目的地湖南常德常南汽車總站附近停下,但無人下車。41秒鐘後,危險報警閃光燈不斷閃爍,車輛開始向前移動,直至撞上七八米外的一輛轎車方才停下。又過了2分零6秒,頭戴鴨舌帽的楊某淇從車身左側走出,然後離開。他身後,車子的危險報警閃光燈依舊在閃爍。

據警方通報,在此期間,坐在轎車後排的楊某淇趁滴滴司機陳峰(化名)不備,將其捅殺。19歲的楊某淇曾向警方供述,因悲觀厭世,他早有輕生念頭,當晚精神崩潰無故將陳峰殺害。

死者家屬告訴紅星新聞,陳峰的脖頸等處被捅24刀,“凶手極其殘忍。”

楊某淇行凶前並非毫無征兆。有同學稱,行凶當日,楊某淇曾與一名女性朋友吵架。另有多人告訴紅星新聞,楊某淇和其母親同住學校附近某小區,但關係並不融洽。

此外,紅星新聞調查了解到,上大學僅半年,楊某淇至少已是7家網咖的會員。多人證實,他好玩遊戲,線上較活躍,但線下相對閉塞,成績一般。

至少是7家網咖會員 行凶前上網至深夜

楊某淇系某遊戲玩家平台會員。通過該平台,紅星新聞進一步查詢發現,楊某淇至少在7家網咖有上網記錄,均為會員或臨時會員。

這7家網咖多分散在湖南應用技術學院附近的大湖路、善卷路、玉霞路等地。

但3月23日晚,楊某淇去了距離學校較遠的武陵區某網咖。該網咖負責人告訴紅星新聞,楊某淇辦的臨時卡。當晚11時許,卡裡還有11元,但楊某淇匆匆離開。

據警方消息,從網咖出來後,楊某淇打了滴滴車,目的地在常南汽車總站附近。紅星新聞查詢了兩地間的距離,車程6.1公里,耗時約20分鐘。

接單的正是43歲的陳峰。2017年,他貸款購買了一輛二手汽車。3月案發時,是他專職從事網約車司機的第5個月。

陳峰駕車沿著大湖路向南行駛,很快便到了常南汽車總站。陳峰的家屬向紅星新聞提供的案發現場某商戶的監控視頻顯示,3月23日晚11時40分許,陳峰駕車駛入監控畫面,先靠邊停車41秒鐘,但無人下車。之後,危險報警閃光燈突然開始閃爍,車輛開始向前移動,直至撞上七八米外的一輛轎車後方才停下。

又過了2分零6秒,頭戴鴨舌帽的楊某淇從車上走下,邊走邊整理衣袖。

刺24刀方罷手,徒步兩三公里自首

楊某淇殺人了。

在車上的幾分鐘,他掏出事先準備好的尖刀,接連從背後刺向毫無防備的陳峰。家屬稱,刺了24刀後,他才罷手,“他怎麽能對一個陌生人下手,而且如此殘忍。”

陳峰的家屬告訴紅星新聞,警方曾稱,行凶後,楊某淇攜刀徒步去兩三公里外的玉霞派出所自首。

玉霞派出所一位民警告訴紅星新聞,因涉及命案,楊某淇自首後即被移送至常德市警察局鼎城分局刑警大隊偵辦。

楊某淇曾向警方供述,其因悲觀厭世早有輕生念頭,當晚因精神崩潰無故將司機陳峰殺害。滴滴方面告訴紅星新聞,到達目的地後,楊某淇正常支付費用,在車上也未與陳峰發生爭執。

4月1日,常德市警察局鼎城分局政工室相關負責人接受紅星新聞採訪時稱,目前,楊某淇已被刑拘,該案仍在偵辦中,暫無最新進展。

據北京青年報此前報導,辦案民警曾稱,2018年上半年,楊某淇稱自己生活沒有“味道”,先後從網上買了兩把匕首,試了很多回,卻一直沒有勇氣自殺。事發當晚,他臨時起意想殺一個人,看自己到底有沒有膽量,並計劃作案後,前往沅江投河自盡。在派出所自首時,楊某淇很平靜,辦案民警問他為什麽殺人,他隻說,“我想死”。

警方:凶手父親並非長沙官員 家境一般

3月24日,楊某淇的父親楊某通過中間人給陳峰的家屬轉交了5萬元。在收條中,楊某稱,這筆錢用於安葬陳峰等善後處理費用。

之後至今,楊家再未與陳峰的家屬取得聯繫。

死者家屬至今不知捅殺陳峰的人長相如何。陳峰的家屬曾告訴紅星新聞,楊父是某政府部門官員,家境殷實。有網友甚至曝光了楊父的職位及辦公電話等信息。家屬及多名網友認為,楊父系長沙市某局某處處長。

3月29日,紅星新聞致電該局,對方否認,“只是同名。”

常德市警察局鼎城分局政工室相關負責人告訴紅星新聞,網傳消息不實,楊某淇的父親並非官員,“只是個一般的老百姓,家境一般。”

北京青年報曾採訪了楊某淇的父親。楊父自稱貨運司機,長期在外地工作,半個月才回一次家。他並不知道兒子為何會做出這種事情。他覺得,無論家庭也好、學業也好,都沒有給楊某淇太大的壓力。他稱,自己也想知道那個晚上兒子究竟受了什麽刺激。案發後楊某淇所穿的衣服和他從家裡出門時所穿衣服不同,父親認為他應該是先從家裡到了學校,繼而又去了網咖,“不知道這段時間發生了什麽。”

和母親住在校外 曾與人爭吵

楊某淇的一位同學告訴紅星新聞,案發前,楊曾與一名女性同學吵架,“是女友吧,聽說在鬧分手。”另有知情者稱,楊某淇經常上網,母子關係並不融洽。

湖南應用技術學院信息工程學院劉姓院長接受紅星新聞採訪時稱,楊某淇與其母親住在學校附近,距離案發地不遠;從去年入學以來,學校並未發現楊某淇有任何極端行為,與同學相處也都融洽。“命案發生後,他的同學和輔導員的心理受到了一定影響。我們都不解,他為什麽要殺人。”

常德市警察局鼎城分局政工室相關負責人告訴紅星新聞,楊某淇的確住在案發地附近某廣場。

紅星新聞走訪發現,該區域系常德市最大商業廣場,毗鄰常南汽車客運總站,佔地面積超一萬平方米,人流量較大,一樓商戶二樓住宅,另有多棟純住宅樓房。

案發地就在廣場西側。物業工作人員稱,住宅區居住者很多人並非業主本人。在全部業主名單中,該工作人員並未發現楊某淇及其父親的名字。

紅星新聞通過QQ聯繫了多名楊某淇的同學,大多人或稱對楊某淇並不了解,或在聽到消息後直接將記者拉黑。

死者的家屬告訴紅星新聞,楊某淇手段極其殘忍,該被判處死刑,“相信法院會公正判決。”

該案中,楊某淇自首情節對判決結果或會產生什麽樣的影響?

大成律師事務所十佳刑辯律師梁小龍認為,據目前已公開的信息,犯罪嫌疑人涉嫌故意殺人罪,致一人死亡。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該案中,首先適用死刑,死刑又分為立即執行和緩期二年執行(死緩)。因楊某淇在案發後投案自首,根據《刑法》第六十七條,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如從輕則量刑為死緩,如減輕則為無期徒刑。除存在精神疾病、家屬諒解等特殊情節外,犯罪嫌疑人應不會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也不會如藥家鑫案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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