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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詐人員子女禁讀公辦學校,是以違法治違法

澎湃評論員 西坡

據安溪縣廣播電視台報導,9月18日上午,安溪縣召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暨赴境外詐騙流出地專項整治“百日會戰”誓師大會。誓師大會上提出“五個一律”:

一律拆除贓款建房、追繳涉案款項;一律不允許子女就讀公立學校;一律停止城鄉居民醫保財政補助;一律列入失信人員名單,限制坐動車、坐飛機、住賓館等高消費行為;一律停止縣級所有政策性補貼及向上項目補助申請。

其中“一律不允許子女就讀公立學校”這條引起很大爭議。

2016年震驚全國的“徐玉玉案”破獲後,安溪就“揚名”了,6名嫌犯中3名來自安溪縣。據媒體報導,當時安溪召開千人大會,以雷霆之勢重拳打擊電信詐騙犯罪,取得明顯成效。但短短一年,安溪又被國務院部際聯席會議列為“赴境外詐騙窩點作案人員流出地重點整治地區”。這便是此次誓師大會的背景。

安溪急於摘掉電信詐騙的帽子,心情可以理解。掃黑除惡既是中央部署也是民心所向。但是禁止電詐人員子女就讀公辦學校是典型的以違法治違法,不具備任何合理性。

《義務教育法》規定:“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子女的受教育權利怎能成為懲治父母的手段?這是赤裸裸的株連。

有人說,電信詐騙人員有那麽多不義之財,不能再讓他們佔社會的便宜,不狠一點怎麽行?殊不知,這種歪理如果成立,相當於默認了嫌犯無法抓獲,贓款無法追繳。

此外,關閉公立學校的大門,是逼著這些父母“掙錢”供孩子上私立學校嗎?還是逼著這些孩子早早輟學,跟著親屬學做“生意”?真不知道這是鏟除犯罪土壤還是培育犯罪土壤。

一味求狠,不顧法治基本原則,並不能帶來善治。早在2004年,就有媒體報導,安溪是我國手機簡訊詐騙的“大本營”。這些年來,當地搞這種口號震天響的運動式治理,不知有多少回了。結果呢?

不是反對株連子女的人太天真,而是迷信“狠就是好”的人太天真。

其實與禁止電詐人員子女就讀公立學校相比,一些地方禁止“老賴”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的做法是更合理的,也不違法治。請安溪縣有關部門參考。

本期編輯 邢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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