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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高喊“買房就是愛國”的女局長,獲刑11年6個月

據安徽省紀委監委官方公眾號消息:6月20日,安徽省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合肥巢湖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原主任王愛華受賄案一審公開宣判,以受賄罪判處王愛華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

王愛華1963年5月出生,安徽廬江人,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注冊城市規劃師。曾長期在合肥市城建、規劃系統工作,2002年至2013年,擔任了11年合肥市規劃局局長、黨組書記。之後升任合肥巢湖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副市級)、黨工委書記。

法院審理查明:2003年至2017年,被告人王愛華利用其擔任合肥市規劃局局長、合肥巢湖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部門和個人在房地產項目的規劃審批、規劃調整、設計項目承接等事宜提供幫助,通過利益輸送,直接或者通過特定關係人非法收受劉某等10人給予的價值人民幣632萬餘元的財物、人民幣197萬元、美元2.5萬元,共計折合人民幣846萬餘元。其中,王愛華擔任合肥市規劃局局長期間,以明顯低於市場價的價格從多個開發商那裡為自己和親屬購買商鋪、住宅5套。

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愛華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直接或者通過特定關係人非法收受他人價值人民幣632.3842萬元的財物、現金人民幣197萬元、美元2.5萬元,共計折合人民幣846.4087萬元,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公訴機關指控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予認定。被告人王愛華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涉案贓款贓物已全部追回,依法對其從輕處罰。

上述庭審信息表明,王愛華的貪腐記錄始於2003年,即其擔任合肥市規劃局局長、黨組書記的第二年。擔任合肥市規劃局局長11年間,她不僅收受了大量財物,而且還以明顯低於市場價的價格,"買"了5套商鋪、住宅。

此前,起訴書指控,王愛華先後共為自己和親屬超低價購買了4套商鋪和1套住房。

2003年至2012年,王愛華接受安徽某置業公司法定代表人程某的請托,為該公司在辦理房地產項目的規劃審批等事宜上提供幫助。2004年12月,王愛華以明顯低於市場價81.95萬元的價格,從該置業公司購買綜合商鋪一套。後因程某被合肥市紀委調查,王愛華便安排家人補交購房款24萬元。經安徽省價格認證中心認定,該房產實際市場價值為人民幣101.95萬元。

2007年6月,王愛華又以明顯低於市場價139.46萬元的價格,從其提供過"幫助"的安徽某房地產公司購買商鋪一套。2012年上半年,時任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吳某被紀檢部門調查,王愛華急忙安排家人補交購房款30餘萬元。經鑒定,該房產實際市場價值為人民幣201.88萬元。

2009年7月,王愛華以33萬餘元這一明顯低於市場價的價格,從其關照過的某置地公司為自己的胞妹購買了該公司開發的住房一套。經鑒定,該房產實際市場價值為119萬餘元。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擔任合肥市規劃局局長期間,王愛華曾給開發商"月台",引起廣泛關注。

2009年1月12日,合肥電視台《都市直播車》欄目給濱湖新區的房產商做了一次直播廣告,時任合肥市規劃局局長的王愛華是嘉賓之一,她不僅極力推銷建案,臨近結束時還喊出了"買房就是愛國"的口號。因此受到了不少網友的批評。

值得注意的是,鑒於其贓款贓物全部追回,法院作出有期徒刑十一年半、並處百萬元罰款的刑罰。對於這一判決結果,王愛華表示考慮後,再決定是不是上訴。

王愛華簡歷

王愛華,女,1963年5月出生,漢族,安徽廬江人,大學學歷,1995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4年10月參加工作。

1980.09-1984.07安徽建築工業學院建工系工業民用建築專業學習

1984年11月任中房合肥分公司規劃設計室技術員

1993年7月任合肥市建設綜合開發公司辦事員

1993年9月任合肥市建設綜合開發公司規劃設計處副處長

1998年1月任合肥市建設綜合開發公司規劃設計處處長

2000年6月任合肥新站綜合開發區建設發展局局長

2002年3月任合肥市規劃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3年1月任合肥巢湖經濟開發區管委會黨工委書記、主任

2017.07,涉嫌嚴重違紀,接受審查

新京報記者 王姝 校對 柳寶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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